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阳明心学结构

简析阳明心学结构

心即理

“理之凝聚为性,性之主宰为心,心之发动为意,意之明觉为知,知之所在为物”。这段话阐述了人类活动的基本原理。当然这段话前面惯有一个大前提“理一而已”。也就是说在理想状态下,人类活动的根本动机是“理”。

王阳明认同先儒的说法:人心能通达天理。心是人类的灵性所在,能够感知是非善恶。其实拿到现代来讲,这种通达天理就是人类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对事物本质规律的抽象把握。所谓理,心,性,道,鬼,神都是对事物本质规律的不同表述。

心即理,是至善之物。为何人类活动往往还会产生恶的行为呢?心学认为这是在“起意”的过程中,人心被私欲所遮蔽,本心不能被感知,是非不辨,私欲产生的念头才驱使人们做出恶的行径。

所以“心即理“的另外一层意思是:心性本善,私欲纵恶。

知行合一

在心学体系里“知“是人心通达天理的那一点灵明。顺应天理的行为自然就合适,也就能达到”未发之中,发而中节“。未发是意动,中节是行动效果。天理被私欲蒙蔽,就不能感知”天理“,无法判断是非善恶,行为也违反天理造成恶果。从这个意义上讲知和行是有密切关系的,那么知和行具体是怎样相关的呢?

“行之精查明觉之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之处便是行“,这句话解释了知行是如何统一的。但是这里引入对知的新诠释,与前面”意之明觉为知“产生了二义性。知的明觉究竟是行,还是意?

其实这两种诠释针对的是不同过程。“知行合一”是应事接物的过程,明觉就是行;对意的明觉则是“存天理去人欲”的过程。

致良知

作为传统儒家学说的一个分支,阳明心学也对“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作了独特的解释。基于“心即理”“吾性自足“的前提,心学把“格”解释为”正“,”格致诚正“就成了一个”正心“的过程。”格心中之物,致心中之知,诚心中之意,以正心“,实际上也就是”存天理去人欲”的过程。与“知行合一“的应事接物相对,这是一个反身自求的过程。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格致诚正“与”修齐治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过程,那么就一定有一个先后。事实上,王学并不认同这种先后。反而需要一种论调,说明《大学》八目恰恰是统一的,没有先后的。这种论调就是”致良知“。

知行着于事,物之理。就要对事,物之理进行辨别。辨别意念中有几分善恶,几分是非。去除恶意,鼓励善意,对外就是行善去恶。从根本上去除私欲,彰显本心,对内就是去私欲存天理。这个围绕“良知“展开的内外兼修的过程,就是“致良知”。

德性之知,良知也;见闻之知,知识也。我们今天所谓「知识」,都属于见闻之知。良知浑然,无人我内外之别,故曰合内外之道。知识因分别而有,所谓主体与客体,乃至一切长短、冷热属性,皆是分别。一切知识皆为良知所用,却非与良知并列为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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