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能给劳务派遣人员下任命文件吗?

依法生活


用工单位当然可以给派遣工下任命文件,也只有工作优秀的人才能够获得任命的机会。实际上派遣公司只是一个空壳,他并不知道用人单位是怎么运作的,也不清楚用人单位的业务,所以派遣公司根本就无法分辨什么是优秀的人才,而什么不是。

所以说,如果有任命的必要,那必须是由用工单位进行任命。

用工单位任命派遣工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这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会造成人才白白流失。

虽说用人单位不担心人才流失的问题,但这也不是绝对的,用人单位也有一些内心光明的管理者,他们知道善待人才,知道赏罚分明,知道有才华有胆识,干活卖力的人,绝对不能白白卖力。

一般来说,任命之前会公示,任命以后,用工单位会与派遣公司的财务部门对接,要求按照另外的标准去折算获得任命的派遣工的工资。当然具体到手多少,这个是保密的。


梦里澜涛


劳务派遣公司多数都是皮包公司,剥皮公司,和用工单位联手剥削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由政府来运作,改革初期,南方城市建设,企业发展大量需要劳动者,内地有的地方政府组织当地富余人员南下打工,做的很好。

当下,企事业,国有私有企业工,不管长期短期还是临时性用工,大多都不和劳动者直接签合同了,而是同过苈务派遣公司运作,或者是劳务外包等,签定的合同不规范。劳动者找工作大多都得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这一关,与他们签合同,然后派去用工企事业单位,劳动者感到很无助。工资结算,用工单位把钱打给派遣公司再给劳务人員。劳务派遣公司,我认为,不应该是公司,它如果存在,就是一个信息中心,当下变了味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成了实体,变成了剥皮公司,收入盈利有的高达千万,水很深。劳务人員出现了工伤死亡情况后,还要打官司解决。一个城市劳务公司多达几十家,在与用工单位签合同时,还相互竞争,以价格低取胜。普通劳动者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交了三金,到手工资1000多元,许多人都做两份工作,每天十几个小时,身体出了毛病,身心健康严重的受到了伤害。

我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由政府来运作,统一管理,建立人才信息库,转变工作作风,以人为本,妇联,共青团,工会,转业军人安置办行成合力,做点实事好事吧。让劳动者体面的工作,有尊严的生活,不该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牺牲品。


欣江远发50946471


可以。临时性工作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时间短,可下个临时小组长聘书。辅助性岗位是可以的,如保安队长,清洁组组长。


南京徐剑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无人事关系。但是如果一些企业为了业务的开展,任命一些职务,也有这种情况,但是这样做对用工单位从长远看没好处,绝大多数用工单位不会这么笨,一般也就是口头上给个职务。。




竹轩茗雨


可以的,但不具法律效力,仅次于口头任命。因为派遣工的责任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在双方没有解除劳务关系之前,所有用工方面出现的问题都应由派遣工与派遣公司之间处理。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工最好要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由劳务派遣公司人事直接下达任命文件,这样的文件才受法律保护。


68457588


可以直接下达,比如:大学毕业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一年后,用工单位通知你填写,任命职务表,如:拟任命你为助理工程师,并上报人事部门,批复同意,下文,发证,具有法律效应,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


公平公正2017


用工单位与派遣工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也没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更不要说人事任命权。因为用工合同是和派遣工所在的公司签订的,派遣工的人事,经济管理归其所在的公司。


瘦马180


可以,但是此时彼此关系就有了变化☞或是双重身份。阁下既是劳务派遣工,又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了。这一点要弄明白☞阁下可以接受,但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这样,对方就无路可逃了。记住: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别弄错了😃😃😃


段不错



youli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可以接受任命,因派遣公司是靠用人单存活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