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先鋒號
這真是一個難以統一的難題!
目前關於小區安裝電梯遭一樓住戶阻攔的新聞越來越多,怎麼說呢,有人覺得一樓住戶太萬惡,有人覺得一樓住戶做得對。
有些一樓住戶,當初買一樓的時候(或者是單位分的)就是考慮到今後老了免得爬樓梯的因素,同時也付出了代價,比如底樓潮溼,採光不好,隱私不密閉等等,而現在,如果安裝電梯,樓上的不用爬樓梯了,但是佔用了公共用地,侵害了自己的採光權,自己肯定是不能同意的,對於那種本來因為得不到陽光照射,而屋內非常陰暗潮溼的底樓住戶來說,在門口立一個大柱子使得自己屋內雪上加霜,這種體會是非底樓住戶不能理解的。
其次,還有一種“底樓心裡”在作祟,有些人在“得到”一樓作為自己的家之後,心裡往往是得意的,總覺得自己一樓不用爬樓梯實在是太好了,當初為了選到一樓自己也是花了大力氣的,可是現在,你們安個電梯算什麼事呢,我的優勢不是沒了,除開剛才說的佔用公共用地和影響採光等因素,關鍵是現在你們一個二個都不用爬樓梯了,反而我底樓的還要爬5格樓梯(大多底樓都有幾個臺階),以前都是我看你們爬得氣喘吁吁的,現在你們五樓六樓不用爬了,來看我爬樓梯?打死老子也不同意!
而樓上的住戶呢,主要是從三樓以上開始,家裡有老年人的,或者體弱腿腳不好的,安裝電梯的意願比較強烈,往往遇到的困難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一二樓住戶的強烈阻攔,由於安卓電梯需要全體住戶簽字同意,因此,如果遭遇不同意的住戶阻攔,這個電梯還真安不成。這個時候大多樓上住戶會非常痛恨一樓的,覺得簡直不可理喻,完全是不講道理,甚至是沒有人性!背地裡不知道咒罵了多少次了。
其實呢?我到覺得雙方的訴求都是有道理的,安裝電梯,能夠極大的改善住戶的生活質量,也是國家鼓勵的,但是底樓用戶的訴求也是合理合法的,電梯安裝之後,基本佔用十平米左右,這可是人家家門口的公共用地,每個人都有權利使用的,作為一樓住戶,你在我家門口占了十個平方的地,還檔了我家的光線,我上哪兒說理去啊?
所以,我覺得,安裝電梯的受益用戶(也就是樓上的),應該給予電梯的受害用戶(也就是一樓的)一定的補償。具體多少錢,大家可以談嘛,假如,假如啊,大家說好是3萬元補償,那麼樓上的權當這個電梯的安裝費高了一點點嘛,其實我個人覺得這個補償應該分為兩部分,及佔用公共用地的一次性補償,和影響採光權的每月補償,一次性的佔地補償權當電梯安裝費高了一點,那麼每月的補償也就當做今後的電梯使用費也高了一點,給多少合適呢,我覺得大致和一樓住戶的每月物管費相當,這樣是合理的,相當於樓上的幫一樓把物管費繳了,樓上五六家住戶每月多分攤一百來塊,每家也就二三十元,就相當於電梯費高點了嘛。
而作為一樓住戶,也應該充分理解樓上的不便,在樓上用戶原因提供補償的情況下,應該給予最大的支持,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大家住在一個樓裡,鄉里鄉親的,鄰里關係和睦了,有個事也能相互照應嘛,為什麼要因為一個電梯把大家的關係鬧僵了呢?
最後,我還有個想法,就是,你看現在的電梯樓,是不是都在樓裡面,也就是說,電梯的面積其實是包含在我們房子的建築面積裡面的,所以,我希望國家能夠考慮,如果一個單元的住戶安裝的電梯,那麼這個電梯的面積是不是也應該包含的住房的建築面積裡面呢?如果安裝好電梯,驗收合格之後,能把大家的房本上的面積修改了,我想,包括一樓用戶也會同意的,畢竟房子面積增加幾個平方,房子也就增值了。
低調的大吃大喝
我家住一樓,應該對這個問題有發言權,假如樓上安裝電梯,我不反對,樓上有老人的,上下樓確實不方便,誰都有老的一天,原來我們樓上頂層的大爺大媽,身體好,看孫子,接送放學,我們鄰居處的很好,家裡有什麼事都互相幫襯,大爺幫忙收個樓梯電費什麼的,隨著大爺家兒子買了新房搬走了,大媽的身體不好了,爬樓不方便,也不想跟孩子住,把頂樓賣了,在新小區買了個小戶型,145平米置換了八十多平米,還要搭裝修錢💰,一把年紀真不容易,如果老小區裝了電梯,他們就可以在這裡頤養天年,不用再搬來搬去的,事情都有兩面性,加裝電梯肯定會影響低樓層的利益,噪音和採光都受影響,建議國家準備推廣的時候選擇一些上下便利,體積不大的電梯,運行費用也省,何樂而不為呢?
