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坑自己!男子持假身份证打官司被处罚

近日,湖北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派出所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的一份案件移送函,系在一起诉讼案件中发生原告涉嫌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到法院打官司竟然使用假身份证,接到案件移送函之后,办案民警也是一头雾水,随后将涉案嫌疑人孙某献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孙某献交代,他是河南淅川县人,长期在丹江口市居住生活,大概十年之前,他为了在丹江口办事和生活的方便,便托人打听想买个丹江口本地户口,后来请人牵线找到一个叫张某的人说这事他能帮忙办妥,于是孙某献就跟着张某一起去了照相馆照了证件照。

没过多久,张某拿着一张名为“孙某剑”的居民身份证交给了孙某献,身份证上除了名字改动了最后一个字,出生年份也由“1960年”改为了“1969年”,整整改小了九岁。面对孙某献的质疑,张某解释称改动名字和生日是为了保险起见,怕“双户口”被查出来,但当孙某献索要户口本时,张某却推脱还要等一段时间。

用着新办的身份证,孙某献摇身一变成了丹江口本地人“孙某剑”,办事生活都方便了很多,渐渐的就淡忘了户口本的事,也没再追究。到了2012年,孙某献在丹江购置并居住的房屋面临拆迁,便以“孙某剑”的身份与开发商马某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按照比例返还一套新房。

过了几年,眼看旧房子被拆除新房子拔地而起,却迟迟不见开发商分新房、交钥匙,等待多年的孙某献实在看不到交房的迹象,便想着将开发商马某告上法庭挽回损失。由于他是以“孙某剑”的身份签的协议书,于是手持“孙某剑”的身份证就去了法院,法院受理后发现“孙某剑”的身份信息查无此人,孙某献这才说出实情,并强调自己是双户口。

经均州派出所民警调查,孙某献根本不是重户,张某帮其办理的“孙某剑”的那张身份证就是单纯的假证,根本没有对应的户籍信息,而且民警拿到证件后,发现证件颜色、字体,版式和防伪标记都与真实身份证有所不同,最明显的就是假证的正面和人像下方没有防伪反光标记,乍一看区别不大,但仔细对比真假立现。

最终,因孙某献持假身份证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驳回其以“孙某剑”名义的起诉;对于其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五百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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