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巡察組反饋第七輪巡察情況,涉多個部門鄉鎮

昨日,記者從南安市委巡察辦獲悉,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2月至6月,市委巡察組分別對美林街道、東田鎮、蓬華鎮、詩山鎮、碼頭鎮、向陽鄉、官橋鎮、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含市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市土地儲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市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市農業農村局黨組(含市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大隊、市農業機械管理站)等單位開展了巡察。

巡察期間,巡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央、省委、泉州市委以及市委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四個落實”和脫貧攻堅、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政治責任,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文件資料,深入瞭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

市委書記王春金主持召開市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巡察綜合情況彙報,研究巡察成果運用和問題處置的意見,對做好下一階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王春金強調,要把準政治監督內涵,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要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強化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加強整改日常監督,推進巡察標本兼治,切實抓好巡察成果運用。要落實巡察主體責任,注意把握全市政治生態特點、工作難點和群眾期盼,不斷完善巡察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安排,確保在市委一屆任期內實現全覆蓋。要規範機構隊伍建設,嚴把巡察干部“入口關”,加強巡察服務保障,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巡察隊伍。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各巡察組巡察情況彙報,對運用好巡察成果、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要求限期整改巡察發現的問題。

市委巡察組巡察美林街道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工委政治站位不夠高,領導班子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貫徹落實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議事決策機制不健全不規範,信訪問題突出,“兩違”問題治理效果不佳,脫貧攻堅工作開展不夠紮實。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黨建常規工作流於形式,發展黨員審核把關不嚴,選人用人和幹部監督管理缺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有力,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工程招投標監督力度欠缺。財經紀律執行不嚴,風險防控有待進一步加強,對村級集體資金監管不嚴,部分村(社區)資金違規使用、逃避監管,審計反饋和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問題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組巡察東田鎮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總攬全局、協調各方能力不足。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紮實,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全面,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嚴實,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夠有力,幹部管理工作不規範。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執紀審查水平有待提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專項治理工作不夠深入。集體資產管理處置不規範,財務管理不嚴,工程建設領域存在較大風險。

市委巡察組巡察蓬華鎮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委政治站位不夠高,推進工作力度不夠強,理論學習不深入、氛圍不濃,意識形態工作落實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充分。黨建主責意識不強,思想重視不夠,對基層黨組織業務培訓和檢查指導較少,選人用人、發展黨員、黨費收繳、“三會一課”、黨務公開等工作開展不規範。黨的作風建設不夠紮實,“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不嚴格,專項整治工作力度不足,脫貧攻堅工作不夠紮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鎮級財務監管不規範,村財鎮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工程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惠民政策落實有差距,廉政風險依然存在。

市委巡察組巡察詩山鎮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紮實,黨委履職擔當精神不足,開拓創新和引領發展能力有待提升,執行議事規則不嚴,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夠到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未落實落細。基層黨組織建設較薄弱,黨內政治生活有待加強,黨建主責主業落實不夠到位,黨務基礎工作不夠紮實,幹部隊伍管理不夠嚴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力度不夠,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不到位,村級財務管理不嚴,報支手續不規範,工程招投標存在不規範行為。

市委巡察組巡察碼頭鎮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委領導作用不夠突出,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脫貧攻堅有待提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夠深入。對基層黨建督促指導不夠,公開制度執行不到位,幹部隊伍、聘用人員管理有待加強。管黨治黨意識不夠強,津貼補貼發放不規範,車輛費用內控制度不夠健全,廉政風險防控不夠嚴實,工程招投標監督、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固定資產出租管理不夠到位,石結構房屋改造存在未批先建現象,鎮屬企業內控制度不完善。食堂管理、財務處理不規範,土地督察、衛片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不夠徹底。

市委巡察組巡察向陽鄉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黨委發揮“領頭雁”效應不夠充分,推進脫貧攻堅、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夠深入。執行“三會一課”、組織生活、發展黨員等黨的基本制度不夠規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幹部隊伍建設較為薄弱,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不夠規範,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不充分。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夠徹底,執行財經紀律不嚴,在村集體“三資”管理、鄉辦企業財務管理、舊村復墾補償等存在廉政風險薄弱環節。主動對標各級黨委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問題要求仍有差距。

市委巡察組巡察官橋鎮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黨委核心示範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議事決策機制不規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不夠完善;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堅決,總攬全局統籌推進社會發展不夠有力,產業結構不夠優化,行業轉型升級成效不明顯。黨建主責主業意識不強,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範,隊伍活力不足。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紀委監督執紀不夠嚴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時有發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仍然存在。基層組織建設薄弱,村兩委示範帶頭作用發揮不夠,農村“三資”監管不嚴格,村級財務管理不規範。

市委巡察組巡察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含市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市土地儲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市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紮實,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足,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意識形態工作落實不力。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紀檢組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用身邊案警示教育身邊人不充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機關效能管理不夠嚴格,庫區移民項目及管理不規範。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基層組織建設不健全,幹部隊伍建設不規範。落實上級巡視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組巡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含市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大隊、市農業機械管理站)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組政治站位不高,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夠系統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及上級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待加強,紀檢組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堅決,項目實施管理不夠全面,廉政風險防控不夠到位,固定資產管理不善,生豬屠宰管理制度滯後。黨的建設意識較弱,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選人用人不夠科學規範,幹部隊伍管理偏松偏軟。落實巡察整改、審計整改責任不夠到位,舉一反三抓得不夠。

巡察期間,市委各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相關規定移交市紀委監委和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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