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分期還款,申請執行人不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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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辦理案件,也一直在協助執行。 對於您的問題,我可以說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執行階段,被申請人提出分期付款,執行法官非常歡迎,也鼓勵分期還款的方式,畢竟你是有還款的意願的。但是如果申請人不同意,法院也無能為力,畢竟要按照申請人的意願處理。假如目前你的財產能清償一部分的債務,法院還是會強制執行你,假如真的是沒有能力,申請人也不同意分期,法院也就終本了,也就是暫停本次執行程序。我想提醒一下申請人,假如被申請人真的暫時沒有能力,他想分期付款,最好是同意,對你有好處沒壞處,之前分期後對方依然違約,你的案子即刻恢復執行,但是假如因為不同意的分期,案件終本了,想要恢復執行挺費勁。接下來我會根據辦案經驗及司法實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為你解憂釋疑。


首先,案件進入了執行階段,執行法官會首先向你發送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有的法官還會要求你去法院一趟,方面申報財產,我強烈建議你去一趟,當面跟執行法官聊一聊,畢竟你有還款計劃,畢竟不賴賬,只是暫時能力有限,想提出分期還款。你將想法跟執行法官說完,執行法官一般都是同意的,但是法官同意沒用,必須申請人同意,執行法官會去做申請人的工作,正常來說都是會同意的,然後按照約定還款即可,但是一旦違約,即刻執行,到時候,你一點誠信都沒有了,執行法官肯定想法懲戒你。

其次,假如申請人不同意你的分期還款的計劃,法官也無能無力,這個時候,如果你的財產能清償一部分債務,執行法官也是會予以執行的,畢竟你欠人家錢,沒啥說的。假如你的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法官窮盡手段,也不能找到你有可以執行的財產,那個時候,申請人肯定申請拘留你,正常來看,一般都會同意拘留,然後你有可能面臨15天的拘留和一些罰款。這個執行案件也就終本了,終本的意思是暫時停止本次執行。


最後,多年的執行經驗的我,強烈建議申請人,如果在執行階段,被申請人如果跟你協商分期執行,如果他有財產,你可以不同意,執行法官也理解你。但是如果他真的暫時沒有能力,儘量別犟,能同意就同意,你不同意,也就是個拘留之後的終本,但是你同意後,如果被告依然違約,你的案子即刻恢復執行,不同意,被告又沒財產的終本,恢復起來不是那麼容易的。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的及時提問,我會一一回復,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強制執行還款的方式要看具體情況,如果被執行人真的沒有其他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只有固定的按月發放的工資,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工資進行強制執行,實際也是儘快幫助申請執行人的訴訟利益。

這種情況下,申請執行人為什麼不同意呢?多拿少拿,總得有拿就好,就怕連分期執行都落實不下去。

01

從題目來看,題主應該是被執行人

作為被執行人,在法院開始執行後,被執行人有義務提供自己的全部財產線索。而就你所描述的情況,我想你名下有是不還有其他的財產可供執行。

如果你名下還有房屋和車輛,申請執行人不同意分期還款也是情有可原的,經過漫長的訴訟,好不容易勝訴了,案件終於進行了執行階段,而被執行人卻要求用工資來分期付款,要知道如果是大額的還款的話,要多少年,等待多長時間?

所以非常理解申請執行人的心情。

02

被執行人可以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

進入執行階段後,被執行人被強制執行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又想保住房屋,又想分期付款,必須取得申請執行人的同意。

被執行人只能和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確定還款的計劃,或者將房屋和車輛辦理抵押擔保。或許申請執行人擔心的是你不能按時如約,定時分期還款,所以才會不同意分期還款的提議。

因為名下有其他財產,所以只能自己做工作去談判,爭取和解的機會,這時就需要誠信的態度,或者採取可靠的抵押和請人擔保,以及其他可以打消申請執行顧慮的措施。

結語

如果被執行人除了工資外,沒有其他財產和收入,申請執行人應該同意分期付款,因為至少你可以拿回錢,多少人卡在執行階段,分文未取,用時間換空間也是不錯的執行方式,值得慎重考慮。