木子李櫻
看到這個問題,首先肯定的是我一定會同意。不同地方,不同小區,遇到不同的鄰居可能遇到的問題都不同,正好我住的小區是去年加裝的電梯,我把我自身的經歷和過程講給您,也許對遇到這類問題的朋友有幫助。
我住在山東的一個四線城市,由於學區的關係,買了一個老校區的房子,5層加閣樓,一梯兩戶。剛買房沒多久,就有鄰居找到我的電話,組建了個我們單元樓的微信群。建群后的第一個議題:準備加裝電梯,雖然也有人提出可以等國家和這小區有政策時,政府會出錢裝,也有人不表示意見,最後還是大多數人表示支持。
就這樣,在三樓和四樓兩位熱心鄰居的牽頭下,安裝電梯的事兒在逐步推進。他們一家家溝通,10戶鄰居最終達成共識:齊心協力加裝電梯。
後來才知道,過程當中也遇到了很多問題,包括一樓的其中一戶鄰居開始不是很樂意;包括如何分攤費用;包括誰整體負責等等。最終,都圓滿解決。
通過這件事兒,讓我這後加入這個單元的人沒有絲毫的尷尬,10戶相處的非常融洽。這種感覺是很多年在樓房林立的淡漠中感受不到的。
幾點值得提的:
1、有熱心,責任心,能力的鄰居牽頭,並非常負責任。(我基本沒幫上什麼忙,我是住5樓)
2、一樓的鄰居非常友好,想的全是大家的便利。
3、費用分配方式合理:按樓層臺階數分攤。
4、加裝電梯後,大家一商議:又增加了外牆保溫,樓前綠化,樓道翻新。更是異常順利。
5、絕對絕對絕對促進了鄰里關係。
我是每天分享家居美圖、實景、家居趣事、裝修經驗的整木家居剛哥,您覺得我的回答通俗實用,那就點個讚唄√
整木家居剛哥
我家這小區有六棟多層;一棟高層,雖然,是2000年以前蓋的房子,但環境還算中規中矩,這幾天我們小區也在讓住戶簽字,我是五樓我是不太想讓安裝,一是遮光的問題;二是好好的小區加裝電梯後,看著亂七八糟的;三是誰知道以後有啥後遺症。可鄰居們聽宣傳說是無嘗安裝,有嘗使用,覺得安裝不要錢是好事,我樓上的鄰居沒經我同意自做主張給我家報了名,她都不知道我們姓啥名誰,我也不知道她是咋報的名!
美瞳63901806
個人觀點:如果我住一樓我也不會同意,確實裝了電梯會讓老房子的房價有所上漲,問題是這個上漲和一樓沒半毛錢關係,一樓還是不會用到電梯的便利,還會失去一部分的採光,還有電梯的噪音等等!!但是,我說的但是來了,如果要我同意的情況下,那小區劃分一口門前一小塊給我做小院子彌補的話,我會同意,畢竟得了好處不是,完全沒好處的事情誰願意啊
Mr老呂
我內心不同意,但是我家小區若真的要裝我會同意的。
正好我現在就住老小區二樓的房子,我們小區老人特別多,最近也總提裝電梯的事情,也已經徵求過我的一意見,我內心是抗拒的,但是我沒有正式表態。
下面從我自身生活角度談談,若安裝電梯後會給我的生活帶來什麼影響。
第一,因為是老小區本身樓下空間就有限,加上現在家家都有汽車要停,若再加裝個電梯,那空間真是捉襟見肘了,這也一定程度的影響大家的居住環境。
第二,我家現在住二樓,家人都還年輕,對電梯基本沒用需求。若裝上電梯勢必會影響我家的採光,通風等。更重要的是老小區加裝電梯都是外掛式,噪聲問題以後會一直影響我的生活。雖然我不出任何費用,但是實際上我的生活必然會受到影響,這某種意義上也算我的損失或者付出吧。
第三,改造施工對房屋結構的影響,這一塊其實是我最擔心的。因為房屋原先設計時沒考慮電梯的承載,又使用這麼多年了,我最擔心會對房屋結構產生不利影響,影響安全。
第四,施工時的噪聲、粉塵、汙水、建築垃圾等對生活的影響。這一點我有切身體會,現在生活小區曾經加蓋了一棟樓,就在我家樓旁,而我家又是邊戶,那個煎熬啊……一言難盡。
以上是從我自身生活角度來看加裝電梯對我有害無利,所以我內心是不同意的。
但是,我覺得我們生活中不要唯利益論。另外的一些東西(比如人情的溫暖,鄰里的和睦)對我來說也很重要。能幫助一些鄰居解決生活中的大問題,我自己也是很欣慰的。
所以,我認為心胸開闊一點,會能發現世間更多的美好!
