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交管大队破获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10月11日5时30分许,舒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G229国道858KM+100M处有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倒在道路中间,现场还有一名男性尸体,疑似摩托车驾驶员。

舒兰交管大队破获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查、走访工作。经工作发现,现场男性尸体为摩托车驾驶员,摩托车车身前部有碰撞痕迹,初步确定该案系摩托车追撞前车发生事故,被追撞车辆涉嫌肇事逃逸。

大队立即抽调事故处理中队、追逃中队、吉舒中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分析研判,初步判断涉案逃逸车辆为厢式手扶拖拉机类农用车辆,办案民警围绕此类车辆展开调查走访工作。民警白天深入田间、夜间深入村屯进行走访。排查民警克服警力不足等困难,对亮甲山乡、朝阳镇、吉舒街、天德乡、白旗镇等现场周边5个乡镇10余个村屯进行了大范围的排查走访。共排查一千余户、手扶式拖拉机两千余台,发放悬赏通告二百余份,最终发现案发前一天,在白旗镇辖区出现的一台手扶拖拉机符合嫌疑车辆特征,遂将工作重心放到白旗镇,很快就在摸排中获得重大线索。专案组民警采取走访等措施,围绕重点嫌疑人积极开展工作。11月7日,被重点调查的嫌疑人白旗镇居民钱某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到事故中队投案,并交代了于10月11日4时许驾驶手扶式拖拉机从白旗镇嘎呀河村出发前往吉舒镇大岭村其岳父家,车辆行驶至饶盖国道858KM+100M处时,被一台摩托车从后方追尾相撞。事故发生后,钱某某因害怕被人发现驾车逃逸。至此,该案成功破获,死者家属为交管大队送来锦旗,对交管民警的积极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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