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事實查經第一章

創世記的分段:

我們按照神建立公義之國的階段,可將創世記分為兩個大段,第一大段從第一章到十一章,記載了神建立公義之國的第一階段;第二大段從第十二章到第五十章,記載了神建立公義之國的,第二階段的開始部分。

第一大段:神創造天地,要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但是,撒旦首先誘惑人犯罪,使人失去治理全地的資格;然後又繼續用罪轄制罪人,攔阻神得回人;最後,用罪人分割全地,阻止神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創一~十一)

本大段記述了,神建立公義之國第一階段的計劃與過程,向人啟示,神創造天地萬物,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賜人權柄,要所有受造的人生養眾多,並吃生命樹的果子,得到永遠的生命(創二16~17,9,三22下),都能夠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

也記述了,撒旦攔阻神建立公義之國的過程中。撒旦為了不交出管理全地的權柄(路四5~6),就利用蛇開口說話,誘惑亞當犯了罪,使人失去了治理全地的資格,使神的計劃沒有完成。於是,神根據祂的預知,預言蛇和女人要彼此為仇,並傳福音給人:“女人的後裔要傷你(蛇)的頭”,為要得回罪人,好繼續完成祂的計劃與目的。

但是,撒旦卻用人裡面的罪轄制罪人,並採用各種手段,如:殺人(創四8,九5~6)、使人放縱肉體的情慾並終日思念惡(創六2~5)、使地上滿了強暴(創六11)、用武力傳揚自己的名(創十8)、高舉自己的名(創十一4)、不按神的旨意分散到全地(創一28中)等,阻止神得回罪人,最後,撒旦用它所轄制的罪人分割了全地(創十),使神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之國的計劃,沒有完成。【注:神要建立的國指神國的地上部分,最終在新天新地裡得到完成。】

壹 神創造天地萬物,建立規則,設立伊甸園作全地的中心,要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但是,撒旦利用蛇誘惑人犯罪,使人失去了治理全地的資格。神就預言蛇與女人要彼此為仇,並在預言中向亞當傳福音,為要得回罪人,好繼續建立祂公義的國。(創一~三)

一至三章是創世記的開篇,也是整本聖經的開篇,說到神有計劃、有步驟的創造天、地、萬物和人,建立天地萬物運行的規則,設立伊甸園作為全地的中心。神又賜福給人,使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並將權柄賜給人,目的是要所有的人都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創一26~28),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創十八18~19),好讓神自己得到安息。

但是,撒旦為了不交出管理全地的權柄(路四6),就利用蛇開口說話,誘惑人吃了善惡樹的果子,使人犯了罪,人失去了治理全地的資格。然而,神並沒有放棄犯了罪的人,而是,向他們傳福音,為了得回他們,好繼續完成神的計劃,要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

一 神創造天地萬物,設立伊甸園作全地的中心,並造人代表神治理全地,要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創一~二)

1 神創造天地萬物,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又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並賜福給人,目的是要人代表神治理全地,好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創一)

a 第一大步驟:神創造天地的大框架。(創一1~2)

1-2節 起初,神創造了天與地的大框架(參伯三八4~7),這是神創造天地的第一大步驟,也是神建立公義之國的第一大步驟。

剛造好的地,是空虛、混沌(混亂)、淵面、黑暗的,天與地還需要進一步的整理。所以,神(神就是靈,約四24)就來到剛造好之地的水面上,要對地進行進一步的整理和創造。以下記載了神進一步整理並創造萬物的過程,使地上不再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b 第二大步驟:進一步整理地,並造地上的植物,給神國的子民以及地上的活物準備食物。(創一3~13)

第二大步驟就是對地進行進一步的整理,好在地上造出植物,使地長出青草、蔬菜和果子,為了給神國的子民,以及地上的活物準備食物,這是創造的第二大步驟,也是建立神公義之國的第二大步驟,在神創造的過程中,我們看見神的大能。

3-5節 剛造好的地是黑暗的(賽四五7,神造光與暗),神就按照第三節的計劃,吩咐要有光,地上就有了光,神造出光乃是為了後面的造物作準備。我們看見神造光,是神憑著祂的說話,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三9),給我們看見神的大能(創十七1,十八14)。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6-8節 剛造好的地是混沌的,地面以上被水和空氣的混合物所包圍。神就按照第六節的計劃,將水與空氣的混合物分開,中間形成了有空氣的天空,天空上面水就形成雲(創二5中),天空下面的水都覆蓋在地面上。水、空氣、天空,是地上的生物生存所需要的條件。在第二日神沒有說看著是好的,因為對水的整理還沒完成,直到第十節,當地上水整理完成後,神才說看著是好的(創一10,31)。

