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軍隊安置住房區域統建項目,啟動

來源丨學習軍團

作者丨王添翼、孫興維

9城市調整新增17處建設用地

軍隊安置住房區域統建工作紮實推進

記者日前從軍委後勤保障部獲悉,經中央軍委批准,現已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廣州、武漢、成都、西安、青島等9個城市調整新增17處建設用地,用於啟動新的一批軍隊安置住房區域統建項目。這是著眼進一步加快緩解軍隊安置住房供需矛盾、鞏固深化統籌統建管理模式而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

此次用地遴選,緊密結合軍隊安置住房規劃任務需求,抓住改革期間部隊部署調整、軍隊停止有償服務收回房地產、政府支持徵地等契機,由軍委後勤保障部安置住房保障中心協同聯勤保障部隊和相關代建機構,對多個備選地塊認真摸排核准、勘查調研和分析論證,按照“區位適宜、配套齊全、便於啟動”的思路,選定了17個條件比較成熟、具有一定規模的地塊。調整新增後,全軍已開工和布點的統建項目將超過40處,覆蓋13個重點城市,可規劃建房近8萬套。

新一批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项目,启动

∆北京某統建項目施工現場(資料圖)。

軍委後勤保障部正在抓緊開展新增統建用地交接、方案深化論證等前期工作,在合併簡化審批、資金預撥保障等多項具體舉措上下功夫,並商請相關地方政府,對統建項目用地劃撥、稅費減免以及土地確權領證、用地和建設規劃、市政配套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確保各方協力助推項目又好又快建設。

軍隊安置住房區域統建工作從京內試點起步,逐步完善機構力量,2016年正式面向全軍拓展,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形成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度,陸續出臺了統籌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配售指導意見等文件;建立購房人員資格審核入庫制度,在需求集中的32個重點城市作出規劃佈局,按照統籌規劃計劃、統籌建設用地、統一建設標準、統一房源配售、統一資金管理的“五統”新模式,搭建起軍地協調機制平臺,不斷創新優化建管模式,紮實走開了安置住房統籌統建的新路子。

據瞭解,列入需求規劃的其他城市正在加快選址布點,住房供應社會化試點工作也將在部分地區同步展開,力爭儘早用暖心、實在的統建成果檢驗工作成效、釋放改革紅利。

新聞多看點

新一批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项目,启动

今年6月19日,《解放軍報》“軍營觀察”版刊發《讓統建紅利惠及廣大官兵——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負責人答記者問》等相關政策解讀↓↓↓

讓統建紅利惠及廣大官兵

——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負責人答記者問

■解放軍報記者 孫興維 通訊員 鍾華軍

當前,隨著全軍工程代建機構正式組建、管理機制逐步理順,軍隊安置住房工作在整體態勢上由試點探索向體系推進轉型,在地域範圍上由北京地區向全國大中城市拓展,在任務重心上由前期籌備向項目落地轉進,進入了全面佈局、加快推進的關鍵階段。

記者:請簡要介紹軍隊安置住房統建工作的總目標?

負責人:軍隊安置住房統籌統建,是破解房改困局、清理積弊亂象的重大改革,是釋放改革紅利、提升官兵獲得感的務實舉措。5年來,我們在北京地區展開試點,逐步向京外大中城市輻射,先後在12個城市佈局28個試點項目,並遴選調整新增17塊意向建設用地,逐步趟開安置住房統籌統建新路子,探索形成了以“五統”為標誌的建設管理新模式。

我們考慮,今後一個時期,軍隊安置住房統建工作將對照目標節點,狠抓任務落實,儘快讓統建紅利惠及全軍官兵。初步考慮,2019年底前,試點項目力爭全部開工,新增項目完成方案論證,其他城市展開用地選址;2020年底前,新增項目全部開工,32個重點城市建設項目完成選址論證;2022年底前,試點項目具備交付入住條件,新增項目力爭全部竣工,其他項目陸續展開建設。

記者:目前,軍隊安置住房統建的進展如何?

負責人:我們將在13個城市陸續展開42個統建項目。

無錫聯勤保障中心保障區域內有7個城市有統建任務,目前已在上海、南京、杭州3個城市規劃定點6個統建項目;桂林聯勤保障中心保障區域內7個城市有統建任務,目前已在廣州、昆明2個城市規劃3個統建項目。

西寧聯勤保障中心保障區域內3個城市有統建任務,目前已在成都規劃3個統建項目;瀋陽聯勤保障中心保障區域內6個城市有統建任務,目前已在濟南、青島、瀋陽3個城市規劃定點8個統建項目。

鄭州聯勤保障中心保障區域內7個城市有統建任務,目前已在西安、武漢、天津3個城市規劃定點10個統建項目;安置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北京地區統建任務,目前已規劃定點12個統建項目。

記者:安置住房統建大體可劃為幾個階段?

負責人:安置住房統建可劃為前期籌劃、工程組織、配售移交三個大的階段。在前期籌劃階段,由安置住房保障中心牽頭,重點是組織選址勘察論證,編報項目用地方案,提報立項和工程設計任務書,申請建設計劃和經費預算。代建機構重點是對接落實城市規劃條件,組織現地技術勘察,論證提報項目規劃方案。

在工程組織階段,由代建機構負主責,重點是組織工程設計、發包採購、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管,協調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建設手續;安置住房保障中心重點是及時撥付建設資金,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遇到的重難點問題。

在配售移交階段,由軍委機關總體指導,組織安置住房保障中心研究制定住房配售方案,指導代建機構搞好現場選房保障,做好項目移交各項工作。

記者:請介紹一下即將展開的探索住房供應社會化情況?

