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貪杯惹的禍,滋事被行拘

忙碌一天後“小酌一杯”本是一件樂事,但如果過量飲酒導致醉酒後行為失控、進而尋釁滋事,就要為自己的不冷靜買單了!近日,四會一男子就因此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11月4日下午,四會市公安局貞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醉酒男子在轄區內一便利店門口鬧事。當值班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一名男子手舞足蹈,對周邊群眾大喊大叫,身上還散發出濃烈的酒氣。為確保周圍群眾安全,民警依法將該男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四會:貪杯惹的禍,滋事被行拘

經查,該醉酒男子叫梁某,當天下午喝醉酒後到附近一便利店門口鬧事。期間,梁某在沒有買單的情況下,多次強行從店內拿走啤酒並將啤酒拋灑在店鋪門口,嚴重影響了商家的正常營業。

由於梁某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其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飲酒應適量,過量飲酒除了損害身體健康外,醉酒後還極易洋相百出,甚至會因為行為失控觸犯國家法律,切勿因貪圖一時“爽快”而讓自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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