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內容,注意事項有哪些?

土地流轉合同內容,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土地的用途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關於土地的用途,一定要在合同細則中表明,國家規定是不能改變土地的性質的,承包耕地就必須用於耕種,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其實如今的農村這種現象很多,一些不法承包商私自改變土地的用途,用來建造廠房或者其他,而合同細則中又沒有明確的規定,到頭來耕地也沒了,因此大家一定要把土地的用途備註清楚,這樣一旦承包商私自改變土地性質,就可以用土地流轉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土地流轉年限

無論是農業用地還是城市商業用地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國家有規定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中籤訂的流轉年限不得超過國家所規定的基本年限。,由此算來,耕地還有9年的期限,草地29年,而林地49年,所以農戶在簽訂時一定要注意年限的問題,否則後期可能會引發不必要的土地糾紛,給自己帶來麻煩。另外小編建議流轉年限不要太長,小心一些無良承包商拖欠流轉金,到時候自己也是有苦難言。

三、土地補貼的歸屬問題

  其實近兩年關於農業補貼的歸屬問題一直比較嚴重,很多土地糾紛問題都是關於農業補貼的。大家對於農業補貼的歸屬問題也眾說紛紜,關於土地補貼的歸屬問題國家是有明確的規定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在合同細則中有明確規定的,補貼按照合同細則發放;合同細則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土地流轉合同作廢,重新協商重新簽訂。

四、合同備份

另外合同備份也是很重要的,農業土地流轉合同一式五份,流轉雙方各一份,剩下的三份分別由發包方村集體登記,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見證歸檔。另外簽訂合同時儘量去相關部門進行登記,以便於更好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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