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為本”與“以人為本”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公義律師


一、\t“人”與“民”的概念及兩者的比較

“人”在字典裡的含義很廣,最基本的就是指能製造工具並能熟練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級動物。同時,“人”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自然屬性是指人因為種種需求仍然保持著許許多多的一般動物的行為。而社會屬性主要指人是社會的動物,“人”是現實的人,是生活在社會之中,具有各種社會關係,從事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著社會歷史的主體。在文化人類史上,“人” 被定義為能夠使用語言、具有複雜的社會組織與科技發展的生物,尤其是能夠建立團體與機構來達到相互支持與協助的目的。沒有人的社會是不存在的,社會也因人的存在而更加的精彩。

在奴隸時代,奴隸主將馴服的戰俘刺瞎左眼並強迫其勞動使之成為奴隸,這種瞎了左眼的奴隸便稱為“民”。古代“民”指有別於君主、群臣百官和士大夫以上各階層的庶民(多與“君”、“臣”“人”相對)。現在,“民”一般意義上被定義為區別于軍人和政府工作人員的人民群眾,相對於“人”來說,是一個較狹隘的概念。

通過上面對“人”和“民”兩個基本概念的比較,筆者認為,“人”可以理解為一個群體,由一個個獨立、平等、自由的個體按一定方式結合而成的,具有複雜結構的社會有機系統,是個人、群體和類的有機統一。相對於“民”來說是一個比較廣泛的概念,所有的“民”都可以稱之為“人”,但並不是所有的“民”都可以被定義為“人”。“民”是一個有著等級的概念的字,它與“君”、“臣”、“人”相對,並沒有包括了所有的“人”。而今的社會,從一個大的方面講,均是由獨立、自由的“人”構成的。“民”並不能構成一個社會的全部。

二、\t“以人為本”與“以民為本”的概念

“以人為本”指以全體人的利益為根本,即要考慮到每一個個體的利益,每一個個體的地位是平等的,沒有等級差別。“以民為本”是以人民的利益為根本,因為“民”是相對於統治者而言的群體,所以並不能保證每個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而且,更需要關注的是,即使“民”的數量佔了一個國家的絕大多數,也不能保證統治者就會完全的保護“民”的利益,因為兩者本身就是一對對立的概念。

“以人為本”與“以民為本”兩者看似一樣,其實有著本質的區別。“以人為本”體現的是馬克思關於人的思想的體現。古希臘普羅泰戈拉提出“認識事物的尺度”,將人們研究的核心問題由大自然轉向了人類。西歐文藝復興、啟蒙運動提出了“人本”思想,此後,隨著歐洲大革命、歐洲經濟的發展,“以人為本”的歷史觀和社會發展觀便逐漸產生了,一直到現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仍然佔據最為重要的地位。

在中國,最早出現“民本”思想是在《古文尚書·五子之歌》中,其中寫道,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維邦本,本固邦寧。”這是中國史書最早記載民(老百姓)是立國之本的思想。之後,儒、法、道、墨諸子百家都遵循這一思想,對我國的文化、政治有著深刻的影響。不容忽視的是,“以民為本”的理念與我國幾千年“君臣”的政治理念是一致的。

三、\t“以人為本”與“以民為本”的聯繫與區別

我國現在科學發展觀中要求堅持“以人為本”,這與古代的“以民為本”在文化上有歷史性的聯繫,在關於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尊重人的價值,關心和保障人的權益等方面,有一定的同一性,兩者有一脈相承的關係。

兩者更多的體現在它們的區別上。從本質上講,“以人為本”與“以民為本”屬於不同的思想體系,在世界觀、歷史觀、價值觀,以及實現思想的道路和方法,即立論的基本前提和重大原則上有本質的不同。

