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收監管罰單、臨門被舉報 中泰證券排隊三年上市路多舛

21世紀經濟報道 朱藝藝 杭州報道

早在2016年3月25日,中泰證券就披露了招股書,一直到三年後的2019年5月17日,中泰證券才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更新,然而,IPO前夕,中泰證券還被捲入“寧波投資人5.5億債券違約”風波。

證監會官網11月1日披露,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於11月7日(本週四)首發申請上會,接受2019年第168次發審委會議的考驗。

中泰證券的前身為2001年創立的齊魯經紀,2014年經萊鋼集團增資後更名為齊魯證券,是唯一一家山東省屬券商。

2016年-2018年,帶著營收83.47億元、81.69億元、70.25億元,淨利潤25.33億元、18.96億元、10.7億元的“成績單”,中泰證券IPO,擬登陸上交所,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6年3月25日,中泰證券就披露了招股書。不過2017年,證監會調查發現,作為新三板公司“易所試”(430309.OC)做市商,中泰證券存在拉抬易所試股價並進行約定交易等操縱市場行為,對中泰證券予以行政處罰,而這僅是中泰證券收到的監管罰單之一,其IPO之路擱淺。

三年後的2019年5月17日,中泰證券才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更新,然而, IPO前夕,中泰證券還被捲入“寧波投資人5.5億債券違約”風波。

那麼,在A股不乏太平洋證券(601099.SH)、西南證券(600369.SH)、西部證券(002673.SZ)等中小券商的情況下,即將上會的中泰證券,能否成為A股第37家上市券商?

手握多牌照

頻收監管罰單、臨門被舉報 中泰證券排隊三年上市路多舛

中泰證券官網介紹,其控股了魯證期貨(01461.HK)、中泰資本、中泰國際、中泰證券資管、中泰創投,參股了萬家基金、齊魯股權交易中心、中證信用、證通股份,形成了集證券、基金、期貨、私募投資基金和另類投資為一體的綜合性證券控股集團。

從山東起家的中泰證券,具有明顯的區域優勢。

招股書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泰證券共設有41家分公司和284家營業部。山東省省內有營業部131家,佔其全國營業部總數的23.19%;2018年,中泰證券股基交易量在山東省內佔有率為33.33%,無論是營業部數量還是股基交易量,在山東轄區內均排名同行業第一位。

不過,中泰證券在山東省外的153家營業部中,有79家營業部虧損。對此,中泰證券表示,虧損的營業部大部分為新設營業部,設立初期投入成本較高,盈利週期相對較長,短期內收入難以覆蓋成本。

從業務結構來看,中泰證券主要有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通過控股子公司中泰資管從事的資產管理業務,以及證券自營業務、信用業務、另類投資業務、私募投資基金業務等。

其中,證券經紀業務是其核心業務之一,2016年-2018年,其經紀業務實現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分別為28.2億元、20.4億元、14.6億元,佔比為33.76%、25.03%和20.76%;

同一時期,中泰證券的投資銀行業務(包括新三板推薦掛牌業務),實現收入10.5億元、8.3億元和5.9億元,佔比為12.57%、10.2%和8.4%。

中泰證券稱,截至2018年12月底,在審保薦主承銷項目8單,其中IPO項目6單,再融資項目2單;新三板累計推薦掛牌企業家數在業內排在第3位,做市家數在業內排在第9位。

此外,中泰證券通過控股子公司中泰資管進行的證券資產管理業務,2016-2018年,為其貢獻營收9.4億元、8.3億元和4.9億元。

官網最新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中泰證券實現營收73.2億元,同比增長39.89%;淨利潤19.07億元,同比增長102.31%。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和所有者權益分別為1502.97億元和348.37億元(未經審計)。

不過,中泰證券也在招股書中表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淨資本190.06億元,在大型證券公司中排名靠後,制約了資本中介業務、資本投資業務及其他創新業務的發展。

為此,中泰證券IPO擬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20.91億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不超過發行完成後公司股本總額的25%, 募資的其中一個方向,就是“加大資本中介和資本業務投入”。

一位券商分析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當前的政策環境下,資本金越來越成為限制券商提升競爭力的關鍵條件,“畢竟大券商大多已上市,甚至是A+H同時上市,補充資本能力相當強,中小券商如若不想掉隊,那麼上市是必經之路。”

過去三年頻收監管罰單

頻收監管罰單、臨門被舉報 中泰證券排隊三年上市路多舛

而提到中泰證券的風控合規,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過去三年間,中泰證券曾多次收到監管的罰單。

2016年9月,中泰證券作為新三板公司聯科股份(831458.OC)的主辦券商,遭到監管點名。

因未對關聯交易和對外擔保情況作出及時披露,9月2日,聯科股份被股轉系統採取了出具警示函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此外,股轉系統認為,主辦券商中泰證券未能審慎、恰當地發表意見,沒有做到勤勉盡責。

無獨有偶,同年,中泰證券保薦的ST鑫秋(832268.OC)因涉嫌上市前財務造假遭到監管處罰,股轉系統同時認為,中泰證券未能發現問題,並且沒有督促公司發佈公告向投資者揭示風險。

招股書中,中泰證券還披露了一則行政處罰,同樣涉及其新三板業務。

2017年12月4日,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泰證券在2015年8月至11月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易所試(430309.OC)提供做市服務期間,存在拉抬易所試股價並進行約定交易,構成操縱市場行為,決定對易所試、中泰證券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負責人處以罰款和警告。

一位接近中泰證券的投行人士表示,“中泰證券對新三板的佈局相對較早,2011年即成立場外市場部。2013年3月取得了股轉公司批准成為新三板主辦券商,2014年6月取得了股轉公司批准的從事做市業務的資格,成為最早一批做市商之一。”

對此,中泰證券在招股書中稱,已對新三板業務進行整改,而中泰證券的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認為:上述行政處罰的相關違法行為不屬於情節嚴重情形,不構成此次發行上市的法律障礙。

就在今年5月招股書預披露更新之後,5月28日,中泰證券再次成為市場焦點,署名為“浙江寧波一名投資者”的人士在互聯網發佈了 “中泰證券誘導銷售導致債券違約5.5億媒體會邀請函”。

該投資者稱,於2015年起購買三期冠石系列私募產品5.5億元,主要投資於交易所公開交易債券,中泰證券作為託管人,曾承諾“違規保本保息”,但此後系列產品“發生嚴重流動性風險和兌付危機”,中泰證券拒絕兌付。

對此,2019年5月31日晚間,中泰證券在官網就“寧波投資人5.5億債券違約”一事公開回應。

在該聲明中,中泰證券首先表示,寧波投資人購買的3只產品由深圳冠石負責投資管理,自己只為代銷、託管機構;其次,中泰證券否認了“不夠勤勉盡責、未盡託管人職責”的情況,並表示未向任何人出具過差額補足協議或類似文件,確認不存在違規保本保息問題。

而對於該產品虧損的原因,中泰證券解釋為,主要“受經濟形勢和市場環境影響,所持部分債券出現了評級下調、違約等情況,流動性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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