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連州3兒童溺亡公園案一審開庭!管理者的安全保障責任成焦點

由今年8月發生在廣東連州大雲洲公園的3名兒童溺亡事件,而引發的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案一審,已於日前完成。

广东连州3儿童溺亡公园案一审开庭!管理者的安全保障责任成焦点

今年8月,大雲洲公園發生3名兒童溺亡事件。其中一名溺亡兒童的父親邱先生指出,事發地公園臨水斜坡路段附近,沒有圍欄,公園缺乏安全措施是孩子溺亡的原因。事發後,溺亡兒童家屬將園方訴至法院。據介紹,8月末,事發斜坡路段已新裝護欄。

11月1日9時許,由此事而起的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案在連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都記者瞭解到,該案原告為其中兩名溺亡兒童的父母邱先生和趙女士,被告為廣東匯通承前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廣東匯通承前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連州綠化服務分公司、連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據瞭解,被告方三個被告中,其中兩個共同委託了律師到庭,另一個被告缺席。

庭審雙方的焦點主要是:公園洲頭部分是否需要安裝護欄;對於開放式、免費的公園,管理者承擔的安全保障責任是否要和收費的公共場所相區別;對於受害人死亡,公園管理者是否有過錯。

據悉,法院未當庭宣判。

採寫:南都記者 蘇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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