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這兩天奔走在吃瓜的第一線,沒想到一不小心見證了一個一線小生翻來覆去被架在火上烤的現場……

是啊,最近楊洋是真的慘!且來讓我們好好給大家捋一捋事情的時間線。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兩天前,網上突然傳出消息,說是楊洋成了"被執行人",因為兩年前辭演《軒轅劍漢之雲》需要給劇集出品方上海新文化賠償2000萬。

其實,如果搞清楚了什麼叫"被執行人",也就會明白這個看起來很嚇人的新聞並不是那麼嚇人:根據楊洋方面的律師聲明就能知道,這其實是一起民事訴訟,去年底雙方已經去法院拿了調解書結案。但因為種種原因,楊洋方面和上海新文化對事件的解決方式還有異議,對方根據調解書法律效力申請了執行。

說白了,兩家公司之間還未談妥,網上也清清白白的寫明,被執行人名稱是"上海楊洋影視文化工作室"。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如果說,因為楊洋是工作室法人所以說他是"被執行人"也沒有什麼大差錯,那麼接下來的一波的謠言就非常離譜了。

節選部分給大家看看↓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等等啊,從"被執行人"到老賴,可是差著十萬八千里啊!怎麼就給楊洋扣上了老賴的帽子?

我們所稱的"老賴",在法律上的全稱是"失信被執行人",他們的信息會被納入徵信系統,限制乘坐高鐵、飛機、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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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楊洋工作室僅僅是"被執行人",可以就執行提出異議,別看就差兩個字,區別可大了!

看到這裡,是不是已經覺得楊洋夠慘了,因為公司之間的糾紛躺槍不說還被造謠?別慌,更憋屈的還在後面!

事件逐漸發酵之後,雙方公司又抓緊事件進行了協商。這一輪速度很快,昨天晚上就已經雙雙攜手發佈公告稱,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彼此再無異議。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這裡要給雙方的處理速度點個贊,知道事情拖延下去對雙方都有影響,也浪費公共資源,於是在一天時間內乾淨利落的來了個了結。從最後聲明來看,也彼此祝好,看來是非常體面的妥善解決。

可是楊洋的苦惱並沒有結束。因為事情已經傳開,他個人的身份信息也被有心之人借這個事情大肆傳播。

有粉絲曬出了聊天記錄,有人甚至是找上門公開叫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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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這樣就有點過分了啊!

更過分的是,在這次的時間中,楊洋的身份證信息不僅被有心人肆意的傳播,甚至還有部分黑子利用已有的信息拼圖添加誘導性評論,抹黑楊洋。

於是今天,楊洋方面再次出了一個律師聲明,發聲維權。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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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場圍觀下來,真想感嘆一句,公眾人物實在難當。

講真,在娛樂圈,明星解約或者中止合作的例子不少。對於明星來說,時間太寶貴了,職業發展期很重要,需要仔細甄選每一次機會和合作夥伴,因此也經常有必要為自己的權益進行爭取。

就拿最近的來說,鄧紫棋微博深夜髮長文宣佈和蜂鳥音樂中止合作,原因便是合作過程中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但她也承諾,已經確定的八場演唱會不會有變化,就是為了保護更多人的權益,不讓歌迷失望。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回頭看看,在楊洋因為種種原因辭演《軒轅劍漢之雲》引起的這一系列風波後,他和經濟團隊已經為它履行了和解義務承擔了該負的責任,但為什麼網絡輿論後續黑料還一波接一波的出現,甚至連他的個人隱私都沒法保全?

楊洋官司和解,在“被執行人”的烏龍之後,他又被網絡謠言給黑了

有人說,明星們有那麼高的收入,相應的就應該付出代價。但這個"代價",應該是為好作品努力、為好角色準備,而不是本人的隱私啊。

明星也是公民,隱私權也受法律保護。鏡頭前面是工作,鏡頭背後是生活,離明星的作品近一點,離人家的生活遠一點,少一點窺探慾望不好嗎?

吃瓜歸吃瓜,但什麼樣的瓜該吃,什麼樣的瓜看到就該順手舉報,想必經歷這次楊洋事件之後,大家都會有所感悟吧。

也希望楊洋儘快走出這個事件的影響,為大家帶來更多優秀的作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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