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業主,您支持取消物業公司由業主自治嗎?為什麼?

衚衕裡的文化


我多次呼籲取消物業,但老百性(業主)人微言輕。物業就知道處處讓業主交錢,27層高樓電梯壞了,18層電梯壞了,不給修,爬到啥時候不知道,但物業費不能少交,(內蒙古呼和浩特金橋開發區甌江現代城小區),物業用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收物業費,只要對物業有利,斷章取義。物業每天都在做違法違規的事,只要錢到手,幹啥不幹啥自已說了算,沒有業委會有事不敢吱聲,讓業主團結,簡直是做白日夢,住了同一層樓好幾年,互不來往,不知對方姓啥,特別是年青人和老年人,走對面都不點個頭,怎麼團結,取消物業不停的讓業主不消停,就實足了,求求蒼天,趕緊取消物業。


光明


支持取消物業!業主根據《業主公約》自治!

凡是遛狗不繫狗繩的全部運到玉林。

凡是亂停亂放的全部請交警貼上罰單。

凡是破壞草坪種菜的罰他給小區居民吃。

凡是堵塞消防通道的車輛全部報警拖走。

凡是私搭亂建的全部請城管強拆了!

凡是因為人原因導致小區火災的全部刑事責任

凡是不交了衛生費,垃圾處理費,公共維修均攤的全部請出小區。

凡是不服從自治的強制搬出小區。

因為不交業主自治服務費的,由自治委員會成員先行墊付,再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反對回去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管理

小區所有的財產是我們業主的,產權是個人的,

反對這種方式消耗社會資源,消防無辜納稅人的錢!鼓勵自治,不能給街道辦添麻煩,不能給納稅人添堵!


明月傳奇1212


你的“自治”一詞提的好,但能夠看得出你對業主自己管理小區的內容缺乏瞭解和縝密思考。你自治後有下列主要問題需要解決:

1、面對問題心態平和。小區馬路、草坪和花木、單元公共門窗的打掃,以及垃圾清運是小區業主幹呢,還是僱人幹呢?業主幹你幹他不幹如何平衡呢?僱人幹如何向業主收費,收多少?

2、要有懂技術的業主。小區高層建築自來水加壓泵站、電梯、小區變配電站的使用電費的計算和收取由誰來做?其日常維護和定期小修誰來做?無論誰做,要不要收費、收多少?

3、繁雜事物不要厭煩。小區的衛生、綠化、消防、設備安全等工作每年需要應對各類檢查和評比。檢查時準備的材料有誰來做。檢查後不合格的地方還得提出整改方案交檢查部門審核,並予以實施。

綜上所述,你看到的原來物業乾的工作在自治後自己幹,你看不到的原來物業乾的工作你還的幹,你沒有感覺到的原物業繁雜事物會搞的你頭暈腦漲。原來高漲的熱情漸漸消退,一旦出現問題小區亂的比原有物業還亂。說穿了,我們大家還不習慣自己出錢請人管理自己,對別人有抱怨時很少處於理性。


狼159910324


現在的問題是人們的認知不統一,有在乎錢的有不在手錢在乎服務質量的,有隨大流的。隨大流的佔相當部分的人,他們一般不出頭也沒什麼特別的要求,只要過的去就行。不在乎錢的一般標準較高,要求的是生活品質,指望著花錢買滿意的服務,如達不到標準那就賣房子另尋好環境,絕不鬥氣。最後就剩下較真的人了,他們較真絕不是沒道理而是認為所花的錢沒有達到相應的服務標準,這也是眼下大多數小區物業與業主產生對立的原因,更是網上爭論的熱點。那如何解決呢?不要物業當然就是自治了。自治就需要有組織,即業委會。這是一個不拿錢只幹活的群眾組織!不差錢的希望用錢來解決問題對此組織一般不染指。隨大流的人本身就不是出頭幹事的性格,更不要提主動參與了。現在就剩下第三類人了,他們能主動對抗物業的不做為,並有理有據的指出其惡行,但真到了奉獻的時候那就另當別論了。先不說進業委會要擔責,就是操持小區一系列的配套事宜那就是苦大累的活兒,況且還沒任何報酬更要擔負被誤解的風險。所以說這個活(自治)太在乎錢的人也不會去幹,這是由投入產出意識決定的,不是覺悟問題。由此看來呼籲自治的人一般都是第三類,是等著別人奉獻自己省錢,即便環境搞不好自己心裡也平衡,畢竟沒花錢。所以,結論就是業主自治根本就不現實!除非老舊居民區對環境要求都不高,而且一直沒有物業的一直延續到現在。商品房小區如果搞自治的話只能是個神話,除非大家都認可低標準乃至最後無人來管成為垃圾場。現在很多商品房小區物業撒離以後都是這個結果,還沒見到有一家自治的。喊自治容易,就是沒人真出來做!都希望別人奉獻自己享受,世上哪有這等好事?


偌知小


反對的一定是物業公司,這等於砸他們飯碗。


工程案判例研究


作為業主先明確我的態度,那就是堅決反對取消物業公司!問題來了,那些口口聲聲說由業主自治,業主怎麼自治?沒有了物業公司,業主怎麼治理?招幾個人來掃地、再招幾個人來保養修剪綠化帶、再招幾個保安來看門?水電問題、電梯的維護管理等再另招人?然後招來的這些人會做得比物業好?


achen529


我工作所在地!由物業擺飾花木盆景承包的!一沒交幾次水!春節以來正月半澆一次水!本來早就死掉啦!靠我幫忙在活著!物業公司承包清理門窗!換報廢電燈等!春節以來沒有來過!有時過來幾個老年人!搞點行色!換幾隻報廢燈管!我是浙江桐鄉市供電部門的!不知道跟局裡收了少多費!哈哈!


用戶719766276581


業主自治?開玩笑吧,你去治還是她去治?一個小區就是一個村,千頭萬緒你覺得靠業主就治了?不要發這些智障的挑起情緒的問答,物業或許管理有問題,有些需要改進,一個事物的存在絕對有它的合理性和普遍性,只靠幾個憤青,毒舌就能改變一個現狀,一種制度?國民素質的高低來源於你這種無腦的提問


雷滴


一般都是從來不交物業費的一群賤人,當初我們樓有個物管公司管理,衛生垃圾基本及時處理,物業費也不多,有一天物業公司要求加點物業費,結果有些人不同意,還要自己收水電費,輪流轉起收,哦豁,結果一年後就就扔攤攤了,結果街道找另一家公司代管,物業費照交不少,樓道衛生差了不少,垃圾也是堆許多才收,日了個球哦!這幫坑貨!


手機用戶6602890860


物業光收費不服務,或者收費與服務不對等。把物業搞成盈利的單位就是個壞主意。業主自治收支平衡就行,商人逐利,為了利益最大化,必然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最終物業行業搞臭搞爛,最終消失。物業是最大的黑惡勢力,騎在眾多業主的頭上,量大面廣,矛盾很容易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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