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程、南航、南理工等高校同时获批一定外事审批权,解决“出国难”

日前,学校收到工信部正式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4家部属单位,被授予一定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

“一定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即根据人事隶属关系和人员管理权限,自行审批本单位除现任领导班子以外的人员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事项。被授予该审批权,能够进一步促进部属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优化外事管理程序,提升效率。同时,作为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也对学校进一步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把关提出了更高要求。

学校日前已经根据先期传达精神修订出台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后续将陆续出台工作细则、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和实际需求,做好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进一步做好外事管理工作,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