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就義前提出三個條件,李鍾嶽準了兩個,為何第一個卻死活不同意?

海日冬晴


秋瑾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罕見的女俠,她祖籍浙江紹興,出生在福建廈門一個封建官宦之家。江湖人稱"鑑湖女俠",這個稱號也有人說是秋瑾自己認可的,因為老家有個湖就叫鑑湖,而秋瑾從小就憂國憂民、立志報國,長大了要伸張正義,救民水火。

秋瑾的所處的時代是不幸的,滿清風雨飄搖,國家危難之中,魔鬼當道、豺狼橫行。

而秋瑾的婚姻也不幸福,她在1893年奉父母之命嫁進了湖南一個豪門,成為一個貴婦人,但老公王廷均跟自己沒有絲毫共同語言,秋瑾精神上異常痛苦,就像囚禁在籠中的鳥,度日如年。苦熬十年後,快到而立之年的秋瑾終於衝破牢籠,離開老公和三個孩子,從北京前去日本尋求真理。在日本秋瑾在求學的同時,自己創辦報紙宣傳革命,探索救國之道。

1907年秋瑾告別日本回到故鄉紹興,投身革命,積極籌備。聯絡革命黨人徐錫麟等,打算髮動反清起義。

1907年7月徐錫麟在安慶發動的起義失敗,徐錫麟的弟弟徐仲蓀在江西九江碼頭被清政府逮捕。入獄後,徐仲蓀慘遭酷刑,小徐受刑不過說出了秋瑾的名字,秋瑾在7月14日被捕,被捕的時候一語不發,只是先寫了七個大字"秋風秋雨愁煞人"。

其實秋瑾早就得知了安慶起義失敗的消息,也知道自己即將面臨的命運,但她執意留在原地,不當逃兵,就像譚嗣同說的那樣,革命是需要流血,才能警醒更多的人。

被捕僅僅一天,清朝地方政府就匆匆下令處死了秋瑾。7月15日凌晨,秋瑾在故鄉從容就義,年僅32歲。

秋瑾就義的時候,負責監斬的是當時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李鍾嶽內心非常欽佩革命黨人,早就仰慕秋瑾大名,一直教育子女做人要像秋瑾那樣坦坦蕩蕩、光明磊落,為了民族和國家利益,敢於獻出畢生精力,甚至生命。秋瑾被抓捕之前,李鍾嶽明明負責緝捕秋瑾歸案,卻故意放出風聲,給秋瑾逃亡創造條件,可惜李鍾嶽的好意,被秋瑾以事實行動拒絕。

秋瑾被捕後,好多鄉親去縣衙裡聲援秋瑾,不少鄉紳也具名聯保秋瑾。李鍾嶽對大家說,即使鄉親們不來,下官也知道秋瑾女士是個好人。大家放心,本官將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會盡力保護秋瑾。

因此,李鍾嶽把對秋瑾的同情和尊重變為行動,他在審判的時候就給秋瑾看坐,吩咐手下把秋瑾住的牢房打掃乾淨,還買來一床新被子。他還不忍對秋瑾用酷刑。

秋瑾的案子太大,李鍾嶽想保也抱保不住,上司下了死命令,必須處死。在行刑之前,李鍾嶽說,秋瑾,你就要上路了,本官也無能為力,你還有什麼願望,快說吧,本官儘量滿足你。

秋瑾說,我為國家為民族獻身,早就把一切都看淡,把生死置之度外,我別無所求,只想在行刑的時候不要砍頭。

李知縣說,好,本官答應你。秋瑾接著說,尊重我的人身權,不要褻瀆我的屍體。

李知縣說,這個自然,本官也依你。還有什麼交代的嗎?

秋瑾抬起頭,雙目如炬看著李鍾嶽:我想寫遺書。

"這個,這個嘛,恕本官不能答應你,"李鍾嶽為難地說。

李知縣為什麼不能答應秋瑾的要求呢?

因為在三堂會審時紹興知府貴福曾經對秋瑾用盡酷刑,但秋瑾為了保護戰友和同志,也是鬥爭策略,儘量不暴露自己,不承認自己是革命黨,更不承認參加了反清起義。因為正常情況下,僅憑著徐錫麟弟弟的一面之詞,是不能給秋瑾定罪的。

事實上要不是紹興知府貴福使壞,秋瑾是不會那麼快處死,也不一定會判死刑。李知縣就是以證據不足為秋瑾開脫,延遲執行死刑的。如果秋瑾一寫遺書,等於變相承認自己是革命黨,那就回牽連到李知縣。

其次,秋瑾一旦寫了遺書,也會連累跟她在紹興學堂共事的戰友和無辜的群眾,會有更多的人被連累被牽連,給革命事業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最後一點,秋瑾要是寫了遺囑,就承認自己是謀逆,而謀逆按照大清律法是要凌遲的,這樣一來,前兩個願望就無法實現了。而且,這樣一來,秋瑾的父母和親人也難逃一死,因為謀逆是誅滅九族的。

最後秋瑾沒有寫遺囑,但還是寫下了”但李知縣還是被以包庇罪免職,在秋瑾就義一個月後李知縣受不了心靈煎熬,慨然自盡。李鍾嶽的死訊傳揚開來,世人聞之嘆息。

《續安丘新志》(李氏是山東安丘人)記載:“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後,乃為立祠西湖上,歲時祀之。”民國成立之後,秋瑾自然被奉為烈士,當地立起秋瑾祠,把李鍾嶽的神位也一併入祠祭祀。

而那個處死秋瑾的劊子手貴福則聲名狼藉,被萬夫所指,趕緊申請調任,躲避輿論。

1926年,張作霖在進駐北京後,冒天下之大不韙收留了他,讓他當了自己的京兆政務廳廳長。張作霖完蛋後,貴福成了喪家犬,跑到溥儀那裡繼續作惡。


歷來現實


第一個條件就是把他往絕路上逼!



所以,他寧可讓秋瑾把遺憾帶到另一個世界。



秋瑾臨刑前“提”的那三個條件是:

一:死之前給家裡寫封書信。

二:不要剝光衣服(清朝處斬忤逆犯人要剝光上衣以示羞辱)。

三:不梟首示眾,求直接斬首(先用絞索使犯人長時間遭受痛苦,然後砍下頭顱掛在杆上示眾,並不是希望處以吊死之刑)。

順便說句不中聽的話,這三個條件應該是“求”而不是“提”,已經判斬了,還讓你提條件,上司貴福就在身邊(見史料),估摸著是後來文人的一種歌頌筆法吧!


