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嘉魚縣多家藥店疑似違規銷售藥品

近年來,一些地方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被違法犯罪分子通過各種手段騙購,從正常藥用渠道流失被用於製毒的問題屢禁不止,影響社會安定和危害公眾身體健康,並造成不良的國際影響。為此,藥品監管、公安、衛生等相關部門先後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監管,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地區少數藥品零售企業片面追逐利益,存在違規銷售上述藥品的行為。

近日記者不斷接到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消費者反映:在嘉魚縣多家藥店藥師不在崗、違規出售處方藥,對於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沒有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專櫃、無專人管理、無專冊登記,嚴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給嘉魚縣藥品零售行業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為不法分子創造了可乘之機。

處方藥不用處方 藥師不在崗各個藥店隨意購買

記者為此事到咸寧市嘉魚縣進行實地暗訪。記者在咸寧市嘉魚縣紅星大藥店(紅星商貿城6號樓)、南北藥店(新堤路店)、康欣大藥房(人民大道店)、同心堂大藥房(人民大道店)、好仁堂大藥房(麒麟路)等多個藥店沒有任何醫師處方購買到了阿莫西林等抗生素類處方藥品,多個藥店沒有藥師在崗的情況下可以隨意購買處方藥品。

咸寧市嘉魚縣多家藥店疑似違規銷售藥品

含麻黃鹼類藥物監管形同虛設 隨意購買不用登記

在咸寧市嘉魚縣紅星大藥店(紅星商貿城6號樓)、南北藥店(新堤路店)、康欣大藥房(人民大道店)、同心堂大藥房(人民大道店)、好仁堂大藥房(麒麟路)記者沒有出示任何有效證件便直接購買到了“白加黑”“新康泰克”等含麻黃鹼類藥物,其中紅星大藥店、南北藥店沒有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其餘三家則是可以隨意填寫證件號,沒有進行核實。

咸寧市嘉魚縣多家藥店疑似違規銷售藥品

早在2012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關於加強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裡就明確指出:

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應當查驗購買者的身份證,並對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予以登記。除處方藥按處方劑量銷售外,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 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開架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應當設置專櫃由專人管理、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藥品名稱、規格、銷售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要求,嚴格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監督檢查,發現市場銷售出現異常的,要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銷售造成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處罰。《處方藥銷售管理制度》明確規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開陳列,處方藥不應採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的審核人員審核後方可調配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記者不禁疑惑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這種情況是否知情,為何在縣城多家藥店存在普遍的違法違規亂象?當地主管部門是如何對藥品零售企業進行日常監管的呢?面對這種亂象又該如何處理呢?

對於此事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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