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3种“意外情况”,给了还可以要回,第三种很人性化

天价彩礼也是近几年来才衍生出来的一个词汇,原本没有天价彩礼一说,彩礼只是男女结婚的一个程序,一个表示,无所谓多少,但是近年来,很多女性的家庭却在彩礼上做文章,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的彩礼,甚至有的地方除开彩礼,还要男方买车买房。

特别是农村地区,天价彩礼的情况越加泛滥,有人认为彩礼就是赠送给女方的,给出去的东西,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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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并非如此,女方彩礼要的很多,肯定会影响男方一家人的生活,因此有条件的情况下,法律支持男方要回来。这里说的条件,主要包含3个,符合任意一个都可以要的回彩礼。

第一,办了婚礼,却没办理结婚登记的

农民最重视的其实是婚礼,在农民看来,举办了婚礼,就意味着结为了夫妻,至于去民政局登记则没有多少概念,在农村也存在着大量只是办理了婚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小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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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小夫妻,如果女方要求“分手”,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只要未领取结婚证,基本上法律都是支持的。

第二,办了结婚登记,却没有共同生活的

这一种人数比前一种少,那就是领取了结婚登记,却没有共同生活。所谓共同生活,就是对外以夫妻名义,且一直在一块居住的状态。只要男方能证明虽然办了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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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结婚第二天女方就“失踪”了,此后再也联系不上的情况,在农民看来,这种情况属于“骗婚”。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也可以把已经给付的彩礼要回来。

第三,法律上和实际上已经是“夫妻”了,但是男方因为给付彩礼,自己生活困难

给付彩礼本来是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条件决定的,如果经济条件好的,可以多给,经济条件不好的可以少给,但现实往往不是这样,有的女方明知男方经济条件不好,丈母娘还是开出了“天价彩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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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没办法只能东拼西凑,到处借钱,好不容易娶了媳妇,现在却要闹到离婚的地步法律为了防止男方人财两空,因此特意设置了这样的法律,但男方要证明自己因为给付彩礼生活困难,例如每个月账单很多,或者生病无力支付医药费等。这种的确很人性化!

以上三个条件的前提都是离婚,也就是必须先离婚,才能要求女方把彩礼返还,如果不离婚,法律是不支持的,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不利于家庭和谐,也会导致婚姻的不稳定,所以非离婚情况下,不得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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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各位农民朋友,你们村子彩礼都是多少钱呢?上面这样的规定你们支持吗?欢迎交流、分享。获取更多三农资讯请点击右上角关注按钮,精彩期待与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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