如果衡量秋瑾這三個條件,好像第一條沒太大毛病。按理兒說,馬上要問斬了,寫封訣別信,向家裡交待一下家錢財、存款、房產、孩子、老人等一番事宜乃人之常情,一封遺書,換做誰做主都能同意。然而,如果秋瑾真“提出”了這個條件,仔細分析當時的情況,李鍾嶽死活不答應也有他的難處,其難也該有三:

第一:是為了不牽連她的家人,萬一信中有什麼暗語或囑託未盡之事,那就可能全家被抄,儘管家人並不一定看得懂。但按大清律可以視作共同忤逆,不需要解釋。秋瑾本人就是個例子,她不是也沒招嗎!供詞上只有一句話:

……秋風秋雨愁煞人……。



第二:信誰去送,送給誰?肯定得自己送。而秋瑾被捕後,官府去抄家時,李鍾嶽已經很偏袒了,上報時只說的一無所獲,已經把上司(貴福)惹怒了,再親自送信,不是往自己身上扣屎盆子嗎?

第三:主要還是怕受牽連,本來已經盡力了,別再把自己白白搭進去。若那樣做了,後兩個條件都沒他說話的份量了。



即便是這樣,在秋瑾被處斬三天後,貴福還是呈報朝廷,以庇護罪犯的罪名被罷免,還追加刑獄,好在後面兩個條件他是同意並不是同情,因為畢竟是他親自下的斬立決手諭,後來朝廷也就沒再往死裡整。

二個月後,幾欲自行了斷未果的李鍾嶽終於自殺身亡。自殺之前幾天裡,家人常常聽他嘴裡反覆唸叨一句話: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史料中,世人一般只知道女權運動的先驅女俠秋瑾,也知道她起義未果,被捕後的第二天就被斬於紹興軒亭口。但是,沒人知道抓他的山陰縣縣令李鍾嶽其實是秋瑾的忠實“粉絲”。這個流芳了百年的歷史故事當中,李鍾嶽著實被忽略了。其實,如果他接到命令後馬上實施有效抓捕,秋瑾成立的“光復會”便會被斬草除根,然而,李鍾嶽採用了拖字訣。就這一拖,其他三十幾名骨幹才得已逃脫。其中包括與她齊名的尹銳志和尹維峻,也就是當時聞名浙江的“鑑江三俠”(都是武行出身,常在一起切磋武義,和秋瑾一樣,每人都有一把左輪手槍)。



然而,李鍾嶽拖的主要目的是讓秋瑾趕緊逃……

可是……

她竟親率十幾名師生與來學堂的官兵交了火,自損兩人後,她讓其他人逃脫(見史料)。

為了保護秋瑾,李鍾嶽下令不準向女性師生開槍,秋瑾這才沒被當場打死(李鍾嶽沒認為她能“有事兒”,因為“寬限”的幾天裡,他認定秋瑾把一切都辦明白了,沒證據,就好辦)。



審訊中,他避重就輕,還把秋瑾供詞中的“秋風秋西愁煞人”交了上去,欲以此替她開罪。

但是,他的計劃沒有“得逞”。

史載;貴福看罷,大怒;立斬。李鍾嶽大驚,憤然對答:“畢竟是學堂之首,名望極高(今教育局長之職),案情尚未弄清就處以極刑,難服人心,望大人三思而行呀!”貴福不允,嚴令李鍾嶽立即執行上一級巡撫手諭。李鍾嶽力拒,倆人發生衝突。後無望,只稱:“既而斬決秋女士,若與其他人行刑一般,令其多受凌辱,勿寧不為,望以成全其成仁之志。”

當晚,他落著淚在夜審堂上了勾劃了秋瑾的斬決令,而對第一個所謂的“條件”沒有應允。



其餘兩條自行做主擔下,這也是被罷官的原因。若第一條擔下了,可能就步了秋瑾的後塵了。

1907年7月15日早上(也有一說是凌晨,秋瑾不想讓人圍觀),秋瑾被五花大綁押至紹興鬧市軒亭口,李鍾嶽為了減少圍觀之眾,讓官兵圍著圈遮住百姓愚昧的嘴臉。



然而,天不隨人願,貴福為了洩憤(光復會會員、警察處會辦徐錫麟刺殺的安微巡府於庫裡.恩銘與貴福是至交。她雖沒供詞,但貴福不可能信),據傳給了李鍾嶽面子沒裸刑,但還是專門交待了劊子手,第一刀下去……



秋瑾女俠長出了一口氣後,第二刀,女俠才被……。

……江湖傳聞:秋瑾死後,她的倆個好姐妹尹銳志和尹維峻在上海避難期間,暗中殺掉了出賣秋瑾的胡道南……。

但是,據確切資料載,是王金髮殺的。



1907年7月,在紹興準備響應徐錫麟安慶起義的秋瑾、竺紹康、王金髮等人被胡道南告發於巡府貴福,導致秋瑾被捕而死,王、竺逃亡”。



1910年,王金髮將其殺於府中。


驍勇34


根據丁時良先生編著的《辛亥女俠秋瑾》一書記載:革命黨秋瑾在被行刑之前,監斬官李鍾嶽走到她身邊,讓差役站開,低聲問:“女俠還有什麼交代?”

秋瑾說:“瑾半生奔走救國,私慾甚少,乃是清白之身,臨刑不要動我衣帶。”李鍾嶽默默點頭,答應了秋瑾。

秋瑾接著說:“親屬怕株連,皆已避去,請李公著人收殮,不要暴屍示眾。”李鍾嶽含著淚光點頭答應,又問了一句:“女俠放心。還有什麼?”

