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成被執行人怎麼回事?終於真相了,如來如此

 王思聰成被執行人

  王思聰成被執行人是怎麼回事?他還差這點錢?11月6日消息,被網友稱為“國民老公”的王思聰也成“被執行人”了。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11月4日,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1437840.0,約1.5億。而就在前不久,由王思聰擔任董事長並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權遭到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凍結,具體凍結數額不祥,凍結日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成被執行人是什麼情況?被執行人就是老賴嗎?王思聰還能住高級酒店,坐高鐵坐飛機嗎?

  被執行人是什麼意思?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在法院對於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

  2019年6月11日,最高法發佈 《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其中提出多舉措從源頭上治理“執行難”,包括推動將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在一刑事訴訟案件判決被告死刑、徒刑或緩刑後,該被告就是這次刑事案件的判決的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是老賴嗎?

  嚴格來說被執行人還不算老賴,如果被執行人有失信的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老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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