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成被執行人,上門要賬竟報警抓我?

都說

就連除去父母妻兒最親的親戚

遇到金錢借貸問題

也會反目成仇

被告曹某與原告胡某系親戚關係,雙方因借貸關係鬧上法庭,嵩明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案件。在胡某與曹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嵩明法院依法判決曹某一次性償還胡某借款2.8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胡某向嵩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9年6月,幹警依法查詢了曹某賬戶,並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和房產,且窮盡了所有執行措施,案件依法終本。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況且兩家還是親戚,沒必要鬧得那麼僵,胡某這樣想著。某日,胡某便上外甥曹某家要債,不料話曹某的父親卻報了警要抓自己?一氣之下,胡某向嵩明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10月,接到執行幹警的通知後,曹某及胡某的代理人幾次來到嵩明法院執行局。執行三方的拉鋸戰開始了。

迂迴篇

正方李某(代胡某):以前他有一輛挖機裝載機,還有一輛車,過段時間他的兒子要結婚,他可以用彩禮錢賠付。

執行幹警:今日可否一次償還?

反方曹某:挖機裝載機已經賣了還債,車輛也抵押給某公司了。今天履行不了,只能分期償還,兒子結婚後可多還一些。

甩鍋篇

正方李某:之前被執行人說他有錢,但是“嵩明法院沒有給被執行人賬戶,付不了。”所以我才到他家討要過,曹某父親報警後,償還了1000元。

幹警:被執行人開著一輛車,先將其依法扣押,雙方意見?關於申請人以上說的問題,你怎麼解釋?

反方曹某:當時我準備了錢,被我用掉了。

幹警:法院寄給你的執行通知書上就註明了法院賬戶!

反方曹某:當時沒注意。

幹警:沒注意賬戶,但為什麼有錢不交到法院呢?

反方曹某:上著班,請不到假……

拘留篇

幹警:所欠款項不多,時間卻拖那麼久,你今天能否一次性償還,不能的話,將因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決定對你拘留,你的意見?

曹某:我償還不了。能否不拘留,我兒子結婚後我最低湊5000元給申請人,以後每月付款2000元。

當天,幹警依法扣押了曹某佩戴的手錶、項鍊等貴重財物,並將其拘留。

下跪檢討篇

拘留4天后,曹某家人攜帶1萬塊錢到法院,向嵩明法院申請提前解除拘留。解除拘留後,曹某家人打電話給因殘疾而未到協議現場的胡某協商還款事宜。

因胡某並不同意協商,曹某的兒子顯得不耐煩了,便開始辱罵執行幹警,態度極其惡劣。幹警依法告知其出言不遜將將對他進行拘留。曹某聽這話,立即跪了下來,替兒子說好話。幹警對曹某兒子一番訓誡後,曹某兒子寫下悔過檢討書。

最終,胡某考慮到雙方的親戚關係,便與曹某達成協議:剔除已付案款,剩餘的17000元由曹某於2019年11月30日之前付5000元,剩餘的自2020年1月開始每月付款2000元。

注:文中“老賴”特指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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