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統帝國的重生

大一統帝國的重生

維舟/文

在比較東西方歷史發展時,有一個差異很早就引起了人們注意:在早期統一的大帝國(羅馬和漢朝)崩潰後,隨之而來的都是蠻族入侵浪潮,但歐洲儘管不斷努力,卻無法再現“永恆之城”的那種統一局面;而中國則在三四百年後,由隋唐實現華夏重光。那些蠻族的命運也大不相同:日耳曼、盎格魯-薩克遜這些部族,不僅語言延續至今,並且仍被所在國家視為直系祖先;而入侵中原的“五胡”,無論哪一支,到隋唐時代就已被同化得不見蹤影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流行的解釋是說中國“人多”,因而異族入主中原,遲早淹沒在炎黃子孫的人海中;不過,這又與另一個現象矛盾:同時代的漢人在南方是少數,卻沒有被多數人群同化。

權力的瓶頸

由於文化涵化所造成的社會變遷通常是潛移默化的長期進程,因此所謂“文化帶來同化”的說法,很難描述清楚其演變機制。更重要的是,在南北朝的歷史上,各族漢化的進程與其說是社會自發的,倒不如說是政治精英強力推動的——最為人所知的,便是北魏孝文帝力排眾議遷都洛陽、強制鮮卑貴族全面漢化。正統歷史觀大多稱讚他“順應歷史潮流”,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又為什麼能這麼做呢?

僅僅注目於孝文帝本人對漢文化的傾慕,甚至從北魏歷史脈絡中理解,恐怕都很難找到答案,這需要將視野進一步拉長。自西晉王朝滅亡,天下大亂,這就像人們頭頂上起支撐作用的拱梁突然憑空消失,平民百姓不得不依靠部落、世族等最基本的社會組織來自保,原本和平統一的社會則出現了相互競爭的不同政治體,這是某種“近乎可分解體系”。這些社會組織本身就有潛在的穩定性和獨立性,如果繼續發育壯大,就可能朝著進一步分解的方向發展。中古中國令人驚奇的一點在於:這種分解的勢頭最終被逆轉了,社會再次趨於整合,而這又是由於強大的政治力量推動的。

以往的解釋,多認為這是大一統的觀念或“民心所向”,但羅馬帝國之後,歐洲也不乏這樣的因素,卻始終未能做到。這其中的原因,恐怕還得歸結於不同的社會結構。簡言之,在帝國崩潰後的廢墟上,一個政治體若想要充分發展,其首領就不得不面臨一個兩難:他的權力基礎來自本部族,但也正是這會限制其壯大。這就是為什麼從最初起兵的劉淵到後來的拓跋氏,都無不設法編造系譜,將自身標榜為一個超越本部族的天下共主——也就是說,這些旗號、血統乍看是原生性的,其實卻是可資利用的資本。

劉淵的策略是,既作為匈奴各部首領,又冒稱漢朝皇族,這是一種“二元帝國”的策略:以多重身份代表不同力量,猶如後世清帝在漢地是皇帝,對蒙古則是大汗。這即便成功,其實仍未完全整合。這種“胡漢分治”的模式即陳寅恪總結的,主政者“皆兼單于、皇帝於一身,胡與漢、部落與編戶為兩個不同的系統,二系統分開治理。一般說,胡族系統用於打仗,漢族編戶用於耕織。”但更復雜的一面是:這些胡族的武力,原本都奠基於鬆散的部落聯盟基礎之上,因而當一個首領越像“皇帝”,他就離“單于/可汗”的傳統權力特質越遠。羅新曾推測,突厥第一汗國的滅亡,就是因為被烏古斯九姓拋棄了;但五十年後,同樣是這些部落,又歡迎它復國,不久,卻又再次將它拋棄。對突厥汗國而言,“最大的不安全感來自九姓烏古斯”。也就是說,隨著主政者邁向權力巔峰,原本是其權力基礎的本部聯盟,卻反而可能形成掣肘。

羅新在研究前趙、前秦、後秦這3個不同民族建立的政權之後認為,這是因為“客觀的社會結構和民族形勢”使得一個胡族政權無法超越其統治部族的狹隘性,其“永難改變”的人口劣勢最終註定了其衰亡的命運。不僅如此,“十六國時期民族政權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某一民族的政權在發展到鼎盛狀態以後,本民族的內在凝聚力卻呈下降態勢”,因為建立政權的統治族群“勢必要帶動本民族全體成員加速其社會進步,同時也是加速融入北方各族共同的經濟生活、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中,這也就是我們過去常說的民族融合”,而這本身就要“逐步否定民族狹隘性的、也就是要逐步從根本上消解民族的、部族的內在聚合力”,其結果是,隨著該部族奪取統治權力,原本建立政權的歷史驅動力反而大大弱化、乃至不復存在了。

羅新在討論這段歷史時,參照了相當多的族群理論,但主要源於史學和政治學,對人類學、社會學的似乎很少參見。在此,英國人類學家埃德蒙?利奇的名著《緬甸高地諸政治體系》或許可以給予我們啟發:在克欽山區,“民族”並不重要,任何人都可以同時在幾種不同的社會系統中擁有一個身份,因此,一個克欽人可以通過皈依佛教、借用撣族國王名號等方式“變成撣人”,“在每一代裡,一個人群中各個對立的群體都會憑著自己的心意重新詮釋過去的傳統”。