秋瑾說:“我將要離世而去,請給我紙筆讓我作書別親。”李鍾嶽凝視了一下秋瑾,向後一扭臉說:“女俠你看,時間亦不許可。”此時,一直心心念念著要將秋瑾處死的知府貴福,已經乘著轎子來了。


可能與題目有些偏差,但結果是一樣的,李鍾嶽只答應了兩個,有一個沒有答應。

很多人乍然聽到這件事,往往會先入為主,認為李鍾嶽不近人情,為什麼唯獨有一條不給辦。其實秋瑾能不能寫書信,這件事李鍾嶽做不了主。

秋瑾是在大通師範學堂被抓的,當時的知府貴福十分緊張,因為大通學堂是他親自管轄的,就在巡撫府的旁邊,他自己任大通學堂的董事,又支持購槍,還給秋瑾寫過聯語……而秋瑾此時牽扯著革命黨的事情。


雖然貴福跟革命黨沒什麼關係,但是他擔心秋瑾會牽連到他,危及到他的前程,於是他決定儘快處死秋瑾,殺人滅口之後,就跟他沒什麼關係了。但是秋瑾在當地聲望很高,要處死她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於是他派山陰縣令李鍾嶽審訊。

李鍾嶽是進士出身,為人正直,之前在江山縣做代知縣的時候,曾經辦過學堂,擁護新政。到山陰縣後,通過和秋瑾的交流,對秋瑾的才華和人品都深深敬佩。

李鍾嶽深知大清氣數已盡,不忍對秋瑾用刑。他知道貴福等人想要借刀殺人,但又不能不接這個案子,不然以貴福的殘忍手段,秋瑾若是由貴福親自審訊,將難逃皮肉之苦。


李鍾嶽有心放水,不僅沒有嚴加審訊,反而弄出個 秋瑾做了無數好事的供詞。貴福大怒,於是自己審訊秋瑾。面對重刑,秋瑾沒有透露半點革命黨的消息。貴福最後沒有辦法,假造了一份供詞,強迫秋瑾按下手印,生怕有人劫獄,第二天就發電請示巡撫對秋瑾行刑。

當時是1907年,貴福等官員雖然掌握著秋瑾的生殺大權,但也自知清朝已經日薄西山、四面楚歌了。而秋瑾的聲望又高,也不敢白天行刑,於是在6月5日夜裡到6日凌晨,將秋瑾從監獄內提出行刑。


對於秋瑾的就義,當時的革命家、詩人柳亞子曾寫了一首《吊鑑湖秋女士》來讚頌秋瑾的人格和她就義的影響:

飲刃匆匆別鑑湖,秋雨秋風血模糊。填平滄海憐精衛,啼斷空山泣鷓鵲。馬革裹屍原不負,蛾眉短命竟何如!憑君莫把沉冤說,十日揚州抵得無?漫說飛天六月霜,珠沉玉碎不須傷。已拼俠骨成孤注,贏得英名震萬方。碧血摧殘酬祖國,怒潮鳴咽怨錢塘。於祠岳廟中間路,留取荒墳葬女郎。

其實當時秋瑾提出第三個要求被李鍾嶽拒絕後,秋瑾說:“好吧,為了你的仕途,不再說了。”李鍾嶽說:“女俠不知,我的仕途和你的性命一樣,止於今日了。”

果然,還沒過3天,李鍾嶽就因“庇護女犯罪”被革職了。1907年10月29日上午9點多,李鍾嶽在寓中懸樑自縊,終年53歲。此時距秋瑾遇難只有一百來天。


進而讀史


1907年7月15日凌晨,32歲的秋瑾被斬首於紹興軒亭口,就義前向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提出了三個條件,李鍾嶽卻只准了後兩個。

秋瑾,作為反清反封建的革命先驅和婦女解放運動的領路人,不僅能詩能賦而且兼具男子的豪氣和擔當,作出“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這樣的詩,也用自己的行動踐行了這首詩,人稱“鑑湖女俠”,孫中山、周恩來等都對她有高度的評價。




秋瑾生於官宦人家,父親是清朝知州,丈夫王廷鈞整日錦衣玉食遊手好閒,秋瑾對這包辦婚姻很不滿意,1904年留學日本,在那裡結識了孫中山、陶成章、黃興、宋教仁等。一年回國後結識了徐錫麟,加入了上海光復會,後又去日本加入了同盟會,並在山陰縣做了大通學堂的督辦,培養革命骨幹宣傳民主思想。


1907年,秋瑾和徐錫麟約定好農曆六月初十在安徽浙江同時發動起義。可惜徐錫麟起義前計劃洩露,被迫於7月6日提前行動,在安慶策劃組織刺殺安徽巡撫恩銘、攻佔槍械所,激戰4個小時,最終起義失敗,徐錫麟被捕,英勇就義,心肝被殘忍挖出炒菜吃,徐錫麟的弟弟徐偉供出了秋瑾。

7月7日,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貴福搜捕秋瑾。秋瑾留日的同學胡道南聯合鄉紳舉報秋瑾在大通學堂。貴福命山陰知縣李鍾嶽去抓捕,但是李鍾嶽本身早就結識秋瑾併為她所感染,常以秋瑾的“馳騁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來教育兒子,所以不逼到份上,就藉故一拖再拖,但是一來貴福一直催捕,二來秋瑾拒絕一切躲避的勸告,以譚嗣同慷慨赴死喚醒國人的決心一直待在大通學堂。李鍾嶽為拖延時間和避免士兵射殺,親自坐轎走在最前面,並下令“但加逮捕,弗許傷害”,7月14日逮捕了秋瑾師生8人押去山陰縣衙。

三堂會審貴福用盡酷刑,秋瑾堅貞不屈,視死如歸。貴福只好交由李鍾嶽來審,李鍾嶽對秋瑾不僅不動刑,反而搬來座位讓秋瑾坐下,在供詞上秋瑾留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絕筆。貴福得知後責問李鍾嶽不用刑,同時奏請立即處決秋瑾。本著殺人不過夜的原則,7月15日凌晨,貴福命將秋瑾斬首。



李鍾嶽因為不能救下秋瑾性命反而要監刑在秋瑾面前失聲痛哭,秋瑾沒有怪他,只提了三個要求:一寫一封家書;二不要梟首;三不要剝去衣服。李鍾嶽答應了後兩條,但是第一條是打死都不能答應的:一來清政府不會允許作為“反革命”的秋瑾有任何書信留世;二來李鍾嶽一旦做了,不僅牽扯秋瑾家人,還會牽扯他自己被視為同黨;貴福的監視和時間的緊迫也都沒有這個條件了。秋瑾最終貴福幕僚餘某斬首。

秋瑾被斬首以後,李鍾嶽依然沒有逃脫被冠以“庇護女罪犯”的罪名被革職的命運,眾多鄉紳父老送別。此後他每天自責,唸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10月29日,安排好家人,上吊自縊!

