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城鎮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充分發揮戶籍政策引領作用,積極吸引高校、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技能人才等落戶城鎮,持續推進全省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現將永城市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城鎮實施細則公佈如下。

一、大中專以上院校和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

1、應屆中專以上院校畢業生和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戶口遷移證(有《就業報到證》的可以提供)和居民身份證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2、非應屆中專以上院校畢業生和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辦理戶口準遷和遷移手續。

二、留學歸國人員

1、已註銷戶口的留學歸國人員憑出入國(境)有效證照、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註銷戶口證明辦理落戶手續。

2、未註銷戶口的留學歸國人員憑出入國(境)有效證照、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技能人才

技能人才憑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任職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四、根據落戶地址不同分類辦理

上述人員根據落戶地址的不同情形,辦理手續時除提供以上規定的材料外,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併到相應派出所辦理。

1、本人在永城市有自主產權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和發票按購房入戶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2、落戶在親屬(不限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的,由戶主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同意入戶聲明,共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3、落戶租賃房屋的,需房屋所有權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同意入戶聲明以及租房合同,共同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4、工作單位有集體戶口的,提供單位接收證明和集體戶口薄,到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5、落戶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存檔證明,到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6、無法落戶以上地址的,按各地社區集體戶口入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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