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勞務費 包工頭被司法拘留

包工頭李某,承包了五指山市錦秀花園、孔雀城等建築工地,並僱傭朱某貼瓷磚,工程完畢後,李某於2019年1月21日向朱某出具欠條,載明在2019年1月28日先付給原告朱某欠款70000元,剩餘欠款19300元在農曆正月底(2019年3月6日)結清,如1月28日款不到賬,朱某取款的機票往返費用、工時費,由李某負擔。

2019年2月,李某僅支付朱某20000元,而後一直拖欠剩餘欠款69300元。2019年4月15日,原告朱某多次索要無果後向五指山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5月21日,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最終判決被告李某向原告朱某給付勞務費69300元及利息。

拖欠工人勞務費  包工頭被司法拘留

判決生效後,李某仍繼續拖欠並毫無還款意願,朱某遂向五指山法院申請法院執行。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五指山法院執行法官找到被執行人李某進行勸導,在法官的調解下,申請執行人朱某和被執行人李某達成和解協議,協議約定李某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月支付給朱某所有欠款。一個月過去後,李某並未按照協議還款,並以諸多借口推諉,朱某無能為力,故到五指山法院執行局請求執行法官的幫助,執行法官再次找到李某並告知他將面臨的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李某面露難色,表示最近缺乏流動資金,請求申請執行人再給他寬限兩個月,等有了錢一定還款,並誠懇地寫下承諾書,保證一定會按照約定如期還款。


2019年11月4日,朱某向法官哭訴:拖欠的69300元,李某至今一分都未給付。執行法官立即將屢次爽約仍未還款的被執行人李某拘傳到五指山法院,看到李某仍是一副“我不還錢,能拿我怎麼樣”的態度,執行法官亮出拘留通知書,告知李某,他將被處以15天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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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手銬的李某方才悔悟,但為時已晚,拖欠工人血汗錢後又無視法律,拿法院判決當笑話,最終只能自食惡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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