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防腐剂”要长久有效

近年来,我国的防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尤其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处了一批涉嫌贪污犯罪的案子,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但在基层仍存在一些贪腐案件,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危害面更广、更宽、更深。

古人讲“祸患常积于忽微”。基层的反腐败意义重大,也责任重大。造成基层腐败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方面,因为职位低微,往往不被重视,导致被忽略;另一方面,基层的腐败更具有隐蔽性,基层权力政治生态中的“熟人社会”特征比较明显,因血缘、姻亲等关系容易形成特定的固化圈子,久而久之会结成“利益共同体”。

基层要形成长效“防腐剂”,思想“不想腐”是前提。作为每一名公职人员,首先,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从思想上积极向党中央靠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其次,加强反腐败宣传教育,组织干部参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到法院旁听贪腐案件,让干部切身感受到腐败后需要付出承重的代价。最后,树立正面榜样,大力宣传廉洁为公的正面案例,让干部对标看齐,从思想上不想腐。

基层要形成长效“防腐剂”,制度“不能腐”是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亲清政商关系,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腐败易发生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于权力清单实行严格的考核。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严格执行政府公开制度,运用“互联网+”的思维,让群众成为最有效的监督者。有效防止“中阻硬”,老百姓容易办事了,腐败也会相应减少。定期开展“巡视工作”,对于重点部门实行异地交叉巡视工作。制度的建立是“不能腐”的保障。

基层要形成长效“防腐剂”,筑牢惩治机制 “不敢腐”的防线。努力形成完善的惩治机制,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抓早抓小,不能把问题放任自流,这既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能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监察体制的全覆盖,对于反腐败问题“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露头就打。

基层“防腐剂”的长久有效是为了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我们每一位公职人员,要真情实意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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