上海媒體報道了秋瑾的死訊,引起很大反響,當時對女犯已經廢除了斬首,只留有絞刑和剮刑,清政府收到很大的壓力。舉報秋瑾的胡道南被暗殺,逮捕秋瑾的李益智被燒死在船上,斬首秋瑾的餘某逃亡沒有音信,浙江巡撫張曾揚請求調往江蘇、山西,江蘇山西都拒收,退隱湖北,貴福請求調往安徽寧國,同樣沒人敢要,隱姓埋名於民間。只有心有餘而力不足以死明志的李鍾嶽為人扼腕嘆息。


墨梅逸清寒


記得在高中學過一篇文章,魯迅寫的文章《吶喊》,其中有一個章節是《藥》。這篇文章分為一明一暗兩條線索,明線是華老栓一家,暗線是夏瑜一家。
《藥》其中一段節選

夏瑜大致的發展線索是:夏瑜在刑場就義→夏瑜的血在茶館被吃→茶客在茶館談夏瑜→夏四奶奶上墳。

後來查閱了相關資料,也隨著自己閱讀量的逐漸增加,才知道課本中的夏瑜 —— ——“夏”與“秋”相對,“瑜”與“瑾”相對,便影射的是秋瑾這位革命烈士!

兩條線從並行到融合,突出了因群眾的冷漠而帶來的革命者的悲哀!

(辛亥革命)圖片

下面我們回到題主所講的“秋瑾起義”,這裡面貫穿秋瑾生死的兩個當事人為:李鍾嶽和貴福。

秋瑾(1875年11月8日-1907年7月15日),生活在晚清走向沒落——新思潮、新主義新起的年代。1904年去日本留學,結交了“天王級別的朋友圈”,如周樹人(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這為她日後革命起義播下了火種!


1908年秋瑾從上海老家回到浙江江陰縣,任大通學堂的督辦,招納革命人士,組織軍事訓練,準備發動起義,但由於部隊中出了內鬼,被清政府知道,被迫提前起義!

清朝官員在審問革命人士時,知道了背後的“主角”秋瑾和大通學堂,浙江巡撫張曾揚,立刻急電告知紹興知府貴福,貴福便命山陰縣令李鍾嶽查抄大通學堂,秋瑾被捕。
(秋瑾被捕)
圖片

在1907年就義前,秋瑾對李中嶽提出了三個條件,它們分別是:

  1. 准許寫家書作別
  2. 不要梟首
  3. 不要剝去衣服

後面兩個條件李鍾嶽爽快的答應了,但唯獨第一個條件死死不肯允許,這到底是為何了?
(李鍾嶽)
劇照

其實很簡單,只需看一看李鍾嶽是誰就明白了!

李鍾嶽,是安丘縣人。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光緒24年中進士,滿滿的是按封建登科取仕的“過來人”,灌輸了一腦子的封建毒瘤思想。特別是“君為臣綱”這顆害死人的毒瘤!

本來李也是很佩服這位“革命女英雄”,辦理秋瑾的案子時,也是處處保她,但就是我前面所說的“君為臣綱”這顆毒瘤害了他,身為一個區區縣令,被他的頂頭上司貴福處處緊逼,怎敢讓秋瑾寫下家書,去“播下革命的種子”!
(秋瑾)

從李鍾嶽當時的情況來看,如果此時他再讓秋瑾寫信回家,無疑會遭到別人說他閒話,落下為革命黨人傳達情報的嫌疑。

如果日後被算賬,自己也將吃不完兜著走,下場輕的話,可能自己的烏紗帽不保,後果重的話還要連累子孫後代。


(李鍾嶽)
劇照

你說他就算是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後代子孫想一想啊,他能讓秋瑾寫信嗎?他敢讓秋瑾寫信嗎?他不能,他不敢!

李鍾嶽生活在一個被封建思想壓迫的時代,他能做的、他不能做的,都不能由他自己想的來,他只是一個晚清官僚政府的“代言人”而已!容不得他有其他任何的想法!


文史金蟬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

咋一看,都以為這是熱血男兒的豪邁情懷,殊不知,這是一介弱女子秋瑾在日本會友的詩作。箇中的英風俠氣、豪邁情懷力透紙背、氣貫長虹。秋瑾原本也是官宦人家,嫁得一個好人戶,還生了一個孩子,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也當是花前月下、相夫教子、終了此生的命。

再不濟也似李清照吟哦揮灑,寫盡閨怨寂寞、千古閒愁、悽切情愫,成就千古才名。但是,李清照卻在那種封建勢力對女性的嚴苛約束中走了不屬於女人的路。毅然投身革命,救亡圖存,不惜以一窈窕嬌軀,接受血與火的淬鍊。壯哉,巾幗競雄,壯哉,鑑湖女俠。俠之大者,以柔弱之軀,承擔家國興亡之重,莫此為甚!

每一個人選擇了自己的路,就要承擔相應的結果。熱血豪烈如秋瑾,依然如是。秋瑾在革命失敗後被捕了,她對負責對她執行刑罰的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要求:

一、准許寫家書與家人作別;

二、不要梟首(亦即不能砍頭,畢竟也是風華絕代的女子,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三、不能剝衣受辱。

李鍾嶽答應了後兩條,卻沒有滿足第一條,這是為何?貌似第一條更容易達成啊。

其實,李鍾嶽原本也是胸懷廣博,一心想致仕報國的人,奈何在那個只要有銀子就能買官的時代,他這種清流不被重用,做了一個小小的山陰縣令,原本他也洞察世事,對為國捐軀的革命者抱以了同情之心。而且其對秋瑾的大名早有耳聞,也很景仰秋瑾的人品。秋瑾到案後,他也以竭盡所能代為周旋,已經引起上司貴福的強烈不滿。

處決秋瑾已經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了,如何處決,由於他是監斬,權限範圍內,他還可以為其擔待。但是要讓秋瑾寫家書,確實勉為其難。

第一、秋瑾的革命者身份是滿清深惡痛絕的,按照處置慣例,沒有凌遲處死就很不錯了,脫衣遊行以打擊革命者形象,這在清末是司空見慣的,尤其是對女性造反起義者。李鍾嶽讓秋瑾體面赴死已經是冒了風險,盡了努力。

第二、按照清末的慣例,參與革命的最少也是要梟首的,參照戊戌變法國際影響力巨大的戊戌六君子,清政府可是頂住外交壓力對他們公開砍頭的,這也讓李鍾嶽揹負了壓力。

第三、留家書看似平常,對於參與革命者來說卻很不平常。不但可能因此連累家小背上同謀之名,為其傳信者更是難逃株連。如果李鍾嶽網開一面,日後一旦事發,他就不是同情“女匪”的問題了,而是參與革命的同黨。因為口頭的承諾與交流可以一概否認,書面的東西卻是鐵證如山。

李鍾嶽不同意秋瑾留家書,一是為了秋瑾好,省得連累家人;二是最後自保,不敢涉案太深。畢竟要想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先得能夠自我保全性命,而且手上有權,否則淪為庶民,又如何實現報國抱負?