縱觀歷史,歷代的“以民為本”的思想,都是以肯定和維護封建社會制度為前提的,目的是鞏固皇權統治。而“以人為本”是從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的角度討論的,注重的是個人的發展,通過個人的發展來帶動整個社會的發展,兩者的根本出發點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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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是對“以民為本”的深入和細化,社會主義社會之前,是沒有人民性的,因為人凌架於社會之上,統治者凌架於人民之上,人民不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亦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貴族、資本家等統治者不僅剝削、奴役人民,還把人民群眾變成私有財產和生產工具使用,極致地壓榨人民。社會主義是要實現社會性和人民性,是要建立森林,這就是所謂的“以民為本”。而只有在“以民為本”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發展“以人為本”,我們發展社會主義,一方面也是為了“人的全面發展”,當然這是具有普遍性的人。社會主義也不只是社會(只單純強調社會的人是偏失的和教條的),極端的社會是僵硬的,沒有樹木(主要是指對樹木的封閉和本性壓抑)的森林何以成為森林?資本主義要批判,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奴隸主義要鬥爭,比如一個人,他的負面本性要批判、糾正,他的惡性本質就要上升為治罪和鬥爭,作為本原一方面的人(他與個別具體惡劣的人是區分開的),存在不可或缺,所以只須把握好生命性質的度,而不是把作為本原的人這個根本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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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與”以民為本”得弄清楚”民”是從何而來的這個事實存在的真實存在狀態就應該是不難理解的事!如果使用話術必將是永遠沒有共識更不用說如何提高人口素質的事應該如何作為的方式與方法來進行增益性的作為了!

”人”呢?是一個依據被稱之為”人”的這種在自然界中客觀的具有事實存在的真實存在的具有人這種物種具有的各種各樣的特性的特定物種被表達成”人”!而”人”只是人類能通過人的表達能意會出這種叫住人的物種具有的各種各樣的特性與具有生命運動著生成各種各樣的性命能力的活著才能是人!屬於具有相互獨立的個體存在狀態。

而”民”呢?就是由許許多多相互獨立的人個體聚闔而成的群體的統稱為”民”!故是許許多多的個體人的聚闔體稱之為”民”!而將”民”分拆開來就是一個個具體的”人”了!

”人民”的稱謂就是表達出來”由一個個具體的人聚闔成”民”之意。”沒有任何事實存在在真實存在上的分歧呀?而要增進人民的實質必定是要從一個個人作為起才會有”民”的整體素質的提升而獲得在更高水平上謀求更深更廣更大的發展才能成為能實現的目標的!新中國就是在個人素質不高的一盤散沙狀態下通過掃除不識字的文盲開始來增進從個體人到整體民的不斷進化中獲得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目標來增進民族復興進城的!那種事實存在的漸進式發展就擺在70年的發展歷程中了。是很容易進行驗證是否具有真實有效的!”從無到有”是真實可行的方法也適闔用於人!

個體——人,群體——民。而人民就是指人這類特定物種聚闔起來的群體民而不是指別的物種的聚闔體!而民族則是指由於歷史原因形成具有各不相同風俗習慣的群體而在人的特點物種上沒有區別!

在中國的古歷史中是非常注重部落之間在人的基礎上進行相互融闔的!如:在軒轅盟主之前估計就開始將部落從高原向平原地區移民了,估計是沒有邀約蚩尤部落聯盟參與共同開發華北平原才發生了”黃帝戰蚩尤”的戰事。而在大禹盟主治水的大規模移民中就不許提來自的部落而只稱來自的方向才有”東夷,西戎,南蠻,北狄 ,而中歸(屬)”之說可見一斑。否則就沒有如今的中華民族是一個超大民族的存在!建立人民共同體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


公議


這是個好問題,以民為本仍然是專制思想的殘留,是以人類為芻狗的官僚思想。人與人之間只是職業職位的不同,而不是人格上的貴賤之別。所以以民為本和以人為本的價值觀是有根本不同的,官民之分是人奴役人的時代的產物,愛民如子首先代表了等級之別。貴賤之別貧富懸殊,是失道缺德的表現,隨著人類中正之心的覺醒,人類將走向平等和諧自立而正義。

平等性智大圓境智是佛學的提法,是人類並萬類的終極歸宿。

心物一元,萬類平等是萬物生靈生命的終極歸宿,當今時代是個大時代中正之心已覺醒正能良知已立於不敗之地,重塑生存法則耕雲種月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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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為本中的民即為階級,以人為本的人即為平等。一個是為弱勢群體的利益和視角考慮問題,一個則是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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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為本”和“以人為本”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民”與“人”在本質上的區別是:

民代表的是群體,人代表的是個體。

以民為本的意思是:國家是人民的衣食父母,人民是國家的堅強後盾。

以人為本的意思是:人生道路是崎嶇漫長的,偏離航線也在所難免,以德服人,方得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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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為本”的“民”是相對“君”和“官”而言的。而“以人為本”的“人”是集體名詞,是與物相對應的。按照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客觀存在的“人”是現實的人,是生活在社會之中,具有各種社會關係,從事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著社會歷史的主體。這樣的人是由所有個體按一定方式結合而成的,具有複雜結構的社會有機系統,是個人、群體和的有類的有機統一。

在當代中國,“人”包括全體社會成員。其中,人民是“人”的核心,是由所有社會主義勞動者,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以及維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所結合而成的最大群體。可見“人”的內涵和外延都達到和超過了“民”,從內容和形式上來看“以民為本”遠遠沒有達到“以人為本”的高度和境界。 中國古代的“民本”思想有積極的方面,它包含著合理的內核

承認人民是社會歷史的主要力量,人民利益是根本的。但“民本”思想也受到其所處時代和階級的侷限。縱觀歷史,歷代的民本思想,都是以肯定和維護封建社會制度為前提,目的是鞏固皇權統治。儘管在個別思想家的著作中,也可以找到一點歷史唯物主義和近代民主思想的萌芽,但由於缺乏先進生產方式的土壤,“以民為本”的思想始終沒有走出封建意識形態的思想範疇。

今天,科學發展觀中的“以人為本”是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在繼承傳統文化精華的同時,注入了新的內涵而形成的一個嶄新的科學概念。黨中央把“以人為本”確定為執政興國的基本理念,這表明,我們治國理政必須要貫徹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必須關注民生,必須對社會全體成員負責。

人民是人類文明和一切物質,精神財富的創造者,是改造世界,推動歷史進步和社會發展的真正動力。因此,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為了人民是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發揮人民的主體性、創造性、積極性。同時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表現了人又是發展的客體,是社會生產力的對象和目的。黨中央提出“以人為本”,把它確定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這表明,黨主張在指導經濟和社會發展時,為誰發展,靠誰發展,如何發展,都應體現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發展成果理所當然由全體人民共享,並最終惠及社會全體成員。而將這一“人”作為發展主體,和目標的理念,都是“以民為本”所不能涵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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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民為本”與“以人為本”理解:

以人為本與以民為本是兩個既相進又有層次上的區別。

“以人為本”體現了它的廣義性,在地球上不論國籍,不論種族,不論好人甚至是我們的敵人,都要得到生存生命的尊重,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對生命的尊重!在制定政策時,必須要以地球上人的生存權為基礎。

“以民為本”即是專指某國家地區,某團體,種族所轄的人民,但不包括犯罪分子以及監獄裡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因此以民為本有它的狹義性和時代性以及範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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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來,兩者的區別,就是“人”和“民”這兩個概念所反映的主體的內涵不同。如上所說,“民”是個相對的、特殊的概念,作為一種社會主體,它是特指的,或者說“民”是整個社會中的一部分人,比如說,“官”與“民”是穿著各自社會關係外衣的不同社會等級。因此,當人們說要實行“官民平等”的時候,那無異是在說:“官民本來是不平等的”;而“人”這個概念則不同,它是個普遍性的概念,它是指任何一個現實的、有自然生命的、從事著實際活動的個人。這就是說,“以人為本”中的“人”,沒有社會身份、不分社會等級,沒有“官”“民”區別,所以,“以人為本”理念中“人”這個主體,是指任何一個人而言的,是所有的人。換句話說,只要是人,我們就必須把他作為人來對待。 “以人為本”也可以說就是“人本位”,這個政治思想是西方近代資產階級革命時代提出的,它的本來含義是要以人的至上地位取代神的至上地位,以民主主義的民權政治取代專制主義的君權政治。可見,提出“以人為本”的理念,是針對著中世紀神權統治和封建君權專制主義統治的。所以,倡導“以人為本”或者“人本位”理念,有著巨大的啟蒙意義。關於這一點,中國近代啟蒙思想家曾經深有感觸地說過,在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中,許多人只知道有“民”,而不知道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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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為本,應該是僅限於國家或政府層面的用語,代表執政理念。

以人為本,則應該是政府,企業,組織等在制度層面的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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