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青田一市民遇到怪事:入住6個月竟欠電費4萬多元 這筆“冤枉賬”誰來付?

近日,家住浙江麗水青田縣湖口頭鶴城西路的季先生聯繫本報,說自己搬進新買的房子才6個月,可是卻因之前物業的不作為、離場,導致現在他們業主需要共同承擔拖欠的4萬元電費。

丽水青田一市民遇到怪事:入住6个月竟欠电费4万多元 这笔“冤枉账”谁来付?

據瞭解,去年9月,季先生從一業主手中購買了位於湖口頭鶴城西路139號4樓的一處不動房產,此處房產由青田正達花園開發公司開發,用於原正達開元大酒店職工宿舍樓,後被抵押拿來售賣,所以整棟樓共用一個水電錶。季先生在今年4月搬進入住後,準備去縣供電公司申請一戶一表,卻發現已拖欠了2萬多元電費。

“電錶是我拿房產證去縣供電公司要求獨立分表,那個時候沒有欠這麼多的,到9月第一次停電時,一查才發現竟然欠了4.1萬多元。”季先生告訴記者。

從季先生給我們提供的兩份欠費中止供電通知單複印件上看到,顯示欠費用戶為青田正達花園開發公司,較早的一項記錄是從2018年7月7日起至2019年3月5日止,共計欠費13650元。而最新的一項欠費記錄是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8月5日止,共計欠費22650元。截至9月份,該用戶共計欠費41000多元,而因這筆拖欠的電費,在今年9月縣供電公司曾採取強制性停電。

為了不造成生活上的影響,季先生和其他業主共同籌了2萬多元墊付了這筆欠款。對於這筆之前遺留下來的高昂電費,季先生也和一手業主進行了溝通。“我從原先的業主孫某那裡買了這套房子。我們在辦理房產證的過程中,我問他水電是不是繳納清爽了,他當時表示,除去水電費用,連物業費都交好了。”季先生表示。

對此,孫某和季先生解釋,之前他們70多戶業主都共用一個商業用電的總表,通往各家各戶的分表則是由開發商自己安裝,不被縣供電公司承認,而收取水電的方式則是由物業上門收取,再統一繳到縣供電公司。

對此,我們也採訪了一位居住在這棟樓已經3年的住戶李先生。他說,之前由物業人員上門收費的時候就很不正規。“物業來收,我們就把水電費給他,物業人員有沒有交給縣供電公司我們也不清楚,他們也沒有把繳納水電費的發票在樓下公示,就給我們開一個手寫的發票。”

之前的業主說水電費已經繳清,但縣供電公司又白紙黑字寫著欠費,業主交給物業的水電費到底有沒有交到縣供電公司,這背後又有怎樣的隱情,(來源:青田網 徐佳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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