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黑老大”一審獲刑25年

廬江“黑老大”一審獲刑25年

在外地開設賭場積累了第一桶金後,回鄉“創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後高利放貸,為催債籠絡一批打手,討債手段無所不用其極。11月6日,廬江縣人民法院對許聯生等人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黑老大”許聯生有期徒刑25年。

“黑老大”高利放貸被團滅

2018年以來,廬江警方在線索摸排中發現,多起因討債發生的警情均與一家名為“廬江縣鑫宇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宇公司)的企業有關。該公司登記註冊的經營範圍為日用百貨、化妝品、建築材料等,但實際卻以月息2%至3%不等的高額回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存款,再以月息5%至8%對外進行高利放貸。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現,該公司主要成員還涉嫌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

在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後,廬江警方對該涉黑團伙進行集中抓捕,一舉將許聯生等18名主要成員抓獲歸案,後陸續又將剩餘涉案人員抓獲。

2019年11月6日,廬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許聯生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串通投標罪、非法採礦罪、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許聯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18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刑罰,均並處罰金。

暴力追債致人破產輕生

許聯生的發家之路起步於西安,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初,為獲取非法利益,他在西安市境內的幾家酒店內開設賭場,多次組織他人以推牌九方式進行賭博,抽頭漁利達100萬餘元。在完成最初的資本積累後,2013年8月,許聯生回到廬江成立了鑫宇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然後實施高利放貸。至2019年1月18日案發,許聯生共向30名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存款6615.1萬元。

為了討債,許聯生及其團伙通過暴力、“軟暴力”和組織勢力形成的心理強制,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暴力討債的違法犯罪活動,“毆打、澆冷水、捆綁、派手下貼身跟隨借款人進行騷擾,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不少受害人因此生活、工作無法正常維繫,心理產生極大的恐慌,被逼得有家不敢回,甚至喝農藥自殺。

2017年3月,姚某在付某的多次請求下為鮑某擔保,向許聯生借款60萬元,約定月息5分。後鮑某無力償還,2017年10月至次年2月,許聯生多次向姚某催要債款,並威脅稱要向其領導反映,讓其下崗。每次受到威逼後,姚某都將情況反饋給付某,讓其儘快還款。在精神和經濟的雙重壓力下,付某最終難堪重負,選擇喝農藥自殺,所幸因搶救及時未造成嚴重後果。

2015年底,鮑某因工程需要向許聯生借款700萬元,在許聯生及其手下的多次貼身跟隨、毆打辱罵下,先後還款2600萬元,其工程也因許聯生等人的騷擾而無法繼續,損失高達2000萬元。鮑某的公司也因此破產。

非法獲利6000餘萬元生活奢逸

為了實現對借款人的“武力恐嚇”,許聯生對組織成員有著嚴格的控制和要求。“招收成員必須是學過武的或有過犯罪前科的。”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許聯生為手下馬仔安排了專門的住處,併為其購買了練習散打的器械,要求其沒事“練練”,不得隨便亂跑。需要時,這些馬仔必須隨叫隨到,一是保護他的安全,二是在要債時“架勢子”,下手行兇。

除了高利放貸之外,許聯生一夥還從事非法採礦的犯罪活動。2018年,該組織強行插手廬江縣白湖鎮24條道路施工項目。其間,他們借施工之機,在廬江縣白湖鎮順港村附近的長龍山五七大學山場公開非法開採石料,從中牟取高額非法利益。

據介紹,許聯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形成、發展壯大過程中,通過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組織資金流水達1億餘元,從中獲取非法利益達6000餘萬元,組織成員亦在參與的違法犯罪活動中獲取利益。組織資金主要用於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及維繫該組織的生存、發展,許聯生還用該組織資金購買豪車,購置、裝修房產以及多次到澳門豪賭等消費。警方在抓獲該團伙成員後,扣押寶馬等豪車10輛、挖機2臺、搗機1臺,查封房產11套、石子加工設備1套、成品石子約2萬噸,凍結人民幣90萬元,涉案財物總價值近2000萬元。

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王偉/文 高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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