儘管如此,事後不過三日,李鍾嶽還是被貴福參了,以“同情女匪”的罪名罷職還鄉。他時常念起秋瑾的英風節烈,常以“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的秋瑾詩句教育子女:一個女子能有如此壯烈情懷,更勝多少鬚眉。

李鍾嶽每憶及此,鬱鬱寡歡,恨自己當初不敢放掉秋瑾自行擔當,常念:“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最後在愧疚、後悔中上吊自殺。到其自殺時,秋瑾被殺不過百日、腐朽晚清官場,此人也算是一股清流了,值得敬佩。


金眼看世界


答:秋瑾是一個個性非常張揚的人,她雖是一個女兒身,卻能騎馬擊劍,而且,性情豪爽,不拘小節,豪氣沖天。

說來也奇怪,秋瑾曾祖、祖、父三代仕清,父親秋壽南,更是官湖南郴州知州。

但秋瑾內心卻有強烈的反滿排滿願望。

她曾賦詩興嘆“莽莽神州嘆陸沉,救時無計愧偷生。博沙有願興亡楚,博浪無椎擊暴秦”,恨不得效仿漢初張良,拿個大鐵椎去椎死清帝。

秋瑾東渡日本留學,結交到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一批反清志士仁人,意氣相逢為君飲,結秘密會,以“反抗清廷、恢復中原”為宗旨,創辦《白話報》,加入洪門天地會。

特別要說明的是,在天地會,秋瑾還被受封為“白紙扇”(軍師)。

再後來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主盟人。

這個時候,秋瑾的詩作越發慷慨激昂,她經常一手執酒杯,一手提刀,大唱“危局如斯敢惜身,願將生命作犧牲”,“拚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

……

不難看出,秋瑾對於反清活動,是熱情高漲、信心百倍的。

有人勸秋瑾低調一點,內斂一些,立刻被她斥為膽小鬼、鼻涕蟲。

周作人在《魯迅的故事》中記敘了一段秋瑾斥罵魯迅的史實。

當時(1905年)日本政府為了限制中國留學生在日本從事革命活動,在這一年的十一月二日頒佈了所謂《清(韓)國留學生取締規則》。

留學生們群起罷課,以示抗議。

湖南留學生陳天華甚至投海自殺以勉勵同學們進行鬥爭,維護愛國的權利。

面臨被“取締”的命運,留學生們分成了兩派。

一派主張回國實行革命,另一派主張忍辱負重,辦學救國。

秋瑾屬第一派,魯迅屬第二派。

《魯迅的故事》中寫:“《取締規則》發表後,留學生大起反對。秋瑾為首,主張全體回國。老學生多不贊成,因為知道‘取締’二字的意義並不怎麼不好。因此,這些人被秋瑾在留學生會館宣告了死刑,有魯迅、許壽裳在內。魯迅還看見她將一把小刀拋在桌上,以示威嚇……”

秋瑾認為魯迅等人是貪生怕死,大罵這他們,並拔刀威嚇。

在場的徐雙韻在《記秋瑾》中寫:“秋瑾發言,力主回國,詞意激昂,隨手從靴筒取出利刀,插在講臺上說:‘如有人回到祖國,投降滿虜,賣友求榮,吃我一刀’。”

秋瑾回國後,果然和徐錫麟等人積極謀劃起義反清。

他們約定:農曆六月初十在安徽浙江同時發動起義。

這徐錫麟也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人物,他在1907年7月6日行非常之事,刺殺了清廷安徽巡撫恩銘。

但在隨後奪取安慶槍械庫的戰鬥中,徐錫麟不幸被捕,英勇就義。

秋瑾在7月10日收到徐錫麟失敗的消息,但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

由此可知,秋瑾已抱定了必死之心,目的是要喚起世人的覺醒。

這一點,和維新英雄譚嗣同的死頗為相似。

對於秋瑾的死,魯迅是非常沉痛的,他在《娜拉走後怎樣》一文中嘆息說“我們無權去勸誘人做犧牲,也無權去阻止人做犧牲。況且世上也盡有樂於犧牲,樂於受苦的人物。……只是這犧牲的適意是屬於自己的,與志士們之所謂為社會者無涉。”

也就是說,慷慨就義,正是秋瑾求仁得仁所想要的結果。

但是,卻讓送秋瑾上刑場、並負責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鍾嶽精神上受盡折磨,最終不堪忍受,自盡以求解脫。

李鍾嶽是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自小刻苦讀書,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中進士,先是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縣縣令,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月調任山陰縣令。

李鍾嶽的人生軌跡是自科舉考試誕生以來,成千上萬貧苦讀書人走向仕途、走向自己人生輝煌的艱苦奮鬥歷程。

如果說,李鍾嶽出生的時候早一點,是在康熙、乾隆甚至道光時代,他應該是個好官,造福地方、效忠朝廷,幸福地度過一生。

但他生活在清末,又偏偏遇上了秋瑾,而他又是個想當好官,心地善良。

在審問秋瑾過程中,他覺得秋瑾講的東西好有道理,慚愧自己為滿人效忠,不想讓秋瑾死。

但,這怎麼可能?

