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店、俏江南、真功夫、雷士照明,創始人因何痛失公司控制權

1號店、俏江南、真功夫、雷士照明,創始人因何痛失公司控制權

自媒體曝出張蘭全面退出俏江南的消息之後,2015年7月14日,1號店正式確認創始人於剛和劉俊嶺離職,該消息一經傳開,引發業內一片唏噓之聲。於剛在離開1號店時群發的內部信中這樣表達了一個創始人的心情:“我們把1號店看成我們的孩子,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情感,我們吃飯,走路,做夢都想到1號店,1號店是我們的一切,我們用心而不僅是用腦做1號店。”

把時光倒退到2010年5月,於剛在金融危機之後的資金困境中從平安融資8000萬元,讓出了1號店80%股權,控制權就此旁落。平安整合1號店未果後,逐步將1號店控股權轉讓給了沃爾瑪。經過多次於剛離職的傳聞後,1號店在7月14日晚間正式確認創始人於剛和劉峻嶺離職。隨後,於剛和劉峻嶺發佈內部郵件,向1號店員工宣佈,決定離開1號店去追求新的夢想。

據瞭解,在收購1號店之前,沃爾瑪最先找到的是京東,卻因為沃爾瑪要求控股權而最終被京東拒絕,隨後,沃爾瑪才轉而選擇了1號店。有消息稱,最終實現全資控股一直是沃爾瑪收購的前提,因此,1號店最終痛失控股權也許早在沃爾瑪入股時就已埋下了伏筆。

對於此事,我們除了深表遺憾之外,還想從法律角度提醒各位創業者:如果不想自己辛苦創業的碩果被他人摘取,就必須時時儆醒,並牢牢掌握住公司的控制權。

公司的控制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股權層面的控制權、董事會層面的控制權、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控制權。

股權層面的控制權

股權是對公司的終極控制權利,公司最重大的事項通常是基於股權由股東(會)決定的,如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任命以及融資等。這裡引用天使投資人徐小平先生的警示:“如果(創業者)一開始就把主權讓出去,60%給出去,再偉大的企業也做不下去;我(創業者)只要把事情做起來,這個股份多少不重要,這是錯誤的,凡是不以股份為目的的創業都是耍流氓。”

股權層面的控制權包括絕對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權情形下創始人持股達到67%,也就是達到三分之二,公司決策權基本可以完全掌握在手中;絕對控股權情形下創始人至少要持有公司至少51%的股權;而相對控股權往往需要公司創始股東為持有公司股權最多的股東,與其他股東相比可以保持對公司的相對控制力。

法律依據在於:根據中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股東(會),股東會的普通表決事項,多為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權通過,而少數重大事項(如公司章程修改)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掌握了控股權,就能夠控制股東(會)決策,進而控制公司。

注意事項

提醒各位創業者,公司初創時期,最好避免容易導致僵局的股權比例設置,例如50:50、65:35、40:40:20甚至50:40:10這樣的股權比例設置,儘管50:50和65:35這樣的股權結構設置往往是對股東作用或影響力的一種真實反映或者是對現實的一種妥協,在公司早期的蜜月期平安無事,但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往往會發生共貧賤易共富貴難的情況,利益分配的衝突日趨明顯,小股東可能會行使投票權否決公司重大事項,使公司喪失船小好掉頭的決策迅速的優勢。同樣,類似於40:40:20的股權比例設置可能會導致二大股東都希望聯合小股東控制公司股東(會)決策的情形,50:40:10這樣的股權比例設置也面臨小股東聯合易出現僵局的可能性。

案例分析

1號店

1號店、俏江南、真功夫、雷士照明,創始人因何痛失公司控制權

2010年5月,於剛在金融危機之後的資金困境中從平安融資8000萬元,讓出了1號店80%股權,控制權就此旁落。平安整合1號店並不順利,於是逐步將1號店控股權轉讓給了沃爾瑪。經過多次於剛離職的傳聞後, 1號店在7月14日晚間正式確認創始人於剛和劉峻嶺離職。隨後,於剛和劉峻嶺發佈內部郵件,向1號店員工宣佈,決定離開1號店去追求新的夢想。

真功夫與海底撈

1號店、俏江南、真功夫、雷士照明,創始人因何痛失公司控制權

真功夫的蔡達標和潘宇海各佔50%,引入PE以後,是47%對47%;這種股權分佈被認作一枚定時炸彈,為真功夫內部股權糾紛埋下了隱患;

海底撈早期時張勇夫婦和施永宏夫婦各持50%股權,海底撈經過十餘年飛速發展後,張勇從先後離開公司管理崗位的施永宏夫婦手中購買了18%的股權,張勇夫婦成了海底撈68%(超過三分之二)的絕對控股股東;

雷士照明

1號店、俏江南、真功夫、雷士照明,創始人因何痛失公司控制權

賽富基金幾次投資雷士照明後,2008年總持股比例達到了30.73%,超過持股29.33%的創始人吳長江,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為日後轟動的公司控制權爭奪埋下伏筆。

我們控制公司通常有三種手段,股東會、董事會和管理層。我現在在這裡問大家一個問題,假設公司有五個股東,現在關於公司發展有一個比較重大的事項,需要全體股東來做表決。假設一個股東同意,其他的股東反對,請問這項決議能不能通過。

1號店、俏江南、真功夫、雷士照明,創始人因何痛失公司控制權

答案是不一定。股東會是看股權比例的,原則上是大股東說了算,假設表決的時候,另外四個股東的股權比例加起來才百分之三十,這個大股東一個人就是百分之七十的股權比例。那麼就是這個大股東可以通過,那麼其他股東反對是沒有用的。那麼如果是在董事會當中呢,假設有一項決議需要全體董事表決。那麼遵從的就是一人一票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人數三到十三人,如果不設董事會,那麼就選一個人做執行董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人數是五到十九人,一般來說,董事會人數是單數。管理層控制就是日常經營管理事物通常是,公司和部門負責人說了算,原則上是上級領導控制。

那麼我們回到剛剛的那個案例。大股東佔股百分之七十作為公司絕對控股股東和公司總經理,你有權拿出公司利潤的一部分,作為獎金來獎勵給對公司有貢獻的人。包括在職股東。當然我在開篇只是通過一個案例來給大家提供幾條解決問題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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