9-13節 淵面是指神所造的地被深水覆蓋著(詩一○四6),神就按照第九節的計劃,使陸地露出來,為要在地上造植物、動物和人。

剛造好的地上還沒有任何有生命的物,神就按照第十一節的計劃,使地上發生青草、蔬菜、樹木和果子,並且各從其類。神又按照祂自己所定的規則,使它們各從其類。這樣,地上就開始充滿生機,開始不再空虛。“各從其類”就是分類,是神所定下的規則。剛造好的地還沒有受到詛咒,所有的植物都是神使它們生長(創二9),神用各類的植物,供應各類的動物作食物,也將各類的蔬菜與果子供應給人,作人的食物(詩一○四14,創一29~30),這也是神看著是好的原因。我們要為著神的計劃、創造與準備讚美祂,因為,祂未造我們之先,就給我們預備了食物。

c 第三大步驟:進一步整理天,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使地上的植物、動物和人,能按照神所制定的規律生長,並生活行動。(創一14~19)

第三大步驟就是對天進一步的整理,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好使天、地有秩序的運行,使地上不再混亂。地上的植物、動物、以及人,能按照神所制定的規律生長,並生活行動,這也是建立神唯一公義之國的第三大步驟。

14-19節 地上還是混亂的,沒有規則和秩序。神就按照第十四至十五節的計劃,進一步在天上造日月星辰,目的是為了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這些都是神所建立的天地運行規則,使地上有春夏秋冬(創八22),和各種的節氣。比如:今天科學中的各種學科,所發現的規律,都是神在創造時,為地上的植物、動物和人所建立並賦予的,為了使地上的萬物,按照神所制訂的規則,有規律的生長,並生活行動。

與規則相對應的,就是遵行規則。比如人的生物鐘,是神造在人裡面的規則,與天地運行的規則相對應。人如果白天生活工作,晚上休息,就是遵行了神的規則。遵行神所制定的規則就是“義”(太三15,相當於今天的遵紀守法),所以,“義”就是守規則。

d 第四大步驟:造動物,並按神的形像和樣式造人,賜人權柄,要人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創一20~31)

第四大步驟就是造地上的活物,並按照神的形像和樣式造人,使人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在地上建立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這也是建立神公義之國的第四大步驟。

1) 造地上的活物。(創一20~25)

20-25節 天和地整理好以後,神就按照第二十、二十四節的計劃,用塵土造出水中的生物、天空的飛鳥、地上的活物來(創二19),又按照祂自己所定的規則,使它們各從其類。因為,在洪水以後,有些類別的動物要成為其它動物的食物,還有些類別的動物要成為人的食物,或者要被人使用。所以,神看著是好的。於是,神就賜給它們多多繁殖的福,這是第五日與第六日的上半日。

神要水中的生物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但是,對於雀鳥和地上的活物,神沒有說要充滿地面,因為,人要遍滿地面(創一26)。這樣,地上就不再空虛,而且充滿了生機、活潑。

2) 神按照計劃造人,賜人權柄,要人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創一26~28)

26節 這一節是神的計劃和永遠的目的:按照神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由人代表神掌權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詩八6~8),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羅十四17)。

因為,在宇宙中只有一位獨一的真神,在祂之外,再沒有別神(但二28,賽四五5)。所以,我們需要領會本章這個複數的“神”字(創一1)。這個複數的“神”字,就是指這一位宇宙中獨一真神的,獨特的表現形式。根據整個新舊約聖經,我們就會知道,這一位獨一的真神,包括父、子、聖靈三部分(創一26,太二八19),祂既是父,也是子,又是聖靈。所以,這一位獨一的真神,又自稱為“我們”,我們也可以稱祂為三一神,而不是三位神。

神在建立祂唯一的公義之國的過程中,祂神聖的三一完全表現出來了。首先,祂表現出來的是父(約十七11),所有信靠祂的人都是神的兒女(約壹五1,羅八19,來十二8)。接著,馬利亞從聖靈懷孕,生下了耶穌,為了救贖罪人,在當時的世代,耶穌向他的門徒、向所有的世人顯現,他就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4)。然後,在祂死而復活之後,表現出來乃是聖靈,與所有的信徒同在(太一23,林前三16)。