一來,秋瑾堅決求死。二來,頂頭上司浙江巡撫張曾楊及紹興知府福貴一再嚴令處決秋瑾。

那麼,秋瑾就只有一死了。

這其實也不能怪浙江巡撫張曾楊及紹興知府福貴的,他們沒有李鍾嶽的覺悟,他們食君之祿,就必須為君分憂,從階級立場來說,他們必須要秋瑾死——無論在哪朝哪代,造反都是死罪,甚至是株連九族的大罪。

1907年7月15日凌晨,32歲的秋瑾就義於紹興軒亭口。

對比一下徐錫麟就義後的遭遇——心肝被殘忍挖出炒菜吃。

秋瑾也有自己的擔心。

在就義前,她向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提請三件事:

1、準寫家書與親友訣別;

2、臨刑不脫衣物;

3、勿以首級示眾。

由於清廷沒有明確提出在秋瑾死後“脫衣物”和“首級示眾”的要求,所以,李鍾嶽爽快地答應了後兩個要求。

但對第一個要求,他沒法應允。

明擺著,秋瑾一心要推翻清王朝的統治,是個名副其實的“政治犯”,怎麼可能讓她在死前留有書信?

而且,秋瑾也是傻,您留這書信下來,豈不是要牽連入自己的家人?

所以,李鍾嶽就“死活不同意”了。

饒是如此,三天之後,李鍾嶽還是被清廷以“庇護女罪犯”為由革職。

離任後的李鍾嶽一直糾結於自己是殺害秋瑾的兇手而內疚,不久就上吊自殺了。

李鍾嶽上吊之時,距秋瑾被害之日,不過百天時間。


覃仕勇說史


開門見山,先讓飛揚帶大家來看一看秋瑾就義前,曾向監斬官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過哪三個條件?

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

對於這三個條件,作為監斬官的李鍾嶽聽完後,果斷的答應了她後兩個條件,然而對於第一個條件,李鍾嶽卻考慮再三沒有同意。



一個死刑犯為何還能和監斬官談條件?監斬官為什麼只答應了後兩個?“不要剝去衣服”怎麼會被秋瑾當成一個條件特意提出來?這背後的動人而又悲壯的歷史故事,請聽飛揚為你道來。

奇女子、革命家、女權運動者、鑑湖女俠秋瑾其人

如同李清照是中國南宋歷史上的一個奇女子,秋瑾在中國近代史上的所作所為和影響力毫不遜色於李清照,她是中國首位女權運動者、近代中國女性革命的象徵、 “辛亥三傑”之一。


出生於官宦人家的秋瑾,卻不同於一般的古代大家閨秀,從小起,她便表現出了奇女子的特徵:

秋瑾幼年隨兄讀書家塾,好文史,能詩詞,15歲時跟表兄學會騎馬擊劍。

嫁作人婦後,秋瑾並未像人們所想象的封建婦女那樣,相夫教子,平淡地度過一生,恰恰相反的是,秋景的人生激揚歲月才剛剛開始。1904年7月,不顧丈夫王廷鈞的反對,衝破封建的束縛,自費東渡日本留學。

留日期間,秋瑾接觸了一大批進步人士和民主革命家,如周樹人(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通過和這些人的交流,一方面秋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極大影響,從此投身民主革命。另一方面,作為一個進步的女性,一個有了學識的女知識分子,秋瑾開始為自身所代表的廣大女性發聲,他積極開展婦女運動,解放婦女思想,宣揚女權主義,她曾與陳擷芬發起共愛會,作為開展婦女運動的團體。



留日的經歷,使她從一個勇於追求個人理想和目標的女子成長為了一個投身革命、宣揚女權、解放婦女的女革命家。

1905年7月,在日本,秋瑾在黃興寓所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主盟人。1906年,因抗議日本政府頒佈取締留學生規則,憤而回國。回國的她開始冒著被清政府逮捕的風險積極參加民主革命運動,然而不久以後,秋瑾被捕,歷史就進入了本篇文章開頭的一幕。

遭受背叛身份暴露,明知危險毫不退縮,秋瑾被捕入獄

1907年7月6日,同盟會的徐錫麟在安慶起義失敗,大量同盟會革命人士被捕入獄,其弟徐偉的供詞中牽連了秋瑾。此時的秋瑾,正在同盟會培養人才的據點浙江大通學堂主持校務,同時聯絡各地同盟會會員,組織各地起義事宜。

清政府決心要徹底剿滅亂黨,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福貴,搜查大通學堂並逮捕秋瑾。紹興知府收到指令後,馬上下令山陰知縣李鍾嶽前往大通堂逮秋瑾及其學生。




其實在7月10日,秋瑾已得知徐失敗的消息,但她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14日下午,山陰縣令李鍾嶽清軍包圍大通學堂,秋瑾被捕。

此後,秋瑾與李鍾嶽的故事拉開了帷幕。

秋瑾與李鍾嶽,悲壯的傳奇烈女,懦弱的傳統書生

其實,山陰縣令李鍾嶽對秋瑾早有耳聞,他讀過秋瑾的詩,聽說了不少秋瑾的事蹟,對這個奇女子李鍾嶽內心佩服不已。秋所寫的“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這樣的詩句更是被李鍾嶽反覆吟讀,拿來教育兒子說:一個女子能做出這樣的詩,比你們男兒有出息多了。

接收了紹興知府的逮捕秋瑾命令後,李鍾嶽內心是極其不願去執行這個命令的,他想盡各種辦法反覆拖延,向知府貴福反覆陳述該校並無越軌行動,請求暗中調查,從長計議,實則為了拖延時間。大通學堂的學生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有時間逃脫。然而令李沒有想到的是,秋瑾竟然如此剛烈,明知危險仍舊不撤退。

知府逼迫甚急,恐嚇李鍾嶽再不行動就以通敵同謀罪論處,懦弱的李屈服了,7月14日帶兵前往大通堂逮捕了秋瑾。

秋瑾被捕後,李鍾嶽也處處給予周全,審訊時,讓她坐在椅子上,兩人促膝長談,形同會客。有人將此事報給貴福,知府貴福大怒,氣勢洶洶的責怪李鍾嶽,並命令他當監斬官立即處決秋瑾,否則要追究李通敵的罪過。




李鍾嶽(《競雄女俠》劇照)

李鍾嶽這個懦弱的傳統書生,還是上級受不住壓力,他知道自己保不住秋瑾了,再次面見秋瑾說:“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便淚如雨下,並詢問秋瑾還有沒有需要自己做的?於是,秋瑾這才說出了,文章開頭的那三個條件:

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


李鍾嶽為何不答應第一個條件?

秋瑾提出的這三個條件裡,後兩個其實都是為了保持自己死後女兒身的清白,但是她作為造反罪的死刑犯,這兩條操作起來似乎難度更大。而第一條僅僅是留書給家人交代後事,反而應該沒有什麼難度。可是,李為什麼果斷的答應了後兩條,而做不到第一條呢?

