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跑斷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再取消42項證明材料

  央視網

  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在前期分兩批取消83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再取消42項證明材料,涉及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業能力建設、勞動關係等多個方面。

  此次取消的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五類:一是通過網絡核驗手段能實現的,如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時不再提交工作人員學歷證明;二是通過部門間核查能夠實現的,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三是由人社部門內部不同機構之間互相提供的證明材料,改為通過內部信息共享的方式實現,如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時不再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四是積極探索告知承諾制替代開具證明,如學校在讀證明、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死亡證明、專業技術職務聘用證明等;五是根據實際情況不需要再提供的,如申請更正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信息不再提交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原件自行失效。

  下一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繼續積極探索證明材料的替代措施,同時,對違法增加證明材料、提高證明要求等現象加強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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