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養老保險費補繳業務,之前可繼續補繳

明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養老保險費補繳業務,之前可繼續補繳

荊門晚報訊(通訊員曹力 李奔)日前,從市人社部門傳來消息,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即將進行重大調整。從明年7月1日起,我市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受理靈活就業人員補繳中斷年限的養老保險費業務。參保人員需按規定繳納當年繳費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再允許補繳過去中斷年限的養老保險費。

市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之所以進行這一重大政策調整,是根據國家及省裡統一要求。人社部發〔2016〕132號文件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湖北省人社廳(鄂人社發〔2019〕27號)明確了企業職工補繳養老保險的對象和條件,禁止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參保人員向前補繳養老保險,並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全省統一政策規定、統一經辦規程、統一經辦系統。屆時,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將按照省裡要求,不再受理靈活就業人員補繳中斷年限的養老保險費業務。

市人社部門特別提醒:期間,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存在中斷繳費的仍可辦理補繳,逾期將無法受理。如果您是靈活就業人員,又出現過養老保險中斷繳費情況的,請趕緊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到當地代徵銀行辦理補繳手續,逾期將不能再補繳。值得注意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斷後,雖然其前後繳費年限可以合併計算,但在辦理退休手續和計算退休待遇時,中斷的年限予以扣除。退休待遇的多少取決於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和金額的高低、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多少。因此,要抓住最後的機會趕緊補繳。

靈活就業人員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補繳中斷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分為九個檔次,分別按照繳費基數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設定,月繳費額分別為576元、672元、768元、864元、960元、1440元、1920元、2400元、2880元。

按照人社部規〔2016〕5號文件規定,對於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時應提供相關補繳的法律文書。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或累計補繳超過3年在辦理轉出時,無法提供相關法律文書,轉入地將不予接收。因此,靈活就業人員如果需要補繳超過3年的,需本人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如遇在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出時,轉入地不予接收時將對這一補繳時段予以退費處理。

靈活就業人員可就近選擇代徵銀行繳費。市直靈活就業人員可就近到建設銀行或部分農業銀行網點辦理,京山市靈活就業人員可到當地工商銀行辦理,沙洋縣可到當地建設銀行及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鍾祥市可到當地農業銀行及郵政儲蓄銀行辦理,東寶區和荊門高新區·掇刀區可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辦理,屈家嶺管理區可到當地農業銀行或社保大廳(可刷信用卡)辦理。

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撥打下方諮詢電話:市人社局熱線:0724-12333,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0724-236795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