在飛揚看來主要原因還是懦弱的傳統書生李鍾嶽的自保心理。在遇到危險時保持自身的周全,這是人類的本能。與秋瑾這樣明知危險卻毫不退縮的奇女子相比,更多人是想李鍾嶽一樣以保全自身為前提。

李雖然內心對秋敬佩不已,也想盡一切辦法來保全和優待她,但是“通敵”的罪名他不敢承擔。作為監斬官,具體怎麼殺死秋瑾和處理屍體,這一點上李還是有相當的自主權力,所以秋瑾的後兩個條件李確實能做到。

但是對於第一個條件,本來知府貴福就已經對他多有不滿,要是還幫秋瑾傳遞書信,一旦被巡撫抓住把柄,誣陷他為敵傳遞情報,那麼李自己甚至全家人都在劫難逃。最終,自保的心理壓倒了他對秋瑾的敬意,他沒能答應秋瑾的這一臨終遺言。

最終的結果

秋瑾遇害後,知府貴福仍然沒有放過李鍾嶽,李鍾嶽被冠以“庇護女犯罪”的罪名遭到革職。李鍾嶽實現了他對秋瑾的諾言,沒有梟首和剝去衣服,但是秋瑾的屍首無人敢為其收,最終秋瑾生前好友呂碧城、吳芝瑛等人設法與人將其遺體偷出掩埋。



李鍾嶽回到杭州寓所後,對秋瑾之死內心非常愧疚,難以釋懷,常常獨自唸叨“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之後趁家人不備,在房中自縊而亡,時年53歲。


一代奇女子,一個懦弱書生,一位進步的民主革命家,一個傳統的封建官員,原本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人,卻在各自生命的最後時光裡產生了交集,他們之間的故事遠比文學和影視作品都來的更加傳奇,這一段真實的歷史也遠比虛構的作品更令人心神震動,更使人慨嘆不已!

青花瓷一般製作精美卻又色澤淡雅,青銅器一樣體量厚重而又造型獨特,這是飛揚看到的歷史,願與你一起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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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飛揚


1907年7月13日下午,秋瑾在山陰大通學堂被捕,15日凌晨四點(14日晚)在紹興軒亭口刑場被斬首。在押赴刑場前,秋瑾曾向同情革命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提了三個請求,而李鍾嶽只答應了其中兩條。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秋瑾的俠義革命生涯

秋瑾,祖籍浙江紹興,生於福建閩縣,自稱“鑑湖女俠”。秋瑾從小就仰慕漢代的著名俠士郭解、朱家等人,她的豪放性格不弱男子。長大後,秋瑾遵照父親的意思與故交之子王廷鈞結婚。但這段婚姻並沒有持續多久。

離婚後的秋瑾,任然秉持豪俠的脾性,喜歡讀各種俠士名人之書,還喜歡女扮男裝,她的很多詩作都是以此為內容。二十九歲的秋瑾,不顧家人反對,變賣私產赴日留學。在日期間不加化妝,在她身上看不到絲毫的脂粉氣。

秋瑾將自己稱為“鑑湖女俠”,她在日本與中國間往來時,經常隨身佩戴一把倭刀。她的朋友曾回憶,秋瑾有一次回國,在酒席上即興舞刀,並唱日本歌曲,歌聲悲壯動人。在革命人士的影響下,秋瑾加入了同盟會。

秋瑾被任命為同盟會在浙江的主事人,回國後她接替徐錫麟,主管大通學堂。她以學堂為中心,發展革命力量,並聯合金華、紹興、處州三個地方的會黨,準備舉行起義。她同時與在安徽的徐錫麟約定同時起義,會師南京。

由於計劃的過早洩露,徐錫麟在安慶提前起義,結果遭到清廷鎮壓而失敗。秋瑾被此事牽連。清廷派兵包圍了大通學堂,而提前知道消息的人紛紛勸秋瑾暫避風頭,但她此時已抱有必死的決心,讓其他人員趕緊撤離。

秋瑾對同志們說:“推翻清廷的事業,一刻也不能停止。男子當中死於革命的,在唐才常以後,仍有不少,而女子為革命而死的,至今還沒聽說過,這是婦女們的恥辱。”之後,秋瑾在山陰大通學堂被捕。

秋瑾留下遺願英勇就義

山陰知縣李鍾嶽負責此次的抓捕事件,此人受戊戌變法思想影響,對秋瑾所宣倡的女性解放思想暗自支持。此次秋瑾的許多戰友之所以能順利逃脫,就是出於李鍾嶽對革命人士的同情,故意在緝捕時拖延時間所致。

事後的李鍾嶽也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在知府貴福傳的命令下,李鍾嶽親率三百多名兵士前去緝捕秋瑾等人。李鍾嶽明令士卒:“但加逮捕,弗許傷害。”隨後清軍與學堂師生髮生槍戰,最終秋瑾等八人被捕。

當晚,知府貴福便讓李鍾嶽審訊秋瑾等人。秋瑾在堂上只承認家庭革命和夫婦革命,否認參與同盟會的起義革命。次日貴福又命李鍾嶽查抄秋瑾孃家,而李鍾嶽只是走了個過場。貴福想借李之手殺掉秋瑾,便令李將秋瑾押回山陰。

同情革命的李鍾嶽,不忍對秋瑾下毒手,只是問及秋瑾家庭等情況,並請秋瑾題字。秋瑾也知李對她有同情之態,便題了陶宗亮的名句“秋風秋雨愁煞人”。隨後貴福質問李鍾嶽:為何不用大刑?李鍾嶽稱:秋瑾乃讀書女子,不便大刑逼供。

貴福一怒之下,便向巡撫張曾敭謊稱秋瑾已承認密謀起義,騙得處決秋瑾的手諭。貴福為避免殺士惡名,便將手諭交給李鍾嶽。李鍾嶽大驚曰:“案情未清就處死犯人,人心必然不服,望大人三思呀!”史料中說雙方“幾至衝突”。

當晚子夜,李鍾嶽提審秋瑾時說:“事已至此,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亮之也。”說完後李鍾嶽是“淚隨聲墮”,而旁邊的衙役也是“相顧惻然”。絕望的秋瑾提出了三點請求:一是准許寫家書訣別;二是不要梟首;三是不要剝衣。

李鍾嶽答應了秋瑾的後兩項請求。當晚凌晨四時,貴福率兵前來催刑。李鍾嶽被迫押秋瑾赴紹興軒亭口。臨刑前,李鍾嶽問秋瑾是否要留遺言,秋瑾搖頭不語。沒有說話。據周建人說劊子手第一刀沒有砍斷秋瑾的頭,再加一刀才算完事。

李鍾嶽為何不答應秋瑾寫家書?