神的“形像”是指神性的性情;神的“樣式”是比喻的說法,是指內在的“形像”在外面的彰顯,就是神性的性情所發出的神性的榮耀、光輝(林前11:7,結一28,加五22)和美德(彼後一3),所以,“樣式”並不是指神的外形、外貌。

照著神的“形像”,意思神給人所造的形像與神自己的形像一模一樣,這樣,人也就具有與神一樣的形像與美德。神造地上的植物與動物,並使它們各從其類,而人卻與神有同樣的性情與美德,所以,人的類別從於神類。

按著神的“樣式”,指人彰顯出來的“樣式”也與神一模一樣。因為,人的“形像”完全是按照神“形像”造的。所以,人能夠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這就是人外面的“樣式”。

因此,神所造的人具有神的“形像”和“樣式”,使人能夠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的基本條件,使人完全夠資格接受神的權柄,完全能夠代表神,可以確保,人在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時,擁有與神一樣的性情,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這神性的性情也包括了公義的性情(賽六二1),使神的國成為公義的國。在聖經裡,神公義的性情,最開始是向亞伯拉罕啟示的(創十八18~19)。

27-28節 神就按照第二十六節的計劃造人,按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在二十七節神造人時,只說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因為,只要人有了神的形像,就有了與神一樣的性情,就會自然彰顯神的“樣式”,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參創九6)。“造男造女”的細節與建立全地的中心伊甸園的過程,記載在第二章。

並賜福給他們,這福包括: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並治理這地等兩項的福。這福也是神的命令,命令他們生養眾多,並分散在全地上(參創九19),使全地每個地方都有神所造的人,好使他們能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以完成神永遠的計劃與目標。這兩節啟示,人和土地是建立國度的兩個基本條件。

雖然,人因為吃了善惡樹的果子,使撒旦的罪、善惡知識與私慾(雅一15),進入了人的裡面(創三6),這罪在人裡面轄制人(創四7),攔阻人裡面的性情與美德彰顯出來。但是,今天我們還能看見,當罪人不被罪轄制時(創四7下),他們就會表現出公義、愛心、和平、善良、誠實等神聖的美德(創二十4,二九7~8,加五22),表現出與神一樣的性情。比如:人所制訂的法律、規章制度等,大多都顯示出公義、公平。特別是聖經裡所記載的,跟從神並與神同行之人,他們更加能彰顯神的形像,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所以,即使人犯了罪(創三6),神還是承認並認定,人確確實實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創九6)。

根據新約的記載可以知道,在神造人以前,管理天下萬國的權柄就已經交付給了撒旦(路四5~6),它是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所以,從創世記第一章開始,神就按自己的形像造人,要將治理全地的權柄,從撒旦手中收回來,並賜給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人,使人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為要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

但是,撒旦為了不交出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的權柄(路四5~6),就誘惑按照神形像所造的人犯罪(創三1~6),使人失去了治理全地的資格。並且,它還一直攔阻人跟從神並遵行神的道路(創四8,太十六24,創十八19中)。

到了新約,神就親自成為肉身來做人(約一14),就是耶穌基督,祂以人的身份得到了這權柄(太二八18),最終,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在新天新地裡,耶穌基督以人的身份代表神,與一切信祂的人,一同作王(啟二十4,6,二二5),管理並治理新天新地(創一28下,啟二一24),直到永永遠遠。

聖經六十六卷就是描述建立神公義之國的過程。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3) 神使地上的植物生長,並供應食物給人和動物吃。(創一29~31)

29-31節 我們看見,神使第三日所造的植物生長,並將蔬菜和果子賜給人作食物(創二9上,16);又將青草賜給地上的動物作食物(詩一○四14),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不僅僅指第六天所造的動物和人,也包括前五天所造的一切都好(提前四4)。

總之,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神用祂的智慧和大能(詩一○四24,耶十12),“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三9)用六天的時間,有計劃、有步驟的創造天地萬物、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要從撒旦手中,收回神國在地上的權柄(路四5~6),並要將這權柄賜給,那按著祂的形像和樣式所造的人,使他們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願榮耀歸給祂,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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