“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古人六尺巷的故事為我們鄰里關係做了最好的表率,這又何嘗不是人生的一種大智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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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自己的Z先生
不同意,如果我爸想上下樓方便,就會搬我哪有電梯的房子裡,他就是為了上下樓鍛鍊。所以才不樂意搬家。如果我是一樓我就更不樂意安裝電梯了,我覺得特麼老的樓沒必要安裝電梯,還不如拆遷了。特麼老的樓裝個電梯性價比也不高,更不美觀,還把鄰里之間弄到冰點,弊大於利。
乞丐的皇帝
我住的是一樓,但是我不反對裝電梯,以前的老房子都沒有電梯,而且那些年代人選擇樓上也是有很多無奈的,如許多老房子當時都是各單位按工齡和分數分的,當時住樓上可能還年青,但是現在年齡大了上樓不方便,我在一樓住常看到樓上的上下樓很吃力,也為他們擔心,如果能按電梯,對樓上的是好事,我住一樓雖說會有點影響但也不算大,與人方便的事還是應該支持的。
二泉映月141434493
我住五層,我們小區一層二層的暖氣不熱,也潮溼,導致的暖氣裡有沉澱物,住戶冬天很難過,我們是單位的房子,所以一層二層老人居多,我們四層五層,乾燥不潮溼,熱氣又是從上往下走的,所以冬天不用把暖氣開關全打開的,這次有暖氣改造工程,我們全都同意了,每家自己拿一萬塊錢吧,暖氣改造工程是從一樓先熱往上走的,現在還沒正式供暖,不知道咋樣呢,我知道,做人起碼要厚道。
劉木蘭蘭
舊樓強裝電梯合法嗎?
一,既有住宅增建電梯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而決定,也不能按樓棟的單元梯號“兩個三分之二同意”來決定。理由如下:
1,新建電梯佔地是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法定的共有物權,不是建築區域內其中一棟建築物的一個單元梯號的部分業主的共有物權。物權的排他性決定了電梯建設人,在沒有經電梯佔地的全體權利人(即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依法作出決定,並依法辦理電梯佔地的轉移手續之前,電梯建設人是沒有電梯佔地使用權的,這也不是“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決定的。
2,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是新建的建築物,不是《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即可。
3,根據《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電梯佔用的建設用地屬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建築物的外牆、建築區劃內的建設用地等屬本棟全體業主共有。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多屬於區分所有建築物發揮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設施,或者其存在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區域內全體業主的生活品質。因此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在建築物所有權持續期間,不可主張分割。據此電梯的建設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決定。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釋義》中對建設工程新建、改建的定義,所謂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而所謂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而舊樓加建電梯,首先需要建設電梯井,那麼在沒有預留電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樓之外加建的電梯井是要從基礎開始建造的,電梯井原來是不存在的,那麼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築物的體量。因此舊樓加建電梯屬於新建建築物而非改進,故不能適用《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規定,而應適用於《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總之少數人的財產權不能靠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能用於生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的決斷。
二,強裝電梯涉嫌違法
1,《中華人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建築活動。《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向城市、縣人民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2,《中華人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強裝電梯侵犯了低層住戶的財產權、通行權、生存權。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相鄰關係】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有法不依,卻要按地方的條例強行安裝電梯!法理何在?公理何在?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違法!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對一,二樓的道德挷架!
舊樓加裝電梯就是引發和增加人民矛盾的萬惡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