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失蹤」 執行強制扣劃結案

近日,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依據生效判決,強制從被執行人劉某的銀行存款帳戶上劃撥30000元用以償還其應承擔的義務。

申請人彭某與被執行人劉某系朋友關係,2012年5月,劉某從彭某處借了30000元,雙方並未約定還款日期。兩個月後,雙方因一點小事發生矛盾直至大打出手,兩人關係便急轉直下,不久,彭某便要求劉某償還借款,劉某以無錢為由拒絕償還。彭某一紙訴狀將王某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後,劉某並未履行此還款義務,彭某無奈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後,執行幹警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並告知劉某,要其及時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否則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劉某卻向執行幹警以生活拮据,沒有財產等原因,要求暫緩執行本案。不久,劉某竟開始玩失蹤,手機也關機,自以為如此就能逃脫應負的責任。執行法官在找不到其人的情況下,向各銀行查詢其存款,查到其名下有存款3萬多元,並予以凍結。隨後,執行法官多次通過其家屬轉訴要其主動履行均無回應。8月9日,執行人員依法強制從此帳戶上扣劃30000元。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與司法尊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