悟法析律


被執行人同意分期支付,這是很好的結果。

這個申請人大概也是不懂。

對於被執行人的建議,心裡一定要有償還的思想,且付諸於行動,哪怕是幾百,都是一個態度。

第二,如果你和申請人暫時無法達成一致,就私下更法官好好溝通你的實際情況和你的償還計劃。請法官幫你去做做工作。只要你有實際的計劃,法官都樂意的。法官的辦事原則是雙方同意,隨你們什麼樣的方案,只要雙方同意。

第三,雙方同意,法官會讓你們籤和解協議。這樣你的案子法官算初步了結,接下去就是你履行的問題了。

第四,如果申請人不同意,那就讓他自己去消化。你只要堅持自己的想法就行。

你有還款協議的意願,你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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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哥聊債務


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分期還款一般是在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但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采取的方法。

在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的情況下,作為申請執行人就算不同意分期還款,一般除了終結本次執行外也沒有其他的辦法,只能等到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執行財產後在申請恢復執行。

如果擔心被執行人不按時還款,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的工作單位和銀行發出協助履行通知書,被執行人的工資發放後會扣除還款數額後發放,這樣可以保證被執行人每月都還款。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執行人提前將財產轉移、隱匿了,導致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未查詢到可執行財產,這時候就需要申請執行人來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了,一般需要委託律師到法院開具調令進行調查。


東友律師團


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依據是已經生效的判決文書,法院判決也是嚴格依照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判決,也就是說,如果申請強制執行了,並且是分期付款,那麼這是被申請人在提起訴訟請求的時候就自己想要的結果,憑什麼不同意呢?另外,如果是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期付款方案,那麼應該是執行和解,即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都同意的,要是不同意,繼續按照已經生效的判決文書來繼續執行就好,我覺得應該不會出現這樣的情形。當然,如果是暗箱操作,那就不屬於民事案件了,直接去監察委舉報就好了呀


酸辣財經


我也一樣,生意虧了,半年沒還利息,堂舅媽就把我告了,去法院調解她就要一次性還。分期三年還都不行。執行局也沒辦法,就拍賣我的房子還把我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員。難道法院都支持債權人把債務人一棒子打死嗎。我欠她的錢還是她兒子和我做生意虧了錢,我都認了,她還這樣。大家說這種人能活長久嗎?


用戶8067608780386


首先要確定的是人民法院依據當事人申請啟動執行程序,執行依據雖然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但是採取何種方式進行執行卻有很大的自由度。

你所談到的問題屬於執行過程中具體的執行辦法,就像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一樣,法院享有比較高的自由處置權利,而且無需經過申請人同意。

這裡比較常見的做法有兩種。

一種就是准許當事人分期付款,並且款項由人民法院提存,然後支付給申請人。

另外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就是給申請人做個筆錄,如果申請人明確反對分期付款,而被執行人又沒有什麼其它財產,人民法院就會向申請人釋明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現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個人終身負責制是每個法官頭上的緊箍咒,所以,現實中,大概率是法官釋明之後直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誰願意得罪你啊,誰也不想挨你告。


奉天律師官司通


申請執行人不同意被執行人分期還款的話,法院就得強制執行,但是如果被執行人屬實沒有履行法院判決的能力,那就沒辦法了,申請執行人同不同意分期還款都沒意義了。


信用卡行家


申請執行人不同意?好呀!被執行人“行政拘留”十五天!完事啦!執行難啦!

如果法院有人給辦你成“分期付款”?你就“燒高香”吧!申請執行人還敢不同意?我勸你趕緊去醫院,找醫生看看:是不是腦子“壞了”!法院也好“借坡下驢”!哈哈!“清閒呀”……


神農之聲


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分期償還,執行人不同意怎麼辦?說句公道話,這位執行人算是幸運的,被執行人沒逃匿、藏匿,想想其他案件的被執行人,連面你都見不著,這位還答應分期還款,你應該接受這個建議,應該給人家留出繁養生息的機會。二者兼顧才顯得你的大度與寬容。(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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