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產能過剩風險初步顯現,發展氫能切忌脫離實際

警示!產能過剩風險初步顯現,發展氫能切忌脫離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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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氫能定位仍不清晰,產業發展仍存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國產化率低、成本高等短板,並暴露出無序競爭和產能過剩風險初步顯現、氫能應用表現為“一窩蜂”式“造車熱”等問題,所以,發展氫能仍需結合實際,科學有序、穩步推進。

近年來,國內氫能產業發展熱情高漲。

各地積極謀劃,先後出臺規劃和政策,推動氫能研發、製備、儲運、應用等完整鏈條不斷完善,初步形成珠三角、長三角和京津冀等先行區域。

同時,不少民營企業和大型央企陸續佈局氫能全產業鏈,有力推動產業快速發展。

然而,我國氫能定位仍不清晰,產業發展仍面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國產化率低、成本高等問題,發展氫能仍需結合實際,科學有序、穩步推進。

(文丨 景春梅 王成仁)

警示!产能过剩风险初步显现,发展氢能切忌脱离实际

基礎薄弱

▍對氫的定位尚未明確。

目前,國內對氫在能源系統中的地位尚未明確。對氫作為能源的安全性、全產業鏈的清潔低碳效益、氫能發展空間及其對油氣等能源的替代作用等,缺乏科學全面地深入研究論證。氫能產業發展缺乏國家層面的規範和引導,在區域佈局上也缺少統籌協調。有關規劃雖從戰略層面將氫能與燃料電池納入其中,但專項規劃和政策體系仍未形成。

▍產業無序競爭和產能過剩風險初步顯現。

氫能產業能有效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催生新產業鏈,成為各地尋求新經濟增長點的首選。在近兩年不斷高漲的“氫能熱”中,有些地方為追求經濟增長規模與速度,不顧當地資源環境條件,與追逐政策補貼的企業結合起來,一哄而上佈局產能。初步統計,全國已有20多個省市區發佈了氫能產業發展規劃,規劃的氫燃料電池電堆總產能超過3000兆瓦,燃料電池汽車產能總計超10萬輛,遠遠超出規劃加氫站等基礎設施供應能力,產能過剩風險初步顯現。

▍關鍵材料和技術與國際差距明顯。

近年來,我國加大力度鼓勵氫能產業發展,在電堆技術和零部件等方面已取得積極進展。但與先進水平相比,我國在核心技術、關鍵材料和裝備製造等方面相對落後。電堆中的催化劑、質子交換膜、炭紙,以及加氫設備中的壓縮機、加氫槍、高壓閥件、碳纖維等關鍵材料和零部件大多依賴進口,國產膜電極、雙極板、空壓機、循環泵等性能與國外差距較大,產業技術標準和檢測認證體系仍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大量核心專利掌握在美、日等國企業手中。其結果是,氫能產業鏈各環節成本較高,商業化推廣仍十分困難。

▍氫能應用表現為“一窩蜂”式“造車熱”。

國內氫能發展幾乎都集中在交通領域,特別是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實際上,氫能在農業、工業及第三產業都有廣泛用途,在發電、儲能、建築等領域都大有發展空間。日本將家用分佈式熱電聯供系統和氫燃料電池汽車都作為發展重點,韓國、歐美等國也將氫能拓展到船舶、列車、無人機和農林作業等領域。我國需要以更寬廣的視野全面挖掘氫能價值和潛力。

▍氫能基礎設施制約產業發展。

“加氫焦慮”是氫燃料電池產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一方面,受設備採購、土地等因素影響,加氫站綜合建設成本較高,市場主體投資積極性不強,長期靠政策補貼難以為繼。另一方面,我國氫燃料電池汽車尚處在起步階段,運營車輛少,加氫站難以通過規模效應平衡收支,投資風險大。據測算,2030年我國至少需要1400座加氫站來滿足主要城市需要。截至目前,各地實際運營的加氫站僅26座,在建約30座;同時,受制於危化品和化工園區管理政策的影響,氫氣供應不足,價格偏高,對產業發展形成較大限制

規劃引導需加強

▍制定氫能發展頂層設計並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

氫能來源廣泛,是清潔無碳的二次能源,發展氫能是我們應對氣候變化、優化能源結構的重要手段。應加快頂層設計,明確氫能是終端能源的組成部分,將發展氫能與油氣替代有效結合。

