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保险合同2年中止期患病,50岁男子复效重疾险无望

估计很多买了保险的朋友都不知道,他们不想继续买保险了,就停止缴费。事实上保险公司还给了他们恢复保险合同的机会。

举个简单例子说明:

若我们的长期型保单缴费日期是1月1日,则即使我们忘了在这天缴费,我们也有缴费宽限期,这个宽限期不同的产品和不同的公司都不同,最长的是60天。宽限期内,我们的保障是有效的。

若我们超过宽限期还没有缴费,那么保险合同会进入两年的“中止期”。中止期内,我们有“申请保险合同复效”的权利,但是申请复效我们要重新填写“健康告知”,若审核不通过,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复效。若审核通过,则需要补上这两年欠缴的保费,然后保险合同继续按照合同最开始投保时的费率缴纳保费。

而本文的案例,就是一个申请复效失败,结果只有打官司。


案例说保险:保险合同2年中止期患病,50岁男子复效重疾险无望


真实案例始末

2014年1月2日,新疆45岁的姬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新建分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缴费期限20年,保障期限终身。

2014年、2015年、2016年姬先生均按时缴纳了保费。

因为某些原因,2017年姬先生并未缴纳保费,后保险合同进入了2年的“中止期”。

直到2019年2月15日,保险公司给姬先生发了短信,他45岁时签订的保险合同,将在2019年3月6日永久失效。若要继续享有这份保险,需要尽快办理复效手续。


案例说保险:保险合同2年中止期患病,50岁男子复效重疾险无望


已经满了50岁的姬先生于是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办理了复效手续,结果很遗憾,姬先生这份合同复效失败,归根到底是姬先生在2年的中止期内,多次因高血压去医院检查,被检查出了继发性3级高血压,保险公司拒绝办理复效。

虽然姬先生在法庭上出具了诊疗卡、以及2016年2月23日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某县人民医院的处方笺十张,证明姬先生在保险期间内患有高血压,但只是吃药降压并未住院治疗过。以及一大堆在2019年6月后的各种报告,来证实自己曾患有继发性高血压和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但现在身体健康,血压值正常,没有高血压。要求法院判决已经过了2年中止期的失效合同复效。

虽然姬先生甚至已经承认,为了报销慢性病,让医院将病症写严重,其实并没有脑缺血灶。但是一审、二审法院依旧判决姬先生输官司。

2019年10月11日,二审法院判决姬先生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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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哥说险

1、这个案例中,姬先生已经在2016年就有就医记录,若当时继续缴费,则后续根本没有这么麻烦。

2、为何姬先生会败诉,无非就是2017年1月到2019年3月这段合同中止期内,为了为了报销慢性病,让医院将病症写严重。虽然是假的,但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认可你作假,就意味着你以后会骗保,照样拒绝复效。

3、依照《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保险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投保人提出恢复效力申请并同意补交保险费的,除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外,保险人拒绝恢复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公司依据姬先生2017年1月到2019年3月这段合同中止期内的医疗资料“继发性高血压(三期)、脑缺血灶等疾病”拒赔复效,属于合规合法。

最后

对于年龄大的人群来说,保险该缴费还是缴费,过了年龄不是你买什么保险问题,而是保险公司卖不卖给你的问题。

不要轻易的断交保费,若非有替代保险方案已经过等待期生效,不要轻易断交已有的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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