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規劃——三亞中心城區地塊出讓

區域規劃——三亞中心城區地塊出讓

區域規劃——三亞中心城區地塊出讓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中心城區控規BP08-26和BP08-27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總面積66444.58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總面積66404.80平方米),該宗地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具體情況如下:

1.中心城區控規BP08-26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27283.18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27266.82平方米),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R2B11),二類居住與零售商業用地兼容比例8:2;

2.中心城區控規BP08-27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39161.40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39137.98平方米),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R2B11),二類居住與零售商業用地兼容比例8:2。

2019年,三亞市人民政府以《關於中心城區控規BP08-26等地塊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中心城區控規BP08-26和BP08-27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吉陽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吉陽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淨地出讓的條件。

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區域規劃——三亞中心城區地塊出讓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中心城區控規BP08-26和BP08-27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範圍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二類居住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R2B11),擬用於建設“亞沙村”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屬房地產業中的住宅及零售商業用地,因此該地塊的投·資強度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出讓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 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現場與三亞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該宗地項目建設應按省、市有關裝配式建築相關規定的要求執行。

區域規劃——三亞中心城區地塊出讓

(一)競買人資格: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根據《三亞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及整合)》要求,該宗地擬規劃建設“亞沙村”配套服務設施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與三亞市人民政府就公共體育產業及體育旅遊產業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同時,競買人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無償配建三亞市體育中心項目“一場兩館”中的體育場項目(不含室內工程),並在競買時出具書面承諾。

為做好體育場項目建設,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及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建築行業(建築工程、人防工程)甲級)。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競買人需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44552萬元整(該宗地評估價格的6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須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應從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金的5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 8 月 30 日至2019年 9月 27 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 9 月 27 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19年 9 月 27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19年 9 月 20 日09時00分至2019年 9 月 30 日09時3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注:樓盤卡片為效果圖,如有異議,請聯繫我們。

免責聲明:樓盤信息會因時間、市場、政策等發生變化,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交易依據使用。本信息採集於2019年9月11日,實際信息可能有變動,請以銷售現場實際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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