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万买来的房子竟成违建房?

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今天来到栏目寻求帮助的李女士,自己委托中介购买的房子,曾经获得过正规的房屋产权证,然而几年后这套房产竟然变成了违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拆违拆的无家可归的李女士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今天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00分,重播21:30分的节目中,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袁启睦律师和侯晓宇律师,将在节目中跟李女士好好唠一唠关于违章建筑的那些事。

几十万买来的房子竟成违建房?

案例回顾

2006年,李女士通过中介,从程某的手中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一间平房。由于当时忙于生意,购房等相关手续李女士全部交由中介代为办理。很快李女士便如愿入住了这间房。可是好景不长,刚住两个月李女士就被邻居举报,称她买的房子存在违建现象。城管执法人员在接到邻居的举报后多次到李女士家量房、做笔录。

2006年,相关部门对李女士购买的房产进行过一次拆除,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毕竟李女士在2007年的时候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可让李女士完全没想到的是,2007年8月,李女士又接到城管执法电话,说她的房子被邻居再次举报,需要二次拆除。经历过断断续续的拆违,到现在为止,李女士所购买的房子只剩下地基了。

这并不是李女士噩梦般经历的结束,李女士家的房屋产权证竟然在2013年就被吊销了,而李女士是在2015年2月6日接到了东城区房管局的通知,才知道自己的房产证已经被吊销。面对这一切的时候,让李女士满头雾水。李女士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律师帮帮忙栏目组,希望求助栏目组的专业律师,给自己出出主意。到底李女士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房子呢?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几十万买来的房子竟成违建房?

在听完李女士的叙述后,袁启睦律师认真的看过了李女士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现在2007年的时候,原房主曾经报了一个规划,当时北京市规划委东城分局还给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所发过一个函。函件的内容是,现有东城区14号产权人程某翻建工程,请你们注明该院房屋及院落的尺寸。也就是说在2007年8月20日的时候,原房主程某还在申请报建。

整件事情应该是李女士在拿到房本之后,因为涉及违建房屋又被拆,而在拆除的过程当中房产证就已经被注销了,房产证被注销之后要求重新做规划,那么在做规划时又要求李女士拥有房产证,这样的局面让李女士的案件进入死循环的模式。目前在李女士本人没有办法去补规划的时候,原房主是可以补规划的,相当于李女士的房子被注销之后,产权再次回归到原房主的名下,应该由原房主来申请重新补办规划手续。

几十万买来的房子竟成违建房?

通过李女士的描述,侯晓宇律师表示,程女士手中的房本在交易的过程中已经被房管局注销,相当于这个房子现在已经变成了没有产权人的状态。李女士的案件涉及到两个主要的法律关系,一个是拆除违建的问题,另一个则是如何报建的问题。

从拆违来看,拆的时候相对人是李女士,在2015年的时候处罚的对象也就是被处罚人也是李女士,而到了2016年6月的时候,又以原房主程某的名义来补的规划,同时申请报建。那么对于报建的问题上李女士又不是行政的相对人。

侯晓宇律师建议李女士,找到原房主一起办理后续的手续。首先由原房主向建委申请补办房屋所有权证事宜,补办后再根据规划局要求,交齐相应手续后即可重新翻建,翻建完毕后李女士可以跟原房主一起将房产过户回李女士名下。

李女士需要将持续沟通的状况以及后续权利义务的安排落实到纸面上,一旦报建成功以后需要李女士与原房主程某再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房产过户要把整个所有权转移,其中涉及的经济补偿或者说损失赔偿也要落实到补充协议中。目前李女士的权利处于极度不确定的状况,尤其是原房主程某年事已高,一旦出现什么意外李女士要再主张自己权利的时候,就要面临几方面的问题。比如自己以什么身份介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审批当中,甚至还会面临继承等相关的问题,所以希望李女士尽快将关系理顺,尽快将补充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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