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寶馬轎車凌晨撞上出租車,肇事司機不管的哥傷情逃逸

宜春:寶馬轎車凌晨撞上出租車,肇事司機不管的哥傷情逃逸

報警不說清時間地點 被認定肇事逃逸

駕駛員被宜春交警罰款1500元駕照記12分

宜春:寶馬轎車凌晨撞上出租車,肇事司機不管的哥傷情逃逸

新法制報訊 周瑤 陳志洪 記者張文娟報道:近日,宜春中心城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車撞上一輛出租車,事故發生後小車駕駛員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到醫院後再報警,但在報警時又不說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等信息。距離事發約3個小時後,小車駕駛員再次返回事發現場,還是未說清楚事故信息,而是不管不顧回家睡覺。最終,該事故經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調查後,依法認定小車駕駛員為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司機未報警離開事故現場

10月23日凌晨3時45分,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接到一出租車駕駛員報警,稱其駕車在袁州區東風路與朝陽路交叉口轉盤處被一輛小車撞了,受了傷,小車駕駛員未報警,也未查看出租車司機的傷情就離開了現場。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並進行勘察,發現一輛白色寶馬小車和一輛出租車停在馬路邊,白色小車車頭和出租車車尾全部撞碎、變形,白色小車內的安全氣囊也已彈出,兩車均受損嚴重,只有出租車駕駛員在現場。

民警通過調取該路段的監控發現,10月23日3時40分許,在東風路與朝陽路交叉口,一輛由北往南疾馳而來的白色小車與一輛由朝陽路由西往東正常行駛的出租車發生猛烈撞擊。事故發生後,白色小車駕駛員立即下車,與該車後排另一名乘客一起將坐在該車後座受傷的乘客拖出,並打車離開現場。

基本案情查明後,民警通過在現場的白色寶馬小車查到了肇事車輛的車主並與其取得聯繫,但車主稱當時不是自己開車,該車一直是其女兒彭某使用,民警又聯繫到了彭某,彭某稱其當晚將車借給了朋友楊某勇。

民警根據現場調查的視頻證據,經過反覆查證和對比,鎖定了駕駛員楊某勇就是事發時的駕駛人,民警聯繫到了楊某勇並要求其到案調查。

10月24日16時許,迫於壓力的楊某勇到案接受調查。經查,10月23日凌晨1時30分許,楊某勇與兩位朋友在高士路附近一家小吃店吃夜宵時,與其朋友周某明發生了口角,吃完夜宵後,楊某勇駕車搭載周某明和周某彪前往朝陽路的一家KTV。

途經東風路與朝陽路交叉口轉盤時,因車速太快,右轉彎時一時控制不住方向,撞上了正常行駛的出租車。事故發生後,楊某勇發現後排座位上的周某明受傷,便和周某彪一起打車將周某明送往醫院。在醫生給周某明檢查傷口的過程中,

楊某勇向110指揮中心報警,但報警時沒有說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和起點,也沒說出自己駕駛車輛的牌號就掛斷了電話,後離開了醫院。

當日6時許,楊某勇又與其哥哥返回事故現場,此時現場已清理完畢,但楊某勇也沒有繼續撥打報警電話,而是回家睡覺。

被認定肇事逃逸受到處罰

根據事故中隊調查的情況,楊某勇在報警時未完整地表述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受傷等情況,且在返回事故現場時也未再繼續報警。

此次事故中,楊某勇駕駛機動車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且夜間行駛未降低車速,事故發生後又棄車逃逸,負全部責任。目前,楊某勇被依法予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5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首先要撥打110或122報警,如果現場有人受傷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撥打110或122報警電話時,務必說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人員受傷情況等,並在現場等待交警進行處理,切忌擅自離開現場。

宜春:寶馬轎車凌晨撞上出租車,肇事司機不管的哥傷情逃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