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在《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署名文章:加強黨的領導 科學開展問責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在《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署名文章:加強黨的領導 科學開展問責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在《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署名文章:加強黨的領導 科學開展問責

問責是我們黨管黨治黨的利器,是激勵黨員幹部擔當履責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中共中央新修訂的《問責條例》,是充分運用黨的十九大以來從嚴治黨新鮮經驗,與時俱進推進黨的制度建設的又一重大成果,彰顯了我們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定決心。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結合生態環境部門實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在《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署名文章:加強黨的領導 科學開展問責

《中國紀檢監察報》10月31日第5版

用好問責利器

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

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寶貴政治經驗,是我們黨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我們黨在新時代革命性鍛造中形成的普遍共識和共同意志。

新修訂的《問責條例》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在第一條就強調立規目的是“為了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指導思想”明確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增加“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等內容;問責情形新增“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未能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等內容,並在“從重或者加重問責”情形中強調“對黨中央、上級黨組織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執行或者執行不力的”條目。這些修訂對於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聽從黨中央號令,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具有重要意義。

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事關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直接影響民心向背,影響黨的執政根基。2017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甘肅省委、省政府以及包括3名省部級領導在內的多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分析此類事件,被問責的根本原因就是,有關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嚴肅、不認真、不擔當,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搞變通打折扣。

我們要以此為鏡鑑,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按照新修訂的《問責條例》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問責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紀委、黨的工作機關開展問責工作的政治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不斷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確保黨的領導有力有效體現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用好問責利器

不斷夯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

生態環境是關係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各相關部門要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管發展的、管生產的、管行業的部門都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管好環保,這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對那些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幹部,要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做到終身追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將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地方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底線,將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指標層層分解,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實行嚴格問責,全面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全面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緊盯黨委和政府,既查不作為慢作為,又查亂作為濫作為,嚴肅追責問責。但由於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是一項新的工作,各地對問責工作認識程度不完全一致,在問責的組織形式、情節認定、條規適用上不盡統一,在問責具體把握上地區間差異較大。一些地方存在問責簡單化、問責流於形式、問責不嚴肅不精準,甚至出現“應景”“頂包”問責的情況,影響了問責工作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新修訂的《問責條例》在問責原則中新增“權責一致、錯責相當”“集體決定、分清責任”,規定“對黨組織問責的,應當同時對該黨組織中負有責任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問責”,要求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不得向下級黨組織和幹部推卸責任,並增加對問責程序的具體規定,從啟動、調查、報告、審批、實施等各個環節對問責工作予以全面規範。特別是明確問責對象申訴的權利及程序,規定對不應當問責、不精準問責的,及時予以糾正;對濫用問責或者在問責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的應當嚴肅追究責任。

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問責條例》,進一步明確問責主體職責,規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尤其是進一步規範藍天保衛戰量化問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責溝通和地方督察問責工作,著力防止問責不力和泛化簡單化,依規依紀依法做到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真正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作用,不斷夯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

用好問責利器

加快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打好打勝汙染防治攻堅戰這場硬仗、大仗、苦仗的現實需要。

當前生態環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仍面臨較大廉政風險,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情況仍有發生。這些問題存在的背後,是有的部門和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在黨的建設方面仍然還存在寬鬆軟的現象;有的基層紀檢組織履行監督職責還不到位,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仍然存在。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部系統被查處的黨員幹部中,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到位受到處分的黨員領導幹部有22人次。

新修訂的《問責條例》對問責對象進一步作出明確界定,“問責對象是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及其領導成員”;針對黨內存在的思想不純、政治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突出問題,將原條例中黨的建設缺失情形進行拓展,對維護黨的紀律不利等情形進行細化,具體明確為黨的政治建設抓得不實、黨的思想建設缺失、黨的組織建設薄弱、黨的作風建設鬆懈、黨的紀律建設抓得不嚴,以及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堅決不紮實等問責情形,給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劃出更為清晰可見的高壓線,對履職盡責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問責條例》,牢固樹立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理念,按照黨委(黨組)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專責、黨的工作機關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的要求,形成問責合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一方面,準確把握問責情形,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該是誰的責任就問誰的責任,該追究到哪一級的責任就追究到哪一級,該問到什麼程度就問到什麼程度,該採取什麼問責方式就採取什麼問責方式。另一方面,注重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旗幟鮮明為敢幹事、能幹事的幹部撐腰鼓勁,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條件的,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正常使用,努力營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的良好氛圍。

作者:李幹傑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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