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女子登記結婚被告知“已婚”3年 訴至法院後判決撤銷錯誤的結婚證

女子登記結婚被告知“已婚”3年

訴至法院後判決撤銷錯誤的結婚證,民政局正協助做進一步處理

马山女子登记结婚被告知“已婚”3年 诉至法院后判决撤销错误的结婚证
马山女子登记结婚被告知“已婚”3年 诉至法院后判决撤销错误的结婚证

法院判決書(韋女士供圖)

馬山縣女子小韋辦理結婚登記時被告知,3年前,她已經跟山東省成武縣的李某登記結婚。歷經10個多月的周折,成武縣人民法院判決成武縣民政局撤銷這段錯誤的“婚姻”。如今,判決已生效,但成武縣民政局卻沒有執行法院的判決,小韋的婚事也因此“黃”了。

14日,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以“無法確認記者身份”為由,拒絕接受本報採訪。隨後,記者聯手大眾網對此進行採訪,大眾網的記者張芳回覆,劉先生表示正在向上一級彙報處理此事。

結婚登記卻被告知已婚三年

小韋是馬山縣人,目前在廣東工作。今年1月31日,她和對象到廣東省樂昌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結果,工作人員告訴她,系統顯示2016年11月23日,小韋已經與山東省成武縣的李某登記結婚。

小韋十分詫異,她沒有去過山東,也不認識系統上跟她登記結婚的男子。這事,可能跟2016年她的揹包失盜案件有關。據小韋回憶,那一年,在南寧獅山公園裡她不慎失盜一個揹包,裡面有身份證等財物。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腰塘派出所立案調查後,小韋也辦理了身份證掛失手續,並返回馬山縣公安機關補辦身份證件。2017年8月,小韋前往廣東工作。

“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結婚登記手續沒有辦成,好傷心。”於是,小韋收集相關材料前往山東省成武縣反映情況。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也通知系統裡跟小韋登記結婚的李某前來核對。在成武縣民政局辦公室,李某證實了小韋並不是和他登記的人。小韋說,劉先生就帶她到成武縣人民法院起訴,因為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後,成武縣民政局才能撤銷這段錯誤的“婚姻”。

判決已生效結婚信息沒撤銷

9月19日,成武縣人民法院開庭,小韋前往參加。最終,法院判決撤銷成武縣民政局頒發的結婚證。在判決書送達15天內,成武縣民政局沒有向法院遞交上訴狀。10月20日,法院判決書生效。

“成武縣民政局是政府職能機構,我以為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就會立即撤銷結婚信息。”小韋說,她在11月12日持身份證到工作轄區的民政部門查詢婚姻狀況,發現系統裡的“已婚”登記信息並沒有撤銷。

對此,劉先生在電話裡向小韋解釋,他們沒有權利撤銷小韋的婚姻登記,建議小韋帶上法院的判決書,去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對此,小韋向法律人士諮詢後被告知,這樣的回覆沒有法律依據。

因為此事,小韋對象的家人已經不同意這門婚事。更令她擔心的是,一旦人事變動或者不慎把判決書給弄丟,這是否意味著她要再次前往山東?如此一來,案子的判決也就沒有意義了。

律師建議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昨日下午,記者根據小韋提供的號碼,打通了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的電話。記者表明來意後,劉先生以“無法確認記者的身份”為由,拒絕接受採訪並掛掉電話。隨後,記者聯繫大眾網的記者幫在當地核實此事。

下午4時,大眾網菏澤·海報新聞的記者張芳來電回覆:“劉先生稱,李某與小韋登記的婚姻信息是真實有效,所以系統沒法改成未婚。另外,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以小韋的名字來登記婚姻一事,已經被法院判決撤銷了。從此前處理類似情況來看,小韋可以拿判決書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為此,劉先生也一直在跟小韋溝通。目前,成武縣領導已經在關注這一情況並努力著手解決。當天,劉先生前往濟南市,向山東省的民政部門領導彙報,如何處理這件事。”

那麼,如果成武縣民政局沒有執行法院判決書“撤銷已登記結婚的信息”,小韋該怎麼辦呢?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莫遠鋒律師認為,根據行政訴訟法等規定,小韋完全可以向成武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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