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名原副區長被“雙開”



江西一名原副區長被“雙開”

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馬雲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景德鎮市委批准,中共景德鎮市紀委、景德鎮市監委對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馬雲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馬雲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沒有資金依託的乾股紅利,涉嫌受賄犯罪。

馬雲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漠視紀律要求,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他人結成利益共同體,利用職權多方承攬工程,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景德鎮市紀委常委會

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景德鎮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雲華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珠山區區委委員職務;由景德鎮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馬雲華簡歷

馬雲華,男,漢族,1975年10月31日出生,江西樂平人,大學學歷,1997年12月參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7年12月至1999年12月,珠山區合作辦幹部;

1999年12月至2002年3月,珠山區委組織部幹部;

2002年3月至2005年7月,任珠山區委組織部副主任科員;

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珠山區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

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任珠山區社區基層組織建設辦公室主任

2009年5月至2010年2月,任珠山區珠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副主任(主持辦事處工作);

2010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珠山區珠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珠山區珠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任珠山區珠山街道黨工委書記、區農林水務局局長

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任珠山區農林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至2019年9月,任景德鎮市珠山區

政府副區長;

2019年9月,被免去景德鎮市珠山區政府副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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