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我宅基地,毁我名誉,我该怎么办?

翡翠之星


宅基地被他人恶意侵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第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第二,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第三,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如确有证据的,可以通过起诉侵权纠纷维权。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虽然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是结合司法现状,还是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确有困难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代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村上小言


非法侵占我宅基地,毁我名誉,我该怎么办?我是就题论事,可能说些题主不爱听的话。

首先,农村宅基地确权已进行完毕。

你家宅基地确权了吗?我想你一定还有别处住宅。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一户一宅政策,多余的房屋,宅基地是不给确权登记的。这里你说的你家宅基地,可能是你家祖辈传下来的,名义上是你家的宅基地。如果没确权证,它就属于了村集体,村集体再分给了有需要的农户,这时农户在上面盖房子,你就可能认为是别人侵占你的宅基地了。


至于说毁你名誉,我想这种情况可能是有的。

人家在你家原来的宅基地上盖房,这你当然是不愿意了,言语冲突,说些过激的话,这也在所难免。说的不好听了,你可能认为是在毁你名誉了。这里你先确定一下,你家宅基地是不是拿到了确权证,有确权证就什么都好办了。这里我想说的是,你家宅基地也不可能有确权证,因为在农村,是宅基地上有房屋才可以拿到确权证的。再一个,就是你们那里还没有进行宅基地确权。

你们还在延续祖传继承家业,这就可能有多余的宅基地了。如果这宅基地村民都认可是你家的,村委会也给你家出证明,这就好办了。你可以去找占用你家宅基地的人家的当家子,(我们这里说的当家子就是同一个姓氏的长辈)让他们的长辈去给你们调解一下,说说他家为什么占用你家宅基地盖房。是要他家赔偿,还是要他家在改建,这完全可以说出你的意见。你还可以去找村委会来调解。

让村委会去给他家做工作,毕竟是一个村子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如果谁也给他家说不通,他就是要侵占你的宅基地盖房,这样你就可以让村委会给你家出证明,宅基地证明是你家的。你就完全可以走民事诉讼了,你要是有他家毁你名誉的证明,可以一并交于法庭,让在村里无法无天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如果你家打赢了官司,就可以要求他家给你恢复宅基地原貌,给你应有的赔偿,及对你名誉的伤害做出道歉!


新乐老杜


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宅基地确权人长期在外,几年回不来一次,而自己亲戚或其他家族有些势力,需要建房而没有宅基地的,在不通知确权人,没经过允许的情况下非法侵占,并经过某些关系,取得建房许可证。

建房者自知自己非法侵占,理亏,为求得其他人认为自己是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会大量造谣宅基地真正确权人的坏话,给人以负面形像,而不能得到其他人的好感,最终得不到他们的支持,要回宅基地。

当宅基地确权人知道的时候,别人房子已经建好,光凭自己去要,这时别人肯定是不会给的。有人说报警处理,警察来了只会说,打架斗殴或者刑事案件,他们才能管,这种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或法律起诉。找当地政府部门,主管干部到现场,肯定找其他人了解情况,其他人明知非法侵占,但碍于长年在家,天天要见面的关系,大多都会帮建房者说话,让当地政府也不好处理。

因为宅基地确权人长期在外,回来一趟不容易,到法院起诉,需要备各种材料,最重要还是人证,来证明别人没经过本人同意,非法侵占。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很麻烦,费时费力费钱,法院一开始也会建议协商处理。而这时建房者会出动很多关系 ,亲戚朋友都会跑来劝,给以压力,说什么亲戚关系,或者什么关系,别闹那么僵,别人建都建了,总不能让拆了吧,反正苦口婆心,好话孬话说尽。明明是别人非法侵占,现在好像自己成了无理取闹的了,如果不听他们好言相劝,一下子就变成了他们的公敌了。

这块宅基地要是不可能要回来的,如果自己坚持,最好的结果是政府协商,补别外一处宅基地给自己,或者补偿一笔不太多的钱,但不好的后果是,这时亲戚朋友会得罪个遍,甚至在政府某些主管心里也没有什么好印象,以后自己回来,办任何事也给自己增加了一些无形的障碍。


乡下老果


作为在乡镇管理过宅基地审批及处理过宅基地纠纷的笔者,特来作答。本答复主要有3个方面的内容:(1)非法侵占宅基地的认定,(2)协商协调处理的途径和办法,(3)司法解决的相关问题。下面,就依次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如何认定宅基地被人非法侵占?

这个问题是后续处置的基础,非常重要,但也是不少人有意无意忽视的问题,还是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是、实质却不尽相同的问题。由于认识的不清,也是一些宅基地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认定中常见的错误或争议有三种情况:(1)该宅基地原是批准我建房的(有可能还办理了用地手续),只是几年都没有建房而已;(2)该宅基地原是我的老房的宅基地,只是搬迁后老屋垮塌了而已;(3)该宅基地是老一辈分下的,原说好是我的,不知怎么又变成亲戚家的了。

第一、二种情况,无房屋的宅基地常年空置的,集体有权收回另行分配给他人建房。这一种无房屋的宅基地,也往往是被他人重新利用建房的重点对象,建房的一方和社里村里考虑得周全点的,一般会征求原使用人的意见,个别较强势的建房一方有时还会先斩后奏事斩而不奏,矛盾纠纷由此产生。

第三种情况,往往是一大家子分户分房后产生的问题,有的是老一辈在分房时遗留问题,还是那间房屋一会儿说分给这个,一会儿又说分给那个,致使有“空子”可钻,留下了矛盾纠纷的尾巴。

而直接可以明确地认定为非法侵占宅基地的,应具体下列的条件:(1)该宅基地有房屋,且房屋仍是自己的所有权(有产权证);(2)该宅基地虽无房屋,但空置的时间未超过2年,集体暂还无权收回;(3)该宅基地虽无房屋已超过2年,但集体并未按程序收回并告之,且该地块一直由自己管理和使用。

第二,在已确定为非法侵占宅基地时的处置办法及建议。

(一)侵占方未用于建房。这时处置的难度最小,对方的损失也不大,协商是较好的处置方式,可请当地有威望的或村里、镇里的人进行协商。实在无法协商,也可稍强势一点,该种菜种菜,该建房建房,若对方无理取闹就可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侵占方已用于建房。正在施工的,就要立即向村里、镇里和国土部门反映,督促其立即停工,待协商好后才准继续施工。若对方不理睬,也可强势一点不准其再施工,当然也可报警。若已建成房屋的,就应侧重于谈经济补偿的问题了,首先还是先走协商程序;若协商无效,准备好相关证据,走司法程序。

(三)建议:若对方所占面积不多,影响也不太大,若能通过协商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也没有必要整得两家成永远的仇人。这也是古人所说“让他三尺又何妨”。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我来有效的告诉你,占你宅基地的绝对有点人,报警只能做个记录,根本就不管。乡镇更是不管不问。必须产生打斗后果,他们才会应付一下,可能结果也不是你满意的结果,一般律师也不接这样的案件,费用也很高,也会是雨后送伞。所以平常生活,多认识一些法律上的朋友。正能量的律师很难得。


领域前岩


你说非法为什么没人管,引响你名声为何无人管,你能明白这个道理吗,我看你老壳是一根筋的类型,转死牛角尖


用户8617971969832


情况属实可以上报村委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解决,或者可以上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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