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整進展的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整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19-12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整進展

2019年7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銀川中院”)作出(2018)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及(2019)寧01破6-1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上海雍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銀絨業”或“公司”)的重整申請,《決定書》指定由銀川市人民政府推薦的有關部門、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擔任中銀絨業管理人。(詳見中銀絨業於2019年7月11日發佈的《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69)。

管理人於2019年11月13日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出資人組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銀川中院於同日作出(2019)寧01破6-2號《民事裁定書》,批准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終止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上述會議召開情況詳見2019年11月14日發佈的《管理人關於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公告》(公告編號2019-120)、《管理人關於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21)、《管理人關於公司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122)以及《重整計劃(草案)》、《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出資人組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根據上述方案,公司擬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為了分紅而單純增發股票的行為,且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向原股東分配,由管理人進行處置以及向債權人分配抵償債務,因此對於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再對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二、風險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且公司2018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仍為負值,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

2、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即2020年度)報告顯示公司淨利潤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負值、期末淨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於一千萬元或者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一)至第(五)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法院已裁定公司終止重整程序,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重整計劃》執行期間,如公司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二十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3)如公司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避免連續虧損,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後續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否則仍將面臨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密切關注並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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