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孩子青春期不聽話、愛花錢怎麼辦

李玫瑾教授:孩子青春期不聽話、愛花錢怎麼辦

李玫瑾教授



孩子16歲之前就這樣,因為有愛的基礎,所以呢在一個問題上,不要放棄。比如說,這個事很重要,但是孩子不聽,然後你就這一件事兒,把他扳過來讓他看著你的臉。你告訴他媽媽是認真的,這個事情媽媽跟你說你要當會事啊,他一次不聽然後第二次再跟他講一次,就是很鄭重其事的。

然後當然你要選對時間,不要在他正在幹一個別的事兒時候上去說,而是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比如給他過生日,給他點顆蠟燭,在祝他上日快樂的時候。說媽媽還想再和你再重複我那個要求,要和善而堅定。

當孩子一個事情你真的很認真的跟他說,他心裡會當回事的的,你別看他表面很皮,但心裡他真的當回事兒了。

誒,你說我發現我女兒會理財了,你說其實長大了,這就是一個長大的標誌。也就是錢是有數的,但是我們需要一個規劃,然後要學會聰明地使用錢,當然掙錢是一個方面,但花錢也是一種也是一種知識,

所以這個呢要他感覺到這樣的一旦認可他的話呢,他都會盡量想辦法怎麼樣去省錢!而不想辦法從你這要錢。

要是因為什麼呢?你從來沒給他,什麼事都跟你批准,什麼都得你批准他就想著法地從你這多要,明白了吧?所以這就是尊重教育當中要給他一個自主權,給他一個範圍,然後告訴他這個範圍是不能超的,然後你自己選要什麼東西提前規劃。

這個錢的事,比如說你的衣服、鞋包括你的用具啊,都在這裡出了,你自己來規劃。 你想要什麼比如你可以,如果你可以提前支付,但絕對不能超出,這樣呢就是讓他有個自主權衡的機會,同時你要就是很明確——超出是不可能的,因為我掙錢呢就這麼多。

然後第二個就說他要如果想打工,這個事情一定要先禁止,因為你告訴他按照勞動法,不到16週歲童工是非法的,第一我們守法的,為什麼立這個法,就是因為保護兒童,保護未成年,你現在需要好好學習,所以呢這個用法律來教育他。

然後呢,這些問題呢實際上就是你要給他一個自主的權利,如果他在某些方面表現的很聰明,很優秀,比如他用了一個很少的錢,買了一個很滿意的東西。

我們很多家長就說,你快考試了,你快中考了,那個趕快學習你又要買東西,你那不對~這叫教導,所以他很煩你,煩的他久而久之,他就會報復你。

他報復你他就會的覺得那麼我死了,你不就得那什麼嗎~所以他如果我說,我絕對不能參加這種活動(“死亡遊戲”),我爸媽跟我關係可好了,我得對得起我爸媽,我怎麼幹這事呢他就不會進入到那種群(“死亡遊戲”的群)就是進群了他也不會幹這種事(自sha自殘)。

所以在這個階段青春期,他本身要成長,要擺脫你呢,你呢?不讓他擺脫,你要給他一種自主的權利,給他一個自我選擇的快樂,而這個快樂是在你容忍的範圍內,所以我們做父母的一定要用這個智慧去來解決一下問題,而不是那個簡單,但原則我說了,青春期這個階段一定要用尊重來教育,而不能夠包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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