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剛剛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人熊志城受審
今天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下午14:30公開宣判。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害女生 資料圖
對這一判決,網友紛紛留言稱,“判得好”:
前情回顧
留學歸國浙大女生失蹤
2018年11月13日中午,從英國留學歸來的浙大2013級畢業生小譚在西湖景區蓮花峰遊玩時與家人失去聯繫,下落不明。
同年11月15日,不少浙大老師、學生紛紛轉發尋人啟事,尋找小譚。根據監控,姑娘最後消失在靈隱景區蓮花峰附近。
經過各方全力搜尋,警方於11月15日22時30分許在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下發現疑似小譚的女孩,然而,遺憾的是,經醫務人員確認女孩已無生命體徵。經警方現場勘察和法醫鑑定,小譚系他殺。
同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將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歲,廣西人)抓獲歸案。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熊某批准逮捕。因為案情中涉及強制猥褻,所以此案不公開審理。
杭州警方發佈的警情通報
女孩無辜被害 嫌疑人動機“極度卑劣”
今年7月26日,浙江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經查明,被告人熊志城迷戀賭博,欠下鉅額賭債,想自殺找人陪葬,在杭州飛來峰景區連續捅刺小譚數刀,將她推下陡坡。後其爬至陡坡下猥褻小譚,不顧哀求,持尖刀割頸將其殺害。杭州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判處熊志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後,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記者從受害方代理律師柳斌處瞭解到,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進行二次精神鑑定,此次鑑定結果為:無精神障礙,為正常行為能力人。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綜合 @浙江之聲、央視新聞、澎湃新聞、中國長安網、網友留言等 作者:高珊珊 監製:王然 編輯: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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