負責人:安置住房統籌統建佈局首批覆蓋32個重點城市,考慮到這些城市屬於中高房價地區,退休安置人員多,現行住房補貼標準不足以支撐軍隊人員住房需求,解決這部分城市住房保障難題迫在眉睫。

對於其他城市和團職以下轉業幹部住房保障,納入國家社會保障系統,一方面考慮這部分同志在部隊時間相對較短、年齡相對較輕,轉業到地方後,住房困難的政府會通過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兜住底;另一方面考慮這些城市房價相對較低,這部分同志轉業領取軍隊住房補貼後住房大多買得起。根據軍委批准的年度後勤工作要點,今年計劃在部分城市組織住房供應社會化試點。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退役軍人事務部進行專題調研,著手研究出臺住房供應社會化的政策制度。目標定位,就是遵循“政府部門主導、軍隊單位協調、開發企業建設、個人自願購買”的原則,按照“需求牽引、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問題導向、注重效益,全程指導、積極穩妥”的思路,在軍隊安置住房區域統建基礎上,通過實施住房供應社會化,進一步拓寬住房供應渠道,改善軍隊人員住房條件。

將滯留公寓區非編人員納入住房供應社會化範圍,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助推實現公寓區進出有序良性循環,逐步構建軍隊統建、政府保障與市場配置相結合的軍隊安置住房保障體系。

目前,武警部隊已有17個單位,協調14個省、市、自治區地方政府出臺文件,將官兵住房納入地方保障範圍,通過購買保障性住房、租住公租房、委託代建住房、團購住房等方式,先後解決官兵住房數千套,住房社會化保障取得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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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全軍在哪些城市進行試點?

答:首批暫定了32個試點城市: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青島、鄭州、洛陽、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三亞、重慶、成都、昆明、西安、蘭州、烏魯木齊。

問:哪些人符合參建條件?

答:符合試點項目所在地安置條件,且本人和配偶未享受房改優惠政策購房的下列人員,可以納入保障範圍:

一是退休幹部、退休士官;二是現役幹部、現役士官。達到本職級平時服役最高年限3年以內的正團職(含)以上幹部,達到退休條件3年以內的高級士官,以及按規定提前審定安置去向和住房保障方式的幹部;三是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列入轉業計劃、服役滿20年的正團職(含)以上幹部和一級軍士長,其中,在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二類以上島嶼或西藏地區工作滿8年的幹部放寬至副團職,高級士官放寬至二級軍士長;四是納入住房保障規劃的軍隊職工;五是已故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退休職工的遺孀,以及在職犧牲病故幹部、士官的隨軍遺孀。

問:統一打分選房排序原則有哪些?

答:住房建設單位依據批准購房人員的職級、入伍時間、任職時間等要素,制定打分選房排序辦法,統一組織住房分配,具體原則為:

排序原則。申購相同職級戶型住房的人員統一排序,不同職級待遇人員高職級在前、低職級在後。

打分原則。相同職級購房人員,以入伍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地方普通高等學校入學時間)與現任職時間直接相加計算得分,按照計分由低至高確定選房順序。專業技術幹部任現職時間,按享受相應職級待遇起始時間起算。例如:某正團職幹部入伍時間為1989年12月,任正團職時間為2011年12月,則計分為198912+201112=400024。

優先原則。購房人員得分相同時,依次按雙軍人(含軍隊職工)家庭、退役時間、出生時間等條件優先選房。

問:個人申購主要有哪些審核內容?

答: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一是人員信息採集。重點核準《軍隊人員申請購買安置住房信息採集表》包含的本人、配偶、子女基本信息,以及本人、配偶住房信息5部分內容。二是申購住房城市。師級以下幹部、士官、職工及遺孀由大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核准,軍級以上幹部由軍委政治工作部核准。三是購房職級戶型。應當按照本人職級待遇申購相應戶型的住房,也可以根據個人意願,申購低於本人職級戶型的住房,但不得申購高於本人職級戶型的住房。

問:資格審核有什麼程序?

答:按照個人填報、逐級審核、軍委機關核准的程序組織,採取“線上審核”與“線下確認”相結合的方法組織實施。未預審入庫人員不得安排購買統建安置住房。

信息採集審核。由師級以上單位後勤保障部門會同政治工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申購住房人員填報《軍隊人員申請購買安置住房信息採集表》,審核填報信息及有關證明材料,錄入“軍隊安置住房保障信息系統”,逐級審核上報大單位政治工作和後勤保障部門。

信息分級核准。師級以下人員申購住房資格,由大單位政治工作、後勤保障部門核准確定,報軍委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備案;軍級以上幹部申購住房資格,經大單位政治工作、後勤保障部門核准,報軍委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審定。

第三,入庫信息變更。入庫人員安置購房城市一般不作調整,安置去向改變、在職人員職級調整或異地調動配偶隨遷,以及家庭房改購房情況發生變化的,個人應當主動申報修改入庫信息,按程序重新審核購房資格。 (宋偉偉整理)

新一批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项目,启动

微 信 號 | 人民前線(ID:njjqrmqxb)

監 制 | 吳 迪

主 編 | 王軍華

編 輯 | 吳榮鑫 朱 樺

刊 期 | 27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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