將氫納入國家能源管理範疇,明確氫能行業主管部門,抓緊制訂實施氫能產業發展戰略。加快加氫站建設,破解“加氫焦慮”。將氫能產業發展納入國家“十四五”發展規劃,科學合理佈局產業重點。鼓勵地方先行先試,實施一批技術攻關項目,提出一系列示範工程,出臺扶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規與政策體系,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統籌區域佈局和應用示範避免產業趨同。

按照“全國一盤旗”原則,結合各地資源稟賦與協同發展優勢,合理選擇氫能資源豐富、氫能產業集聚,或將經濟發達、環保壓力大的區域作為國家級示範區,分層次、有重點開展全產業鏈的區域示範。

  • 一是將燃料電池產業納入粵港澳大灣區新能源發展戰略佈局。依託佛山、雲浮等城市已經形成的氫能產業先發優勢,利用香港、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進一步打造產業鏈完善、輻射帶動力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灣區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集群。


  • 二是在海南結合禁售燃油車、全域推廣應用新能源車,打造國際旅遊島契機,建立覆蓋海南全省的低碳、清潔公交物流體系。


  • 三是結合長三角“氫走廊”發展,基於長三角地區氫能先行優勢和雄厚研發實力,打造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氫能產業創新高地,持續為產業創新發展注入活力。


  • 四是將京津冀地區作為氫能產業重要消費地。積極探索張家口地區風電資源制氫,突破電力體制障礙,解決經濟性問題。


  • 五是推行涉氫專區試點,解決氫氣製備政策障礙問題,推進氫源科學佈局。

▍發揮新型科研舉國體制優勢集中攻克關鍵技術。

近年來企業自主研發意識增強,不少涉氫企業都瞄準燃料電池電堆技術發力,但基本上是各自為戰,技術路線各異、專業人才稀缺、圈內互相挖人現象突出,這方面日本做法值得借鑑。日本通過隸屬於經濟產業省(METI)的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NEDO)的良好機制,組織產業鏈龍頭企業參與,匯聚政產學研用力量集中進行科研攻關,知識產權內部共享,有助於快速實現技術突破,也避免了分散研發帶來的資源浪費和惡性競爭。我國應發揮新型科研舉國體制優勢,在氫能頂層設計中充分發揮國家能源委的高層次協調機制,統籌各部門政策和資金資源形成合力,集中突破關鍵技術瓶頸。加大對氫能產業基礎研發的財政資金投入,優先支持自主創新。組織科研力量攻克膜電極、雙極板、碳紙、儲氫設備裝備、超高壓壓縮機等關鍵材料及核心技術。

要營造良好市場生態

▍因地制宜推進多元化應用。

氫燃料電池汽車是氫能應用的重要場景,但並非唯一場景。氫能在化工、建築、發電以及船舶、軌道交通等領域均有巨大潛力。發達國家在氫能分佈式發電、家用備用電源、熱電聯供等方面有較多實踐。日本進行了多年車用燃料電池研究,但也較好地將燃料電池應用於家電備用電源和熱電聯供領域,發電功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均較高。

我國現階段,可將燃料電池汽車作為突破口,但重點應放在商用車領域,待條件成熟時再擴展到乘用車。在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同時,應鼓勵多元化示範,因地制宜擴展其他領域應用

▍以氫能發展提升清潔能源消納能力。

我國風、光、水等清潔能源規模大,可探索棄電制氫模式,解決低成本氫源問題,提升清潔能源消納能力。以水電為例,可以廣東富餘火電按西南水電低價在本地制氫,為水電騰出上網空間,並提高火電設備利用小時;還可探索西南水電與廣東“水火互濟”制氫模式:以西南低價水電在當地制氫,在管道、液氫等運輸方式成熟時輸往廣東。同時,可探索風電、光伏棄電制氫路線。推動風電和光電富餘地區與氫能產業發展良好地區結成合作夥伴,採用電力生產地“制氫+儲運”或電力消費地“火電制氫+串換清潔電力額度”兩條路徑,細化電價結算機制,統籌解決氫源和電力消納問題。

▍加強安全監管及標準體系。

完善氫氣制、儲、運、用等各環節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包括加氫站的氫氣輸送、站內製氫、氫氣存儲、壓縮、氫氣加註以及安全與消防等方面的技術要求,實現全流程、全覆蓋。構建符合氫能技術發展趨勢的技術標準體系,明確加氫站建設審批監管流程,研究制定商用液氫供應鏈標準和法規,優化關鍵產品和環節的檢測流程與要求,建立完備的氫能相關產業檢驗認證和監督體系。加強對氫能源利用管理、規範技術要求和產品認證等綜合標準研究。

(景春梅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長、研究員;王成仁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副處長、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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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國能源報(ID:cn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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