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23年前織里特大搶劫殺人案今宣判

2018-07-30 18:1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李陽陽 通訊員 劉雲

死刑!23年前织里特大抢劫杀人案今宣判

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對“1995.11.29”織裡晟舍特大搶劫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汪某明、劉某彪一審均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下午3時,該案在湖州中院三號法庭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明、劉某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致四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依法應予懲處。雖然被告人汪某明、劉某彪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兩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劉某彪後又對部分犯罪事實翻供,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汪某明、劉某彪的犯罪行為使被害人及家屬遭受經濟損失,除承擔刑事責任外,依法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被告人汪某明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劉某彪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時,湖州中院判令被告人汪某明、劉某彪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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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始末

1995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明、劉某彪為劫取他人財物,經預謀竄至湖州市織裡鎮晟舍閔記飯店旅館,物色搶劫對象。30日凌晨,二人在該旅店203房間採用榔頭砸頭的方式殺害旅館住宿人員於某,劫得人民幣20餘元。後二人以退房的名義將旅館老闆閔某騙至203房間內,採用榔頭砸頭、繩子綁手、毛巾捂嘴的方式殺害閔某,劫得金戒指一枚。而後,犯罪嫌疑人汪某明竄至202房間內,用榔頭砸頭的方式殺害老闆娘錢某及其孫子,汪某明、劉某彪又在此房間內劫取人民幣100餘元。後從旅館後門逃離現場。

2017年8月11日,湖州市公安機關破獲了織裡晟舍22年前發生的特大搶劫殺人案,兩名犯罪嫌疑人汪某明、劉某彪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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