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質量推進巡察村(社區)新發展
□《安陽日報》評論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黨組織建立到哪裡,巡視巡察就要跟進到哪裡”的重要指示精神,安陽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巡視辦領導調研指示、全國市縣巡察工作推進會精神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省統籌、市推動、縣主導、鄉落實”的總體要求,把巡察村(社區)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抓手,強化組織領導,完善運行機制,深入總結提升,推廣試點經驗,巡察村(社區)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培育試點 輻射全市
2017年4月,林州市開始探索巡察村(社區)工作,至2019年9月,已用兩年半的時間完成了12輪對全市584個村(社區)的巡察,是全省第一個高質量率先完成巡察村(社區)全覆蓋的縣市,發現解決各類問題6271個,立行立改解決民生問題1138個,移交問題線索412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2人。5月21日,在全國市縣巡察工作推進會上,林州市作為唯一的縣級代表作了典型發言。一是提供了實現巡察村(社區)全覆蓋的實踐經驗。通過整合監督力量、創新組織形式,將村(社區)納入巡察範圍,一體謀劃,一體推進,有序實現全覆蓋,不僅證明巡察村(社區)是能夠完成的任務,而且是管用的、有效的。兩年多來,全市信訪總量2018年比2017年下降46%,2019年上半年同比下降31%,巡察成效全面顯現。二是實現了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徹底打通。巡察村(社區)是黨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向基層延伸最有效的載體,是打通“最後一公里”的“最後一米、關鍵一步”。通過巡察村(社區),發現並查處了一批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開展以案促改、以巡促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營造廉的氛圍、嚴的氛圍、乾的氛圍。三是推動了鄉村振興的全面實施。聚焦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水電路氣、脫貧攻堅、老舊小區改造等12類問題,開展共性問題整治,實施基層黨風政風監管體制改革“11141”工程,解民憂惠民生、定製度立規矩、強基礎固根本,有力有效推動鄉村振興深入實施。
三抓三促 狠抓落實
2018年6月,在林州試點先行探索的基礎上,我市以市委名義出臺了《關於開展巡察村居全覆蓋工作的意見》,7月組織召開現場動員會,從市級層面全面啟動巡察村(社區)工作。截至目前,全市9個縣(市)區已完成2007個村(社區)的巡察,佔全市3518個村(社區)總數的57%,發現問題11000餘個,已整改9000餘個,立行立改事項1736個,以淨化基層政治生態開展以案促改2313次,今年計劃完成60%,2020年年底實現全覆蓋。一是抓統籌謀劃促工作舉措。2018年3月以來,市委常委會、市委書記專題會先後9次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委巡視巡察工作指示精神,研究巡察村(社區)工作有關事項。全省現場會後,我市去年12月召開交流研討會,今年8月14日在湯陰縣召開全市深化巡察村(社區)工作現場推進會,總結實踐成果,梳理存在問題,研究深化舉措。二是抓工作推動促巡察質量。市委主導推動各縣(市)區建強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架構,8個縣(市)區委書記擔任組長,以書記和組長的雙重身份承擔領導職責、履行主體責任。在2018年度全市黨建工作述職會上,相關市委常委逐一對各縣(市)區委書記抓巡察工作特別是巡察村(社區)工作進行點評,提出要求。三是抓督導檢查促工作落實。市委巡察辦先後20餘次組織力量,分赴各縣(市)區開展調研指導和專項檢查,通過多種方式瞭解工作開展情況,面對面向縣(市)區委書記傳達省、市領導指示要求,反饋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市委巡察組選取10個重點村開展“提級巡察”,根據巡察情況對所在縣(市)區的整體效果進行反向評估,不斷推動巡察村(社區)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完善機制 深化推進
在巡察村(社區)工作全面推開一年之際,我市今年8月14日在湯陰縣召開現場推進會,以市委名義再次出臺《關於深化市縣巡察向村(社區)延伸的意見》,配套印發《全市巡察村(社區)工作責任清單》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村務監督委員的意見》,研究明確了“市級3推動、縣級5主導、鄉級2落實”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確市級推動責任。從統籌謀劃、完善制度、形成合力3個方面謀深市域推動,市委將巡察村(社區)工作納入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和全年工作要點,從市級層面推動巡察村(社區)工作形成“一盤棋”的發展態勢。結合兩年多來的實踐探索,計劃以市委名義再次出臺《關於深化市縣巡察向村(社區)延伸的意見》,配套印發《全市巡察村(社區)工作責任清單》,對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審計局等12個市直部門責任清單具體化。二是細化縣級主導責任。從制訂工作規劃、配強巡察力量、制定問題清單、確立組織形式、建立整改機制5個方面細化縣域主導,各縣(市)區及時修訂巡察工作規劃,把黨委一屆任期內實現對村(社區)巡察全覆蓋作為剛性要求。同時,藉機構改革契機加強隊伍建設,全市新增巡察編制88個,建立1800餘人的巡察村(社區)人才庫,組織專題培訓24次,有效提升巡察干部業務水平。三是強化鄉級落實責任。從支持配合、落實整改2個方面督促鄉鎮(街道)黨(工)委履行在巡察村(社區)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將巡察村(社區)工作整改情況列入鄉鎮(街道)黨(工)委全面從嚴治黨考核範疇,各縣(市)區黨委已對巡察村(社區)工作整改不力的18個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23個紀(工)委書記和63個村(社區)黨支部書記進行約談或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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