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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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以上場景你都中招了嗎?

如今豢養寵物越來越普遍

貓狗雙全=人生巔峰

很多人也將養寵物

轉變為治癒生活的一部分

不過想要成為一名合格的“鏟屎官”

日常生活中這些潛在的法律問題需要注意哦

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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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需知

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買寵物缺少內臟?

對!你沒有聽錯

上海的金女士在某貓舍買了只布偶貓

悉心照料後想給貓做節育手術

但術前體檢的結果顯示

“左腎偏大,形態欠佳;未見右腎”

俗稱:缺腎

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調解這起案件的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法官林慶強發現,在出售這隻布偶貓前,貓舍的確按照網頁宣傳內容,對貓進行了簡單體檢,在雙方都確認健康的情況下,才根據合同約定交付給原告的。

此外,據瞭解,對買賣前的寵物應該做哪些體檢項目, 目前並無相應的行業規定。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確定貓舍對該貓先天缺少一隻腎並不知情,也就是說貓舍主觀上並不存在故意隱瞞或欺詐。

儘管如此,貓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賣給金某缺少一隻腎的貓是客觀事實,貓的現實情況跟合同中約定的“完全健康”也並不一致,據此,法院認為貓舍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瑕疵,應該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金女士退還寵物貓給貓舍,貓舍退還2.5萬元購貓款並補償1.5萬元給金女士。

重點:

現實生活中,豢養寵物越來越普遍,而目前對寵物交易並無行業標準和規範。

因此,法官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高檔寵物時:

一是要選擇正規商家,看看商家是否具有出售寵物的相關資質,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實地考察;

二是購買的寵物如果涉及血統問題,還需要查看寵物的相關證書;

三是對寵物或體檢項目有特殊要求的話,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發生後,雙方責任不清。

二、出行需知

王先生養的這隻阿拉斯加犬

身高1米左右,長1.5米

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因超市有不能攜帶寵物入內的規定,在某天購物前,王先生將愛犬栓在超市外面的消防栓上,自己獨自進超市購物。未料,狗狗突然撲咬在超市旁邊購買包子的路人姜女士臉部。經鑑定,姜女士面部撕裂傷,現遺留面部皮膚瘢痕形成,構成了十級傷殘。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王先生系阿拉斯加犬的主人,負有有效管理好寵物防止其傷人的義務。事發地點在超市門口,屬於公共場所,而阿拉斯加作為一類大型犬,客觀上存在對周圍人群造成安全隱患的可能性。

事發時,被告王先生未能有效控制該犬,導致該犬傷害他人。該犬對姜女士的傷害侵犯了其健康權,作為狗的主人,王先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雖審理中被告王先生辯稱存在姜女士用饅頭兜逗狗的行為,但其並無相關證據提供,故法院不予採納。

綜上,上海寶山法院判決王先生賠償姜女士的各項損失共計10萬餘元。

重點

飼養的動物突然竄出或追趕他人,沒有咬傷他人,但使他人受到驚嚇遭受損害,是否屬於《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的“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並沒有規定動物致害的具體方式,在判斷飼養人是否承擔責任時,關鍵是看損害事實與動物的致害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由於動物突然竄出或追趕,雖然沒有咬傷他人,但是基於這些意外驚嚇而產生的摔傷等損害,本質上仍由動物的前述行為所引發,飼養人或管理人一般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竄出或追趕等在損害發生中起到的主要是誘因作用,損害的發生還要結合受害人自身的行為反應、身體狀況等因素,因此在判斷因果關係、原因力來源及大小時需要更加謹慎,不能僅著眼於動物行為本身,還要結合受害人當時各方面的實際情況綜合認定。

譬如,某老人患有嚴重的心臟病,晚上散步時,突然從草叢中竄出一條狼狗,老人由於驚嚇過度致心臟病而身亡。其中狼狗的驚嚇只是誘因,並不是導致死亡的全部原因力。所以我們在判決時一定要考慮造成損害結果的原因力。

三、飼養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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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金某及其妻子散步至金山區某處(孔某院子),金某妻子在用手抓院子的鐵門時,被孔某飼養在院內的藏獒(無證)衝過來咬傷,金某在上前施救過程中亦被咬傷。

飼養人是否應擔責?

根據法律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從上述規定可以解析到,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該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本案中,孔某無證飼養的藏獒屬烈性犬範疇,造成金某夫婦傷害應該適用無過錯原則,故孔某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金某夫婦系故意造成的情況下,其作為飼養人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重點:

某人認為鄰居飼養的動物妨害干擾了其正常生活,可否要求停止妨害?

相鄰方應有相互注意、相互協助的義務,在飼養動物時亦應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避免給相鄰方造成干擾,如果飼養動物行為確實違反法律規定、公共道德,給他人生活造成妨害,相鄰方應當可以根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要求飼養人或管理人停止妨害

四、清潔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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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家住徐匯某小區一樓。某日董女士牽了兩隻寵物狗路過該處,其中一隻狗在劉先生汽車的輪胎上便溺,劉先生上前阻止並與董女士理論,期間一隻狗撲向劉先生並將其咬傷。

經審理,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認定了劉先生與董女士理論寵物狗在汽車輪胎上小便一事時,被董女士的寵物狗咬傷。對整個事件,劉先生不存在過錯,董女士應當對劉先生所受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根據劉先生提供的病史、發票、公司證明等,判處董女士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5600元。

狗狗不可隨地“解手”哦

重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五、法條速遞

第78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關鍵詞:飼養動物;故意或重大過失

第79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關鍵詞:安全措施

第80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關鍵詞:禁止飼養

第81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關鍵詞:動物園;管理職責

第82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關鍵詞:遺棄逃逸動物

第83條

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關鍵詞:第三人過錯

第84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關鍵詞:遵守法律;社會公德

貓貓狗狗是人類最親近的朋友

它們不僅是我們的寵物

有時更像是“家人”

做個“鏟屎官”,為啥那麼“南”?法官告訴你

它們默默陪伴在每個你晚歸的夜晚

或是你獨自度過的週末

或是冬天裡趴在你腿上的溫暖

天平君祝願每位“鏟屎官”和自家寵物

永遠快樂生活~

也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與寵物的趣事


來源 |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

圖片部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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