數罪併罰,有期徒刑22年!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數罪併罰,有期徒刑22年!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10月25日,威海經區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丁永飛等1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詐騙、盜竊、非法侵入住宅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丁永飛有期徒刑22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判處十二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威海法院受理並審結的首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數罪併罰,有期徒刑22年!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丁永飛於2014年5月5日註冊成立山東金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典公司)。為謀取非法利益,丁永飛以金典公司為依託,先後糾集被告人叢銘、宮凱傑、叢軍宇、張璐萍、騰成亮、林鐵映、劉嘉誠等人加入公司,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丁永飛為組織者、領導者,叢銘、宮凱傑、徐振威、張璐萍為積極參加者,叢軍宇、劉嘉誠、騰成亮、林鐵映、孫忠狀、苗成龍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丁永飛負責決策和指揮整個組織的運轉;叢銘、宮凱傑負責債務催收,徐振威、叢軍宇、孫忠狀、騰成亮、劉嘉誠、苗成龍、林鐵映、張璐萍積極參與丁永飛、叢銘等人安排的違法犯罪活動,並起重要作用。

該組織以高利放貸為主要業務,以任意提高借款利率、擅自增加違約金、強行收取加班費等名目,大肆攫取被害人的財物。為攫取非法利益,該組織對被害人實施噴油漆、堵鎖眼、入戶滋擾、強佔房屋、破壞經營、強拿硬要、毆打恐嚇、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判決還對偵查機關查扣凍結的涉案財產依法作出了處理,徹底摧毀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基礎。

人大代表、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等20餘人旁聽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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