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分局龙塘派出所依法拘留一名阻碍执行职务人员

2019年11月17日,琼山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的郑某兰(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琼山分局龙塘派出所依法拘留一名阻碍执行职务人员

2019年11月17日11时许,我所接龙塘镇城管中队报警称:在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新街四横路38号四通茶店门口处,有一名女子阻碍城管执法并殴打城管队员。接报警后,我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女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工作查明,龙塘镇城管中队在龙塘镇上日常巡查进行行政执法时,在龙塘镇新街四横路38号四通茶店门口处,发现四通茶店占道经营,当场口头告知四通茶店经营人郑某兰(女,64岁,龙华区龙泉镇人)立即将占道经营的桌椅搬离,郑某兰拒不接受城管队员劝告,辱骂城管队员,在城管队员多次劝告无效后,城管队员决定将其占道经营的桌椅进行扣押并告知郑某兰。此时,郑某兰在城管队员多次劝告后仍无理取闹,阻碍城管队员执行职务,并动手殴打城管队员。经询问郑某兰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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