南北朝社會或許也正是如此:不同群體的差異並非本質,而是可選擇的,具有流動性;與此同時,當一個君主邁向權力巔峰時,相反的作用力也在增長,這就像政治上的普朗克投入增長定律:“每一項進步都增加了這一事業本身的難度”。只不過在政治上,情形可能更為複雜:越接近霸權,就越需要更廣泛的權力基礎與合法性來源,這就意味著要超越本部族的狹隘基礎;但這正是最兇險的時刻,處置不當可能兩頭落空:新的權力基礎尚未鞏固,既得利益的本部族卻反對讓出任何權力,引發內亂。五胡十六國的前期歷史,幾乎就是這樣不斷重蹈覆轍,無法突破這個權力的瓶頸,直到北魏統一北方,才開始出現轉機。

用夏變夷:國家力量下的編戶齊民

儘管歷來的論述多渲染南北朝亂世之後的再統一是“民心所向”、“社會進步”或“民族融合”的必然結果,但不可否認的一點是:在當時社會組織自立門戶的離心傾向不僅存在,而且相當強大。人們的本能反應往往僅限於自保,在亂世中忠於自身世族、部落這類原生紐帶,提供了地方資源更容易維持的層次,因為越複雜的實體越難鍛造和維持,也更容易陷入不穩定。重建統一不但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還得壓制這種離心力。週一良便曾明白指出,南朝“高門甲族重自己的門戶甚於王朝,首先考慮是如何保衛家門,而不是盡忠王室”。也就是說,統一的動力其實出自王朝的權力意志,而統一本身也表明國家力量最終壓倒了部落和世家貴族。

對北魏皇帝來說,征服的漢地越多,不僅意味著越需要了解漢文化和行政管理技能、任用漢官,還意味著他越來越多地掌握了部落聯盟之外的資源。由此,道武帝拓跋珪才能不顧潛在的強烈反對,在395年之後毅然大規模推進“離散部落”,使各部落再難挑戰皇權;401年,他發佈詔書強調“革命之主,大運所鍾,不可以非望求也”,“帝王之業,夫豈虛應”,表明皇帝不是誰都能當的,這本身就在發出警告:不要輕易覬覦神器。明元帝、太武帝繼續集權,而更下一代的孝文帝推行“全盤漢化”,只是這個進程順理成章的一步,也只有在“離散部落”的基礎上,他才能強行推動而不遭到強有力的反對。

在這過程中,“漢化”與皇帝的集權同步進行,實非偶然:事實上,這是皇權與漢人精英結盟,利用直屬於皇帝的中原資源,掃清了自己集權道路上擋道的鮮卑舊貴族。經歷了三百年的動盪,他們或許確信,這不僅有利於皇權本身,而且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以往五胡政權興衰無常的下場,實現江山永固,進而一統天下。

這個過程極其艱險:不僅需要掌控軍事力量、實施有效治理,更重要的是還需要重建合法性。羅新敏銳地意識到,北魏太武帝在派人祭祀拓跋鮮卑先祖時,將民族集團的歷史傳統據為己有,“展開了一幅以統治集團為中心的歷史圖景”;但他注重分析史料的真實性,卻忽略了文本的修辭策略:實際上,太武帝派遣中書侍郎李敞的告祭祝文裡,諸如“綿綿瓜瓞”、“光宅中原”這樣的句式,都仿照《詩經》和《尚書》。太武帝442年真正統一北方,次年就發現其先祖所居的嘎仙洞——要說湊巧,那這也太巧了。倒不如說,這是建立政權合法性的步驟:通過表彰先祖的悠久系譜,北魏皇族可以宣示祖德之厚;而將拓跋氏的祖先追溯到黃帝,則意味著正式成為“炎黃子孫”這個人神共同體的合法成員。這就像日本神話中,天皇的祖先是天照大神,而主要豪族的祖先也都是大神的親戚或建國協力者。

但所有這些都還不夠。將祖先追溯至三皇五帝,是當時五胡各族的普遍做法,法蘭克人與羅馬人都源出特洛伊人的說法,在中世紀也被廣泛接受,但並不能就此達成統一。道武帝所開啟的統一進程,在政治形態上是從鬆散的部落聯盟向君主集權的過渡。侯旭東曾指出,前、後秦的離散部落往往只針對統治者認為難以對付的部落,但北魏立國後,卻一邊在胡族聚居區設立護軍,容忍舊有部落組織的存在,一邊逐步推進將其編戶化,最終達到由皇帝直接管控百姓,使部族首領無法動員部落民族反抗。事實上,最終也是未遭離散的契胡爾朱部,將北魏送上了亡國的道路。這反過來證明,強化王權達到“一君萬民”的終極體系,既是北魏皇帝的權力意志使然,也是當時局勢下想要達成天下統一的唯一現成道路。

毫無疑問,羅新的考證功底很深,但他的歷史書寫中,其實隱蔽著華夏中心主義的傾向,認為漢化是不可避免的;與此同時,他又避開了皇權與正統觀對歷史的深遠影響。但事實上,非如此我們就難以理解這段歷史:正因為中國自秦漢以來的強大國家力量,才促使胡族政治首領在通往權力的道路上必須超越狹窄的部落基礎,且又能夠克服這些離心力。在國家強力干預下的離散部落,使任何進入中國的部族都變成了國家管理下的編戶齊民,族群身份既然有流動性,在實踐中遠不如戶籍重要,不出幾代人也就被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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