李鍾嶽之所以沒有答應秋瑾的第一個請求,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革命黨活動在當時是極其敏感的事情,李鍾嶽不想有人再受到牽連,包括秋瑾的家人。二是李鍾嶽當時畢竟還是朝廷命官,如果秋瑾留有大逆之言,他是無法下臺的。

最後一個原因就是,貴福親率兵士就在李鍾嶽跟前,李鍾嶽完全沒有機會來讓秋瑾寫訣別信。這應該是最主要的原因,李鍾嶽無法完成,自然不會答應了。

秋瑾就義後,李鍾嶽令人買來棺材盛殮,後交慈善機構葬於府山,二十多天後由其兄移葬龍山家墓。1908年又由摯友移葬到杭州西湖西泠橋邊,次年冬,秋瑾之子再遷母柩迴歸湘潭,與其夫王延鈞合葬。

秋瑾就義第三天,李鍾嶽以庇護女犯的罪名被革職。離任之日,紹興紳民數百人為其送行。李鍾嶽賦閒杭州後,仍不斷受到貴福與張曾敭的責難。他們要求朝廷對李鍾嶽問罪懲處。李鍾嶽終日憂傷嘆息,最後自縊家中,距秋瑾被害僅68天。


野史也是史




1906年秋瑾和徐錫麟從日本返回國內,在上海謀劃發動起義推翻滿清政權。因為徐錫麟在安徽巡撫恩銘手下做官,秋瑾則在浙江大通學堂擔任督辦,因此雙方決定同時在兩省發動武裝起義,原定的日期是農曆六月初十。

徐錫麟在安徽的起義計劃洩漏,被迫倉促起事,時間是1907年7月6日,農曆5月26。起義失敗後徐錫麟被殺,心肝兒被掏出來炒菜吃。叛徒就把秋瑾給出賣了,電報火速發給了浙江巡撫張曾揚。

張曾揚命令紹興知府貴福,立刻查封大通學堂,抓捕秋瑾。因為大通學堂在山陰縣,這個任務就交給了山陰縣令李鍾嶽。他是1898年中的進士,1907年正月才被調往山陰縣擔任縣令。

李鍾嶽是比較開明的文人,他中進士的那一年正好是戊戌變法的那一年。因此他比較同情革命,在山陰期間與當地的士紳關係交好。秋瑾夫家也算是浙江的名門望族,自然多方也希望李鍾嶽能夠保全。



再加上李鍾嶽也是書香門第出身,對大通學堂向來也是關愛有加。他在家中教育自己的兒子,經常以秋瑾做榜樣: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當他讀到秋瑾的詩“馳騁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時,不禁有些神往。

因此當他接到抓捕秋瑾命令的時候,並沒有馬上採取行動,而是強調證據不足,需要調查。然後李鍾嶽就像水滸傳中的宋江一樣,派人通知了當地的士紳,暗示他們安排秋瑾逃跑。

1907年7月13日,貴福傳李鍾嶽到紹興來見他,給他看了巡撫的命令和公文。貴福反覆強調:你要馬上派兵,把大通學院的亂黨全部擊斃。否則你就是亂黨的同謀,一起等死吧。

李鍾嶽第一時間趕回了縣衙,對當地的士紳們講:事已至此,他個人也無可奈何了。只能盡力而為,儘量多保全一些人的性命罷了。但還是希望他們勸告秋瑾離開,否則形勢不可挽回。



這一天下午四時,貴福率兵趕到。李鍾嶽帶隊抓捕,為了避免士兵亂開槍傷人,他乘坐自己的轎子走在最前邊。到大通學堂後,他又下令:都是些文人,只抓捕就可以了,不許開槍打人。就這樣秋瑾師生8人被抓,被帶到縣衙三堂會審。

當徐錫麟在安徽起義失敗後,就由革命黨的同志安排秋瑾到上海發租界去暫避一事,但被她拒絕了。譚嗣同在戊戌變法失敗後,沒有選擇逃跑,他願意用自己的死去喚起中國人的覺醒。

秋瑾同樣如此,她對自己的同志說:革命要流血才能成功。如果滿奴能將我綁赴斷頭臺,革命至少可以提前5年。當然她還有僥倖心理,因為目前的證據不能證明她是革命黨,況且她並沒有造反的行為。

1907年7月14日,李鍾嶽被貴福要求去搜查秋瑾的孃家。當他看到秋瑾住的獨樓時,卻下令不要上去。據秋瑾的弟弟後來回憶,樓上有很多和革命黨來往的書信,一旦被查抄到,必定會株連到很多人。也就是說李鍾嶽救了秋瑾一家人。



1907年7月14日下午,三堂會審正式開始。秋瑾承認自己是革命黨,但沒有犯罪事實,當堂錄下了口供:秋風秋雨愁煞人。隨後秋瑾又用鋼筆為自己寫了一份自傳,並希望有人能為自己伸冤。

貴福看到供狀後非常不滿意,要求動刑。李鍾嶽認為大家都是讀書人,何況對方還是一個女子,這樣做非常不妥。貴福隨後通報了浙江巡撫張曾揚,要求就地處決。

李鍾嶽無力迴天,但他還是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秋瑾。秋瑾希望他答應自己三個條件:與家人見一面,死後不要剝去自己的衣服,不要斬首示眾。李鍾嶽答應了她後兩個條件,但不允許她見自己的家人。不答應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上司根本就不允許,時間上也來不及。

7月15日,秋瑾被綁赴刑場,斬首處決。這件事在當時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上海媒體給清政府施加了巨大壓力。報界認為殺人證據不足,況且當時對女人只有絞刑和剮刑,不能斬首。

最終浙江巡撫張曾揚被迫調離,貴福也被調走,後來還投靠了偽滿洲國當了漢奸。李鍾嶽被罷官還鄉,當地的士紳紛紛為他送行。回到家中後,他反覆都在說一句話“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最終在安頓好家人後,於10月29日懸樑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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