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維持原判!精神鑑定結果:正常

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今天(11月11日)上午,“11.13女生被害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下午14:30公開宣判。

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死刑!维持原判!精神鉴定结果:正常

今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後,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

在今天早上的庭審中,被告方提起申請二次精神鑑定,法院沒有允許。此前公安階段已經做過鑑定,熊具有完全刑事行為能力。

為充分發揮院庭長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示範引領作用,11月11日,浙江高院副院長陳志君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上訴一案。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沈雪中出庭履行職務。被告人熊志城及其委託的二審辯護人、被害人近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

二審審理查明,廣西籍被告人熊志城因無力償還賭博所欠債務產生厭世情緒,意欲在自殺前殺人“陪死”。熊志城於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遊蕩並尋找作案對象。同月13日上午10時40分許,熊志城第四次進入飛來峰景區,當日12時許,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23歲女青年譚某某,即持刀連續捅刺譚胸腹部數刀,並將譚推下懸崖。後熊志城見譚某某還未死亡,又繼續行兇,並持刀強行對其實施猥褻後將其當場殺死。

案發後熊志城欲自殺未果。同月17日,熊志城在廣西被抓獲歸案。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7月19日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熊志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熊志城不服,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該案發生在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被害人系國內知名高校本科畢業,剛留學歸國,無辜受害,引起社會極大反響。開庭前,陳志君與合議庭成員反覆研判案情,並實地踏看案發現場,聽取各方意見,確保把案件辦成鐵案。

二審庭審中,被告人熊志城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上訴理由、辯護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

合議庭進行評議後,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熊志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熊志城還使用暴力猥褻他人,其行為又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並罰。熊志城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熊志城及其辯護人要求從輕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採納;出庭檢察員、訴訟代理人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應予採納。

為此,浙江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涉及個人隱私,本案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公開宣判時,被告人和被害人親屬、部分群眾參加了旁聽。

針對此事,此前,曾經有連續報道:

簡單事發經過梳理如下——

死刑!维持原判!精神鉴定结果:正常

去年11月13日,剛從英國留學回來沒多久的浙大畢業女生譚某某忽然失聯,當時微信朋友圈裡大家都在轉發一則尋人啟事,尋找這個聰明又勇敢的姑娘。

根據監控,姑娘最後消失在靈隱景區蓮花峰附近。

11月15日,譚的遺體在景區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處被發現,經警方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系他殺。

11月16日下午,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歲,廣西人)。

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將熊志城抓獲歸案。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熊志城批准逮捕。

今年7月9日,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因為案情中涉及強制猥褻,所以不公開審理。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案發前,被告人熊志城參與網絡賭博從而欠下大額債務,因無力償還感到生活無望,進而產生厭世情緒。

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竄至杭州市,並連續多日至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欲在自殺前殺人墊背,尋找作案對象,天黑後方離開。

同月13日,熊志城進入飛來峰景區,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被害人譚某某,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胸腹部數刀,並將譚推下附近的陡坡。後來熊志城還爬至陡坡下,對譚進行猥褻,並不顧譚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譚頸部等部位數刀,致譚死亡。

一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女孩父母放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強烈要求判處被告人熊志城極刑。他們覺得唯有這樣,才能給他們些許安慰,才能告慰女兒的在天之靈。

被害人訴訟代理人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柳斌律師說,家屬認為他們家庭此番的悲劇也應該引起景區對安全保障的警醒,景區應該有進一步認識和整改措施。如景區無任何態度,被害人家屬將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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